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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我國經濟發展已列開發國家程度,國人對於高生活水準之需求日益殷切,農業是國家基本產業,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因此,農業施政之服務對象不僅是農民,亦應兼顧廣大消費者福祉;農業施政之範疇,不僅追求產業之持續發展,對農漁村生活品質之提昇與自然生態環境之維護亦愈顯重要。衡諸世界政經改革趨勢及國內環境之急速變遷,政府功能已異於以往,建立「小而能」之高效率、高效能政府,為民間對政府運作功能之共同期盼,配合政府再造工程,加速農業相關制度與法治之檢討、規劃,提昇組織效能與服務品質,建立高效率行政體制,已為農業施政之重要方向。

  過去一年,在 大院支持及同仁們共同努力下,共完成九項農業法案的制定或修正,包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畜牧法及動物保護法等重要法案,讓本會得以增設「國際合作處」,並成立「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暨所屬四個分局、「漁業署」六個新機構,對健全農業組織架構、業務推展及產業發展均有重大意義;另外,本會於八十七年八月舉開第四次全國農業會議,成功凝聚各界對農業調適與轉型之共識。八十八年是邁向二十一世紀之準備年,本會將以前瞻、創新的觀點,主動、矯捷的行動力,建立農業永續發展之基礎,迎接跨世紀的挑戰。以下,謹針對各項施政及八十八年重點工作提出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先生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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