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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年度

主  旨:本部116年度補助科技計畫申請作業期程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補助依據:本部一般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二、申請期間:
(一)本部116年度「各領域/綱要計畫施政重點與分工」及「一般科技補助計畫公開徵求計畫研究重點」自本(115)年10月1日起公布於本部網站(如附件1、2),擬申請計畫之研究人員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網址:https://project.moa.gov.tw)撰擬計畫說明書,並於本年10月30日前將計畫說明書紙本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各計畫主辦單位(註明收件之主辦專家),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部所屬機關(構)主辦計畫另行辦理公告者,收件截止日期及送件方式,依該機關(構)網頁公告為準。

三、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二)公立研究機關(構)。
(三)依法設立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四)農民團體或其他依法設立從事農業相關之非營利社團法人、社會團體。
(五)農業相關國際組織、研究或訓練機構。

四、審查方式:本部及所屬機關(構)具有實質審查權限,並依據本部一般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辦理,以書面或會議方式進行。必要時,得邀請申請單位進行簡報。

五、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應注意是否具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關係,並確遵同法各項有關規定辦理。
(二)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情形,應詳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於前揭系統上傳做為計畫說明書之附件,主動於申請時表明身分關係。相關表件業置於本部官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網址: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09233);若補助計畫成立,將依法主動公開前開揭露表件,以供公眾線上查詢,併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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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農業部(農業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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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9-2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