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 健全農業基礎環境
九、友善漁業生產環境
(一)營造漁港安全作業場域
前鎮漁港是國內遠洋漁業重要基地,建港逾50年,為強化碼頭運能,優化卸魚作業空間,獨立零批攤商營運場所,導入衛生安全規範,建立完整污廢水處理系統,行政院2020年12月11日核定「前鎮漁港建設專案中長程計畫」(2021年至2025年),嗣於2021年10月4日、2022年11月18日及2024年8月13日同意計畫修正,總經費80億3,000萬元,與高雄市政府共同推動。2024年完成旗津漁港深水碼頭整建工程,預計2025年起接續完成前鎮漁港多功能水產品運銷中心及前鎮魚市場整建工程等工作。
梧棲漁港為我國中部沿海最重要漁業基地,規劃補助10億元改善港區及建置冷鏈、加工等設備。魚市場興建工程,於2023年6月4日開工,預計2025年4月完工;梧棲漁港製冰、冷凍廠工程,於2023年11月9日開工,預計2025年5月完工;梧棲漁港小船泊區及浮動碼頭興建工程,於2023年5月8日開工,預計2026年7月完工,完工後將帶動地方經濟,並提升水產品價值與競爭力。
(二)整建養殖漁業生產區軟硬體
因應近年極端氣候造成短延時強降雨機率頻繁,本部漁業署為保障養殖產業安全,分別推動「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養殖漁業振興計畫」及「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賡續辦理養殖區環境改善工作,其中2024年計辦理40處養殖區道路及排水整建工作,另購置5組移動式抽水機,增加養殖區保護面積約350公頃。
另為促使民眾瞭解治理工程施作目的及效益,持續協請各縣市政府於工程設計及施作前依序舉辦說明會,並於主要養殖縣市舉辦災防演練及宣導說明會,以利風災豪雨期間即時利用魚塭周邊公共災防設施,進行魚塭及養殖設備自我防護,以減輕漁業災損,穩定我國養殖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