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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115年農業新施政

一、建立均衡產銷之有序生產

  運用數位科技,推動有序生產,透過經營主體整合果樹產區生產單位,形成聚落型集團產區,實施契作契銷規模化經營及導入種植登記制度;建立供苗預警機制,提醒農民分散種植風險;115年規劃配合天然災害救助免辦理實地勘查作業等措施,提高農民參與意願。
  建立農業大數據決策中心,運用農民關聯資料庫進行農地與作物時空分析,建立農地覆蓋物動態資料庫,運用AI判釋成果,納入鄉(鎮、市、區)公所當期作物調查結果,逐步完善資料庫,強化作物種植資訊供政策決定參考。完成盤點糧政、產銷履歷、農產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集團產區及農產業保險等具查核機制資料,依土地、作物及時間等維度比對分析,結合航拍影像與全國280萬筆農田坵塊圖,針對大面積作物,包括水稻、香蕉、鳳梨、毛豆等,進行AI判釋,納入54處鄉(鎮、市、區)公所當期作物調查成果,115年將結合年度生產目標、農情調查等資料,資訊圖像化呈現農地種植資訊。
  建立養殖有序機制,115年推動養殖漁業放養量全面性申報,規劃建置線上申報系統,漁民可透過手機等行動裝置進行申報及查詢一站式服務;推動計畫性生產,辦理大宗養殖魚種計畫性生產示範計畫,包括吳郭魚、鱸魚、石斑魚等,114年已完成基礎資料更新作業,包括陸上養殖魚塭逾9萬口、淺海牡蠣逾2千戶及養殖漁業生產區58區等。

二、推動養豬產業韌性升級

  輔導養豬場現代化轉型升級,例如導入新式整合型豬舍、異地多地批次分齡等飼養模式及自動化省工設備等,截至114年底輔導逾2,200場次;降低經營風險,114年11月起將運輸死亡保險納入現行豬隻死亡保險保單,保費不變保障更多;推動屠宰場現代化,累計輔導屠宰場取得HACCP驗證33家。
  為協助養豬產業平穩復原,禁運禁宰期間提出一級生產鏈相關業者補助方案,包括飼料差額補助、清運油資補助、延遲上市飼料費用補助、營運損失補貼及專案農貸利息補貼等,減低養豬農民、傳統肉攤、毛豬承銷人及肉品市場損失;解禁後啟動毛豬產銷調節方案,自114年11月至115年3月,透過每日監測及定期召開產銷調配會議,維持供需平衡及價格穩定;推動「共同運銷出豬獎勵措施」,所有豬農皆可透過合作社或農會體系優先出豬,期間免手續費,結合GPS運輸追蹤確保防疫安全及流向管理,並機動啟動冷凍分流,持續深化國產豬肉品牌形象與行銷整合,鞏固消費者信心。
  落實「防疫第一、去化無虞、輔導轉型、循環利用」目標,115年轉型期間有條件使用廚餘養豬,116年起全面禁用;透過嚴謹管控機制及運用數位科技,確保轉型期間使用事業廚餘等符合規範廚餘養豬;推動轉型輔導措施,透過飼料補助、餵飼設備補助及技術支援等,協助業者於115年底前完成轉型;推動黑豬產業輔導並成立專案小組,聚焦核心工作,包括強化黑豬育種與種原、研發與優化飼料配方、推動再生循環飼料及行銷推廣黑豬品牌等。

三、建構寵物保護及福利體系

  精進寵物分類分級管理制度,保障公共安全並落實源頭飼主責任,114年起實施貓納入應辦理登記之寵物,114年貓新辦寵物登記約17.7萬隻(+21%);強化寵物照護,發布寵物飼養與照顧指南,已完成總則、犬篇、貓篇、兔篇、哺乳類篇、鳥類篇等6式;115年3月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明定自115年5月1日起,禁止國人飼養包含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等共641種具高度危險動物,已飼養者務必於規定期限內向動物所在地縣市政府辦理登記備查。
  完善寵物產業消費保護機制,保障寵物產業消費者權益及動物福利,114年訂定「犬、貓美容服務消費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發布寵物服務定型化契約,包括犬貓美容服務、寄養及寵物生命紀念服務等;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完成訂定寵物照顧人員教育訓練制度及職能基準等,115年1月寵物美容臺灣代表隊再獲世界冠軍;為確保業者落實犬貓美容定型化契約事項,115年預計協助地方政府辦理輔導或查核500家次,促進寵物產業健全發展。
  建立寵物食品管理制度,114年完成訂定「寵物食品衛生安全案件處理原則」及產品回收標準作業流程;持續檢討修正管理標準,公告修正「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包括增列管制5項黴菌毒素以及加嚴重金屬汞的管制標準等,預計115年公告修正「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配合寵物食品管理法(草案),規劃寵物食品管理制度,包括強化輸入與國產寵物食品監管機制,建構分級管理制度,落實業者生產寵物食品之安全衛生規範管理及專責人員訓練培育,建立寵物食品營養標準、維護寵物食品安全衛生與品質標準;為強化寵物食品衛生安全及落實標示確實,115年預計執行國內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黴菌毒素、重金屬、殘留農藥、化學物質檢驗,及抽查寵物食品申報、標示及廣告宣稱。
  完善政府部門執勤犬照護體系,114年7月修正發布「政府部門執勤犬照護管理規則」,公私協力打造執勤犬保險保單,自115年1月起政府部門執勤犬強制納保;透過農業ESG STORE規劃「退役犬照護方案」,115年規劃推動退役執勤犬儲糧計畫,公私協力促進執勤犬退役後福祉。
  共建動物友善環境,精進遊蕩犬管理措施,開發「犬蹤地圖APP」作為「全國遊蕩犬風險地圖」基礎資料來源,115年將整合APP回報資料、定期犬群調查成果、人犬衝突通報、生態熱區及野生動物犬殺等資訊,建立一致之分析方法、指標及各縣市熱區劃設標準,以人犬或生態衝突熱區為基礎,採「同心圓推展模式」逐步擴大高強度管理範圍,資源優先投入高風險區域,逐步達成犬隻族群穩定減量目標;遊蕩犬管制導入智慧化管理,透過遠端監控,整合AI影像辨識、智慧感測與AIoT控制系統,降低第一線人力負擔及保障人身安全。

四、訂定臺灣農業治理新藍圖

  為確立臺灣農業發展長期方向,系統性完備農業及農村施政法制化,確立農業發展總方針,引領農業政策穩健向前,推動「農業基本法」立法工作,114年完成北中南東區4場次地方草根會議、5場次主題會議及2場次學者專家諮詢會議,期間逾800人次參與,蒐集逾700則建言,115年將接續社會溝通並完成「農業基本法」草案提報行政院。研擬農地政策白皮書,確保農地資源及品質,作為農業部門空間發展策略之上位指導方針,推展農地利用綜合規劃計畫。研擬農村政策白皮書,打造宜居宜農宜遊農村,114年完成2場座談會或工作坊凝聚共識,引導未來農村發展政策方向與策略。

五、掌握新契機確保國產競爭優勢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115年2月20日裁定美國政府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對各國課徵對等關稅逾越法律授權,此判決結果牽動全球經貿情勢,美方立即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自2月24日起對全球課徵150天的10%+MFN暫時性關稅。面對美國政策等外部環境情勢變動,我政府核心目標不變,仍將以維護國家及產業最大利益為目標,在「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爭取到的優惠待遇基礎上,積極與美方聯繫溝通,確保臺灣產業相對優勢及最佳待遇;賴總統已宣布成立300億元農安基金,從扶持農業、確保競爭優勢、擴大外銷根基、鞏固產業韌性等四大面向,全方位支持農業升級轉型,並針對可能受影響之農產品,提出關鍵支持措施,攜手力拼體質轉型。
  為降低對單一市場依賴,推動分散市場措施,包括推動相關海外拓銷獎勵措施,114年臺灣農產品出口中國大陸以外市場金額占比89%(+4%),出口中國大陸、日本、美國前三大以外市場占比56%(+3%),其中輸韓國、澳大利亞等新興市場出口金額分別成長6.8%、1.2%;深化經營日本市場,與當地行政單位合作,於中小學營養午餐供應臺灣水果,截至114年底,累計與茨城縣18個市町村合作、供應鳳梨、芒果及香蕉等,115年規劃持續擴大供應品項,並配合歐美市場輔導外銷業者及供果園,供應符合歐美標準規格果品;臺灣鳳梨穩定輸銷日本,114年輸日約1.6萬公噸,達109年輸日之7倍,帶動其他新興市場,包括澳大利亞、新加坡等,其中114年輸新加坡272公噸(+60%);臺灣米輸日約1.2萬公噸、金額約1,410萬美元,較113年成長逾3倍。另115年2月與歐盟簽署「臺歐盟相互採認蝴蝶蘭及文心蘭品種權檢定報告行政協定」,協助業者拓展歐洲市場。
  透過雙邊經貿協商或檢疫諮商平臺爭取農產品准入,對已開放輸銷品項,持續爭取檢疫條件合理化及簡化流程降低出口成本,114年歐盟同意我國芒果及番石榴等2項果品進口其會員國;澳大利亞同意開放新增蝴蝶蘭核可溫室,累計核可輸澳蝴蝶蘭業者19家、溫室29棟;紐西蘭同意開放臺灣龜背芋屬及鐵角蕨屬切葉,完成首批文旦柚商品輸銷馬來西亞、首批我國養殖龍虎斑輸日約3公噸;115年2月歐盟正式核准我國蜜棗、紅龍果及荔枝輸入,115年持續對美爭取同意鳳梨、嘉德利亞蘭與拖鞋蘭准入及恢復芒果輸銷;對越爭取同意拖鞋蘭准入;推動番石榴輸澳,全品項芒果輸日本、韓國;推動蝴蝶蘭及火鶴切花等多項種苗及鮮果實輸紐市場准入。
  深化國際合作,114年11月與吐瓦魯國政府簽署多樣化漁業合作協定,加強與吐國鰹鮪圍網漁業合作,發展雙方鮪延繩釣漁船船隊合作;為維護漁民海上作業秩序及安全,建立資源共享、互利雙贏之漁業作業規則,歷經5年談判於114年第11次臺日漁業委員會獲致共識,訂定八重山群島北方倒三角海域漁船作業新規則,115年雙方同意修訂業者自律公約。落實國際技術合作布局計畫,與菲律賓簽署「智慧農業科技園區」、「青年農民交流示範區」等合作備忘錄,推動「臺灣-非洲蔬菜倡議」、於史瓦帝尼設置智慧示範農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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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7-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