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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升動物保護

(一)強化飼主責任及特定寵物源頭管理措施
  為加強寵物管理,同時保障動物福利和提升飼主便利,本部於2024年12月16日公告修正「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增列貓為應辦理登記之物種,強化源頭管理,並於2025年1月1日開始實施。另在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新增飼主專區,供飼主登入後方便檢視「寵物身分證」資訊,包括犬貓絕育狀態、年齡、前次施打狂犬病疫苗紀錄及商用犬貓買賣歷程等,更簡化異動申辦流程,如飼主聯絡資訊須變更,亦可即時辦理更新,免除民眾於寵物登記機構往來奔波。寵物身分證整合寵物資訊,以提升飼主便利性,並載明寵物溯源履歷,杜絕非法繁殖和走私行為來保障動物福利。

(二)精進遊蕩犬管理策略
  為因應收容動物零撲殺政策衍生問題,本部建立系統性與科學化之遊蕩犬管理精進措施控制犬貓族群,輔導全國19縣市以村里為單位劃設熱區逐戶家訪,對家犬完成寵物登記、絕育或免絕育申報,無主犬則捕捉絕育,具公安問題犬隻收容至公立收容處所,至2024年底已完成17萬5,998戶家訪,清查出無主犬5萬1,558隻,無主犬絕育率93.30%。
自2014年至2024年,已協助20縣市辦理30處公立動物收容處所新建、修繕轉型,2024年新增屏東縣動物之家於6月30日正式啟用。

(三)加強動物人道管理
  本部於2024年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動物運送人員與屠宰場畜禽人道查核計1,890件、動物運送人員與屠宰人員講習45場次計863人取得證照。另辦理全國展演動物業查核及輔導計151場次、動物科學應用機構監督查核61場,及實驗動物人道管理與減量、替代、精緻化(3R)運用原則之教育訓練及說明會8場計5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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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4-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