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 健全農業基礎環境
十二、推動林業及生物多樣性永續
(一)擴大及強化國公有林造林綠覆面積
持續推動山區國有林新植造林、濫墾地收回造林、崩塌地造林及淺山陸域關注區生態植被復育、海岸及離島造林,擴大森林碳匯,完成造林235公頃;另推動山坡地獎勵輔導造林、平原地區公私有土地造林綠化,完成造林680公頃。
持續推動林業永續多元輔導方案,累計輔導林業合作社或農業企業機構計14家,依據森林經營計畫書辦理新植9.97公頃、撫育115.21公頃、育苗1萬3,500株苗木、竹林經營5.54公頃等。另為提升私有林主參加造林意願,已完成「獎勵輔導造林辦法」修法草案,刻正積極進行法制作業中。
(二)建立公私協力林地管理
依據「國有林地暫准放租建地、水田旱地解除林地後續計畫」,持續辦理林班地解除並移交國有財產署接管,補償收回環境敏感區1,280公頃租地造林地,並完成租地改正480件,共計832公頃。
森林保護聚焦防範濫墾、盜伐與火災,動員1,136名森林護管員巡護,並結合科技管理與社區、大學、志工等力量,全年巡護達1萬6,560人次,通報違規236件。建置「林火風險評估系統」,並整合細胞廣播告警,降低火災風險與損失。
2024年與160個公私單位合作保安林維護與植樹,完成巡護面積1萬1,456公頃,辦理環教活動1萬6,862人次。推動保安林溝通平臺,舉辦「保安林惠益分享論壇」,強化社會參與共識凝聚。
(三)推動自然保育
● 完善自然保護區域經營管理
加強87處依法劃設陸域自然保護區域之經營管理,包括22處陸域自然保留區、10處陸域自然紀念物、16處陸域野生動物保護區、33處陸域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6處自然保護區,更透過推動陸域有效保育地(OECM)將自然保育推展至淺山平原地區,建置更完善的保育網絡。
● 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
選定石虎、草鴞、赤腹游蛇等10種瀕危物種及4類重要棲地納入生態服務給付標的。共計18個縣市參與,促成友善棲地面積957.55公頃,營造532處棲地,137個社區團體組成巡守隊巡護淺山環境。
● 瀕危物種保育行動計畫
與跨機關、學界及民間團體合作執行23個瀕危動物保育行動計畫,舉辦「2024瀕危動物保育行動成果交流研討會」,深入探討物種保育進展與挑戰。監測結果顯示山麻雀、狐蝠等數種族群數量已止跌回升,跨界合作保育行動已見成效。
● 深化里山倡議
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透過「臺灣里山倡議夥伴關係網絡(TPSI)」交流國際里山訊息。另至2024年底「國際里山倡議夥伴關係網絡(IPSI)」共328個會員中,已有28個臺灣會員參加。2024年赴日參加「臺日里山交流」分享社區保育及里山倡議推動經驗;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2024年完成11個里山案例分享,並以臺中市霧峰區五福社區及澎湖縣奎壁澳里海地區榮登2024年IPSI精選案例;協助全臺34處社區推動里山倡議,並盤點80處里山潛力社區清單,持續引導社區邁向里山願景。
(四)規劃陸域生物多樣性保育策略
依循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行動目標,辦理國內政策盤點、臺灣永續發展目標(SDGs)對接及專家諮詢,完成我國「國家生物多樣性策略與行動計畫」修訂草案,並陸續邀集部會共同確認策略、分工及評估指標。組團參加2024年10月19日至11月2日於哥倫比亞召開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6屆締約方大會」,並於多場周邊會議分享我國推動成果與經驗。
持續推動「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將保育工作延伸至國有林區之外,已具體在全臺44個國土綠網關注區域及45條區域保育軸帶,推動淺山平原與農業生產區之生態系復育工作,促成65件跨域合作案例,並於2024年完成「國土生態綠網區域保育軸帶」圖資檢討更新及展開陸域生態系分類架構研訂作業,持續精進生態保育空間圖資。
(五)辦理國有林集水區整體治理
以集水區為治理單元,依國有林崩塌地調查及集水區危險度調查評估結果,落實工程全生命週期生態友善措施,降低工程對環境生態之衝擊,共投入逾7億4,500萬元,辦理治理工程154件,處理崩塌地面積68.42公頃,維護林道及治理邊坡55.86公里,抑制土砂下移量213萬3,300立方公尺。
辦理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分級管理,並針對高風險潛勢區進行詳細調查、建立即時監測系統、設定雨量警戒值等相關作業,2024年累計發布7處潛勢區,於災害應變期間,適時發布潛勢區的紅、黃色警戒預報,提供地方政府辦理影響範圍內居民進行疏散撤離或疏散避難之依據,以提升災害應變能力。
(六)加強外來入侵種管理
本部秉持「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處理」原則,整合各機關以符合生態原則方式移除入侵種,並持續監測避免危害擴大。2024年於恆春半島剷除銀合歡685公頃,復育造林342.22公頃,植栽多樣原生樹種以營造適合野生動物棲息之環境;移除埃及聖檅41隻、綠鬣蜥8萬2,595隻及琵琶鼠魚、美國螯蝦、小盾鱧等共2萬2,613尾;小花蔓澤蘭、銀膠菊與刺軸含羞木移除面積達1,349.91公頃;針對5月於中部7縣市爆發之蜂箱小甲蟲疫情,於6月完成緊急防治18處蜂場共821箱,至年底未再發生。
(七)推動山林共管
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積極推動原民共管,2024年榮獲公務人員傑出貢獻團體獎,並於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6屆締約方大會邊會分享原住民共管經驗,另與南庄賽夏部落及政大共同設立「PaKaSan國際教學基地」,促進國際交流。為尊重原民狩獵文化,已推動16個部落辦理狩獵自主管理示範計畫,並透過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增列原民「非營利自用」得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要件及「備查」之規定。
(八)保存林業文化資源及再發展
臺北市金山南路總督府山林課宿舍群完成全區修復,依促參法委外營運,命名為「0KM山物所」,成為城市中的山林入口,於2024年3月22日開幕營運,創造12萬觀光人次及2,800萬元營業收益。
以羅東、東勢、嘉義、林田山4處林業文化園區為核心,溯源舊林場並連結都會區林業歷史建築,組織完整的臺灣林業文化景觀軸帶。2024年完成21項涵蓋林業文化資源整合、歷史建築修復、科技防災、活化再利用及阿里山林業軸帶景觀改善等工程。推動羅東林業文化園區南區舊建物、場長宿舍、東勢林業文化園區修理工廠與舊宿舍群、林田山林業聚落建築群整建與活化招商。
舉辦羅東林場百年、東勢光之市、嘉義木頭人市集等活動,吸引334萬7,200人次參與,帶動區域旅遊效益約69億元。2024年積極與在地產業合作方面,羅東園區自2月2日設立全臺首家驗證履歷的「製材專賣所」販售國產材;東勢園區於10月30日引入臺灣茶文化品牌打造「寬茶1號院」;嘉義園區2月29日完成優先定約,委託營運至2029年2月底。
賡續研擬「林業文化資源保存與整體再發展中長程計畫(第2期,2025-2028年)」,於2024年11月12日奉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