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提升產業競爭力
一、推廣有機與友善環境農業
依據有機農業促進法與有機農業促進方案之規劃,及因應未來面對氣候變遷、淨零排放等環境生態重大議題,在農業調適策略上,有機農業勢將成為重要的關鍵角色,遵循有機農業促進法立法理念,持續辦理有機農業獎勵與補貼、有機驗證及檢驗費補助、農機具加工設備及溫網室補助、有機農業適用肥料補助等輔導措施,至2023年底止受益農友達7,414戶。行銷方面,輔導零售通路設置有機農產品專櫃243處,設置有機農夫市集16處,建立有機農場電子商店112家,其中97家已建構有機農產品QR Code,方便手機APP線上查詢。現有101家有機之心美食餐廳、404家綠食宣言行動餐廳(或門市使用有機食材)、輔導10家企業員工餐廳轉型為綠色餐廳;另學校午餐部分,國內22直轄市、縣(市)3,100所中小學校179萬名學生午餐採用有機食材,每週供應量255公噸以上,透過多元型態擴大有機食材消費進而帶動有機農業成長。
截至2023年底止,可執行有機驗證之驗證機構共18家,其中5家可執行境外驗證業務,另通過本部審認之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共45家。國內有機驗證面積1萬7,365公頃、友善環境耕作登錄面積6,749公頃,合計2萬4,114公頃,占國內耕地面積比3.06%,全年可減少化學肥料使用量2萬8,600公噸及農藥313公噸以上,減排溫室氣體4萬7,300噸二氧化碳當量。
我國與紐西蘭、澳洲、日本、美國、加拿大、印度及巴拉圭等7國已簽署雙邊有機同等性協議,將臺灣有機農業規範與世界接軌,並在有機農業議題及有機農產品貿易上促進國際合作交流,迄2023年止有機農產品出口量已達101.29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