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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山防災與水環境建設

(一)建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體系
  辦理「精進評估與監測技術」、「建立整備應變與自主防災體系」、「減輕災害誘發與影響」、「提升防減災成效」、「推動大規模崩塌潛勢區水土保持管理」、「資訊公開及推廣交流」、「完成不安定土砂風險評估」、「建構不安定土砂風險預報平台」等工作。
  以近年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判釋成果為基礎,配合相關研究方法精進與相關監測成果,逐年強化防災應變與地方自主防災社區,以降低災害發生影響,健全大規模崩塌災害防救機制。2023年辦理工程24件、潛勢區防災警戒與應變43區、防護能力提升812戶、推動大規模崩塌特定水土保持區之劃定6處、教育與宣導3萬3,000人次等。
(二)整體性治山防災
  本部以集水區整體規劃治理理念,秉持尊重自然、不對抗自然之國土復育原則,辦理土砂災害防治、水庫集水區保育、韌性坡地環境與資源保育、特定水土保持區治理等防災、減災措施,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免災害及維護山坡地之公共安全,並促進土地合理利用。2023年辦理重要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土砂災害防治等工程377處,控制土砂量約611萬立方公尺。另辦理集水區調查規劃15件,有效減少土砂災害,保育水土資源。
  辦理山坡地農路設施改善,以亟需改善農路為主要對象,加強水土保持設施,維持邊坡穩定及路面排水設施改善,以維護路基的完整與暢通,2023年計辦理524處工程,改善約375公里。
(三)水環境建設
  本部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之「水與安全」主軸項下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涵蓋坡地治理、農田排水改善、養殖區環境改善等面向,其中坡地治理方面,針對直轄市、縣市管河川、區域排水系統流域與水患改善之上游山坡地水土資源保育,執行集水區內需處理之崩塌地及中、高潛勢區之土石流整治復育工作,並針對河川界點以上野溪,執行保育治理工作,增加溪岸穩定及保持溪流通洪斷面,2023年度編列經費5億2,000萬元,預計可控制土方量61萬立方公尺,實際完成土砂控制70萬7,600立方公尺,達成率116%,已有效減輕颱風豪雨土砂可能造成水患災害。
  農田排水改善方面,辦理水患治理工作,並兼顧環境改善,預算經費54億元,計畫期程自2017年至2025年。執行「農田排水、埤塘、圳路改善」,係配合直轄市、縣(市)管河川、排水之治理,針對該流域內如農業產區排水、埤塘、圳路改善有助於減輕水患情形者,考量提高農業區內積淹水排放能力,以維持汛期農田排水路之暢通,減輕農田淹水損害及縮短淹水時間,確保國人農糧安全需求及穩定夏季蔬菜生產,執行至今已改善農田排水渠道近169公里。
  養殖區環境改善方面,投入經費1億7,700萬元,完成彰化縣、嘉義縣、高雄市及屏東縣等4縣市養殖區內計7處銜接區域排水治理改善工程及完成18處循環水設施,增加養殖區保護面積142公頃。
  另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之「水與環境」主軸項下,本部辦理漁業環境營造工作,2017至2023年核定補助基隆市等13直轄市、縣(市)政府共29項計畫,核定金額約19億5,000萬元,整體達成率96.49%。截至2023年,整體累計營造水環境亮點32處,周邊水環境亮點營造4處,水環境親水空間營造面積累計20.01公頃,恢復自然海岸累計736公尺。
(四)野溪清疏
  為避免地震及颱風造成野溪河道嚴重淤積,致民眾生命財產損失,辦理野溪清疏工程43件,清疏土砂量241萬8,000立方公尺,恢復野溪通洪斷面。
  另針對國有林野溪部分,持續依「加強河川野溪及水庫疏濬方案」所訂策略與方法,兼顧治理與土砂清淤工作,就瓶頸急要河段及會影響公共設施、部落安全之重點區域,進行野溪整治及崩塌地處理,遵循「清對地點、清對時間」原則並掌握工作進程。2023年預訂目標量50萬立方公尺,實際執行量52萬5,300立方公尺,超越原定目標。
(五)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與監測
  公開全臺1,731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及48處大規模崩塌潛勢區,並檢討更新雨量警戒基準值。督導地方政府完成17縣市159鄉鎮697村里「2023年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計畫」之校核與更新作業,建置保全人數資料達4萬9,648人。
  完成43站土砂觀測站及64站自動雨量站相關儀器檢測與維運作業,整合全臺坡地自動雨量站及介接交通部中央氣象署預測雨量資訊,適時發布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警戒訊息,俾利地方政府啟動警戒範圍內保全住戶之疏散避難作業。
  推動自主防災社區2.0,計辦理兵棋推演174場,實作演練55場,強化56處自主防災裝備及設備,並培訓土石流防災專員363人,全臺累計達3,527人,協助各級政府進行自主雨量觀測、災情回報及疏散保全住戶等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工作。
(六)國有林集水區治山防災
  以集水區為治理單元,依國有林崩塌地調查及集水區危險度調查評估結果,落實工程全生命週期生態友善措施,降低工程對環境生態衝擊,投入逾6億7,000萬元,辦理治理工程148件,處理崩塌地面積61.85公頃,維護林道及治理邊坡54.30公里,抑制土砂下移量248萬立方公尺。
  針對高風險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建置防災監測體系及防災機制,2023年發布高雄市六龜區(紅水仙)、甲仙區(內寮坪、公館)、嘉義縣阿里山鄉(二萬坪)及花蓮縣瑞穗鄉(舞鶴)等5處潛勢區,於災害應變期間辦理即時監測及警戒發佈,供地方政府疏散避難依據,汛期前完成演練,提升災害應變能力。
(七)山坡地利用管理與監督
  藉由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查定,規範山坡地農業使用行為,務實檢討山坡地範圍,於2022年度完成全臺山坡地範圍通盤檢討。另為降低大規模崩塌所衍生之災害風險,加速推動大規模崩塌地區劃設為劃定特定水土保持區,並擬定長期水土保持計畫,以加強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降低災害潛勢,2023年計劃定(核定)公告特定水土保持區6區、長期水土保持計畫通盤檢討11區,並廢止3區。
  核准山坡地開發利用水土保持計畫(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5,178件,辦理施工中檢查6,237件次,並持續就衛星監測每月通報,發現變異點1萬954件,執行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取締2,136件,罰鍰金額1億1,718萬元,移送法辦68件,強化民眾維護山坡地開發利用安全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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