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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畜產業因應對策

國合處

 

 

養豬產業因應對策

壹、產業現況

 

  自86年3月台灣地區發生口蹄疫後,因豬肉無法外銷日本,致台灣地區養豬產業需轉型為完全內銷,因此養豬規模需配合市場需求予以調整。近3年(87、88、89)養豬產業產值分別為488億餘元、614億餘元及520億餘元,其產值居單項農業產值之首,89年產值佔整體農業產值之13、02%。而與養豬有關之從業人口(包括養豬、飼料、動物用藥品、獸醫、屠宰、肉品加工及化製等業之人員),估計約60萬人,養豬業加上相關產業之年產值則超過1,000億元。因此,臺灣地區之養豬事業,除繁榮農村經濟外,因其涉及層面廣,對社會安定亦具影響力。

 

  因國人傳統上喜食腹脅肉,造成腹脅肉需求高,價位比美腿肉,且豬雜碎亦因國人喜食而具高經濟價值。又我國因飼料依賴進口,土地昂貴所造成之高密度飼養、疾病及育成率等問題,使國內毛豬生產成本為歐美養豬先進國家之1.2至1.7倍,因此國內須靠腹脅肉與豬雜碎之管制進口及其在國內之特殊需求與價位來提高整體毛豬產業之競爭力。

 

  據評估國內於入會前給予美國豬肉頭期款後,國內自給自足之在養頭數約為700萬頭。為加速產業結構調整,本會已於88年7月完成養豬戶離牧計畫。據統計,台灣地區計有5,070戶養豬戶完成離牧。又據90年5月底「台灣地區養豬頭數調查」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台灣地區養豬戶數計14,763戶,豬隻在養頭數為7,392,952頭,平均每戶飼養501頭,豬隻平均直接生產成本為每百公斤3,797元。

 

  另據統計87年、88年及89年每百公斤豬價分別為4,533元、6,168元及4,675元。由數據資料顯示,台灣地區3年來養豬產業結構已轉型為以完全內銷為主,且產銷維持平衡之狀況。

貳、入會諮商結果

 

一、入會前後貿易措施

  (一)入會前

 

  依現行進口簽審規定,豬肉及其產品除豬腹脅肉及豬雜碎外,餘均已開放進口,而於入會前,自87年7月起同意以頭期款方式每年自美國進口5,000公噸豬腹脅肉及7,500公噸豬雜碎。另於88年7月起增加開放美國以外之國家1,160公噸豬腹脅肉及2,500公噸豬雜碎進口,惟自去(89)年則將上述二類配額全數改以全球配額方式核配。

 

  (二)入會後

 

 

 

  1. 豬腹脅肉部分:入會後豬腹脅肉採關稅配額方式開放,自2005年開放自由進口,我國可採用特別防衛措施(SSG)。關稅配額進口方式如次:

     

    (1)關稅配額數量:入會第一年為6,160公噸,2004年為15,400公噸。
    (2)配額內稅率:入會第一年15%,2004年降至 12、5%。
    (3)配額外稅率:入會第一年60%,2004年降至50%。

     

  2. 豬雜碎部分:入會後豬雜碎採關稅配額方式,自2005年開放自由進口。我國可採用特別防衛措施(SSG)。關稅配額進口方式如次:

     

    (1)關稅配額數量:入會第一年為10,000公噸,2004年為27,500公噸。
    (2)配額內稅率:入會第一年為25%,2004年降至15%。
    (3)配額外稅率:入會第一年為310%,2004年降至265%。

     

 

二、SPS相關規範

 

  (一)依據國際畜疫會發布之動物疫情資料,公告非疫區國家名單,並依「中華民國輸入動物及其產品檢疫條件」辦理擬進口豬肉產品國家屠宰場及加工廠之查核。

  (二)豬肉及豬雜碎屬經濟部標準局應施檢驗商品品目。

參、對產業之影響

 

一、我國於入會前雖以頭期款方式開放豬腹脅肉6,160公噸及豬雜碎10,000公噸進口,惟由於養豬產業經由離牧措施之實施,已完成產業結構之先期調整,是以產銷仍能維持穩定。

二、我國於入會後養豬產業隨進口配額之逐年增加,並於西元2005年完全自由開放,毛豬飼養頭數仍需配合市場機能及進口數量予以調整,其最大之衝擊經評估將由目前產銷平衡之700萬頭降至600萬頭。

肆、產業目標及定位

 

一、建立環境容許且具國際競爭力之產業

 

  建立環境容許且以內銷為主產銷平衡之產業,推動台灣優良黑毛豬生產體系,區隔國外種豬市場;強化優良種豬精液供應體系及加速改良豬隻品質,配合產業發展需求,改良豬種及發展具競爭性之特殊性能品系;強化契約產銷及統合經營制度,推動養豬場認證及查核制度,提昇經營效率及競爭力。

 

二、提昇國產豬肉品質

 

  加強國產品品牌認證制度,輔導國產優良豬肉品牌之建立,配合統合經營體系,推動標準作業流程管理制度,強化屠宰衛生檢查與豬隻藥物殘留監控體系,提昇國產生鮮豬肉品質及販售場所衛生,輔導肉品市場多角化經營及轉型,並加強研發多元化適合國內外市場需求之畜禽加工產品,提高產品附加價值,以提供消費者健康衛生安全之豬肉產品。

 

三、清除及監測豬隻重大動物傳染病

 

  落實豬瘟及口蹄疫撲滅計畫,輔導養豬戶落實自衛防疫體系,防止疫病之傳播,儘速達成清除之目的並監測外來惡性動物傳染病。

伍、產業調整策略與因應措施

 

一、生產調整策略

 

  (一)建立台灣優良黑毛豬生產體系

 

 

 

  1. 蒐集田間優良黑毛豬種,配合市場區隔及消費者需求,運用育種技術和生物科技,加強選育具特殊性能之黑毛豬,並予推廣及辦理黑毛種豬之中央性能檢定。

     

     

  2. 輔導不具成本競爭力惟生產設備較完整之非黑毛豬飼養戶,飼養黑毛豬,擴大黑毛豬生產比例。

     

     

 

  (二)強化優良種豬精液供應體系

 

 

 

  1. 興建優良種公豬精液供應中心,建立優良種公豬供精及人工授精推廣體系,提高農戶使用豬精液之普及率。

     

     

  2. 加速改良豬隻品質及開發國際性種源市場,配合產業發展需求,改良豬種及發展具競爭性之特殊性能品系,輔導種豬場八場通過ISO品質認證;整合全國種豬資料庫,建立豬隻品種改良資料。

     

     

 

  (三)建立契約產銷及統合經營制度

 

  建立契約產銷及統合經營制度,推動養豬資材共同採購及統合經營制度,加強橫向與縱向整合,及推動產業聯盟,以發揮經濟規模效率,進而提升技術及產銷效能。

 

  (四)推動養豬場認證及查核制度

 

  研訂養豬場生產環境及飼養管理準則,建立養豬場認證及查核制度,生產安全衛生健康國產豬肉之模式。

 

二、運銷調整策略

 

  (一)輔導國產優良豬肉品牌之建立

 

 

 

  1. 配合統合經營體系,推動標準作業流程管理制度,產製高品質、衛生、安全的畜產品;積極建立國產畜產品標章制度,以增進消費者對國產畜產品品牌的認知與支持。

     

     

  2. 發展市場導向之畜產工業,提升產品附加價值,利用食品加工技術,加強研發多元化適合國內外市場需求之畜禽加工產品,提高產品附加價值,在掌握關鍵性技術,結合國際行銷策略,開拓國外市場,增進業者收益。

     

     

 

  (二)提昇國產生鮮豬肉品質及販售場所衛生

 

 

 

  1. 積極輔導廠商生產屠宰作業並運用部位肉消費差異,生產生鮮、冷藏之豬肉產品,符合國內市場需求,使國內生鮮並與國外產品區隔,使開放豬腹脅肉及豬雜碎肉自由進口,國內生鮮豬肉及冷藏肉,維持目前之百分之百自給率。

     

     

  2. 輔導零售肉商業者導入溫控之肉攤,販賣經屠體檢查及來源明確之國產生鮮豬肉,以突顯國產豬肉的鮮美特色,爭取國人支持。

     

     

 

  (三)輔導肉品市場多角化經營及轉型

 

 

 

  1. 輔導肉品市場結合農民組織,運用合法屠宰設備及設置屠體分切處理中心,增強肉品市場多角化經營效率。

     

     

  2. 推動北、中、南三地肉品市場轉型為生鮮肉品集貨與物流配送中心,整合下游生鮮豬肉販售業者,建立合作銷售通路網,減少豬肉及相關產品運銷層次。

     

     

 

三、資源調整策略

 

  輔導離牧不離農者,轉至尚有發展空間之設施栽培、室內養殖、農產初級處理、加工等產業,並委託相關單位開辦養豬農民第二專長訓練。

 

四、防疫檢疫調整策略

 

  (一)清除及監測豬隻重大動物傳染病

 

  落實豬瘟及口蹄疫撲滅計畫,輔導養豬戶確實執行「清除豬瘟及口蹄疫所需疫苗及其管理辦法」之規定,完成全面性預防注射,嚴格管制未完成預防注射豬隻之買賣和屠宰,並加強肉品市場、繫留場及車輛之消毒,防止疫病之傳播,儘速達成清除之目的並監測外來惡性動物傳染病。

 

  (二)輔導養豬戶落實自衛防疫體系

 

  輔導養豬戶落實自衛防疫體系,加強實施飼養場所及設備之消毒,飼養環境之改善,動物之隔離及病媒之驅除等衛生安全措施,並加強餿水養豬戶之管理,防止疫病傳入場內。

 

  (三)建立豬隻藥物殘留監控體系

 

 

 

  1. 依據動物用藥品及含藥物飼料添加物管理之相關法規,加強動物用藥品及含藥物飼料添加物之管理,確保其品質並正確安全使用。

     

     

  2. 加強辦理肉品市場及養豬場豬隻殘留藥物之檢測監控工作,並建立逆行追蹤輔導改善系統。

 

 

  (四)強化屠宰衛生檢查

 

 

 

  1. 落實「畜牧法」建立事權統一之畜禽屠宰管理制度,持續、有系統的訓練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依據「屠宰衛生檢查規則」執行檢查,以提昇肉品衛生安全水準。

     

     

  2. 督導屠宰場依據「屠宰場設置標準」及「屠宰作業規範」,改善硬體設施,實施屠宰衛生作業,降低肉品污染機率,強化國人肉品消費衛生安全,並加強查緝取締違法屠宰行為,以杜絕不適人類食用肉品流入市面。

     

     

  3. 依WTO之SPS規定,建立國外屠宰廠、加工廠之查廠制度,只准符合國內水準和法規之屠宰廠和加工廠所產之肉品輸入我國,並加強進口畜禽產品檢驗,保障消費者之衛生安全。

     

     

 

五、農民福利調整策略

 

  養豬產業因進口所造成之損害,依「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及基金相關規定辦理救助。

 

六、其他調整策略

 

  (一)加強國內、外產銷資訊體系建立及蒐集,並於適當時機發布產銷預警訊息。

 

  (二)輔導水源保護區內養豬戶依法停養

 

  依「飲用水管理條例」及「自來水法」相關規定,配合環保單位輔導位於上揭法規劃定之水源保護區內養豬戶依法停養,並據以協助辦理拆遷補償。

 

  (三)配合環保法令落實養豬污染防治工作

 

 

 

  1. 輔導業者改善污染防治設施,將污染防治成本內部化。

     

     

  2. 檢討現行污染處理技術,輔導農民進行污染減廢、資源再利用與牧場綠美化。

     

     

  3. 協助養豬團體配合法令建立產業污染管理體系。

     

     

  4. 加強未設置污染防治設施與埋設暗管、偷排等情節重大之污染農戶,建請環保單位加強管制稽查。

     

     

 

  (四)輔導養豬場、化製廠及屠宰場,加強斃死豬及廢棄物(污泥、豬毛及豬蹄等)處理。

  (五)捐助「中央畜產會」資金

 

  繼續捐助「中央畜產會」資金,供作淘汰、收購、屠宰、凍存及促(拓)銷等相關調節措施之用,強化入會前後產銷調節效能。

 

七、短期價格穩定措施

 

  當毛豬產地價格下跌至直接生產成本以下時,視情況採取以下安定措施:

 

  (一)當毛豬拍賣價格(微幅)下跌至直接成本90%以內時擬採措施如下:

 

 

 

  1. 召開產銷協調會議,協商生產數量及價格穩定措施。

     

     

  2. 加強國內產銷調節宣導。

     

     

  3. 國產豬肉產品促銷。

 

 

  (二)當毛豬拍賣價格(中幅)下跌至直接成本之80%~90%以下時擬採措施如下:

 

 

 

  1. 辦理各項產銷調節、宣導及促銷措施。

     

     

  2. 擬定緊急處理計畫,鼓勵冷凍肉類加工廠商、肉商公會會員及農民團體收購毛豬屠宰凍存,穩定市場供需。

     

     

  3. 淘汰過剩仔豬及種母豬。

     

     

 

  (三)當毛豬拍賣價格(巨幅)下跌直接成本80%以下時擬採措施如下:

 

 

 

  1. 辦理各項產銷調節、宣導及促銷措施,另辦理部分過剩毛豬之屠體凍存措施。

     

     

  2. 輔導不具競爭力之豬農退出產業。

     

     

乳牛產業因應對策

壹、產業現況

 

一、民國46年為開發高蛋白畜產品增進國人健康及利

 

  用農村剩餘勞力增加農民所得,政策上開始推廣酪農事業,61年開始進一步推廣設置乳牛專業區,70年5月連續推動兩個5年養牛事業計畫,由於國人生活水準隨經濟發展而提高,乳牛頭數及年生乳產量持續成長。近幾年發酵乳之發展與成長,因其大都使用乳粉為原料,使生乳需求市場之成長受影響。

 

二、民國87年、88年及89年酪農戶分別為867戶、838戶及819戶,生乳產量分別為338,369公噸、338,005公噸及358,049公噸,平均價格每公斤分別為21、32元、21.37元及21.29元,年產值分別為72億元、72億元及76億元,目前每公斤生乳生產成本約為17.20元。

貳、入會諮商結果

 

一、我國現行乳品貿易措施

 

  (一)液態牛乳為管制進口項目,鮮乳稅率35%,調味乳稅率32.5%。

  (二)加糖煉乳為管制進口項目,稅率為40%。

  (三)奶粉、乳酪、乾酪、凝態發酵乳、無糖煉乳及乳水為自由進口貨品,稅率分別為15%、8%、12.5%、32.5%、40%及35%。

 

二、入會後乳品貿易措施

 

  (一)液態乳採關稅配額方式進口,配額量第一年10,649公噸,至2004年為21,298公噸,配額內稅率為15%,配額外稅率採從量稅,第一年每公斤課徵18.4元,至2004年降低為每公斤15.6元。另可採用特別防衛措施(SSG)及可採標售制度之配額管理方式。

  (二)加糖煉乳入會後開放進口,稅率先提高至50%,2004年降為30%。食用奶粉入會稅率12.5%,2004年降至10%。乳酪及乾酪入會後稅率降至5%。凝態發酵乳入會後稅率15%。無糖煉乳及乳水於入會後稅率降為20%。

參、對產業之影響

 

一、由於國內生產環境及穀物、牧草依賴進口等之不利條件,國產生乳成本較高,生乳收乳價平均每公斤達21元,乳業先進國家歐美及澳洲僅約10元,紐西蘭則更低約7元,為競爭劣勢。

二、液態乳開放進口,第一年關稅配額約1萬公噸,逐年增加至2004年之2萬公噸,如估海運及通關時間計需一週或以上,故鮮乳進口可能性較低,但由於價差較大,進口保久乳可能取代國產保久乳及部分鮮乳市場。另一方面,配額外關稅雖高,惟逐年降低,且紐、澳牛乳生產成本較低,如以強勁行銷手法將會攻佔我國部分鮮乳市場,估計年亦可達2萬公噸,此外,由於國外產品之競爭,國產鮮乳售價亦會受影響,以上估計年產值將減少15億元以上。惟國產鮮乳風味國人已習慣,加以新鮮之優勢,如能降低生乳成本,並持續提升生乳品質,則仍有競爭之空間。

 

三、大陸地區牛乳業尚為發展期,未能完全自給自足,價格因地區差異大,每公斤7.6元至16元,且為口蹄疫區,生鮮乳不得輸入,保久乳則可進口,若大陸地區有能力出口乳品,亦尚難與紐、澳等國競爭我國市場。

肆、產業目標及定位

 

一、國產鮮乳具新鮮之競爭優勢,且養牛事業具有解決部分農產與食品加工副產物處理及農地釋出利用問題之功能,乳牛產業應可適度存續。

 

二、乳牛產業未來仍以供應國人飲用鮮乳為發展方向,並持續致力品質之提升及成本之降低,以強化競爭力。

 

三、未來牛乳生產,將依據入會後液態乳進口競爭之市場需求而調整,初期維持年生產牛乳32萬公噸以上,飼養乳牛約11萬頭,另每公斤生乳生產成本致力降至15-16元,每公撮生乳體細胞數維持在50萬以下。

伍、產業調整策略與因應措施

 

一、生產調整策略

 

  (一)調整生產結構與降低成本

 

 

 

  1. 鼓勵酪農整併或適度調整飼養頭數至適當經濟規模及採用省工經營作業,預估平均每公斤成本可降低1元。

     

     

    (1)鼓勵飼養100頭以下之酪農整併,以提升產業競爭力。
    (2)協助購置省工經營設備,如完全日糧混合車(TMR)、鏟斗機等,以降低生產成本。

     

     

  2. 加強輔導辦理乳牛群性能改良計畫,鼓勵淘汰劣質、低生產力之乳牛(年生乳產量4,500公斤以下、體細胞數每西西80萬以上者),提升牛群中泌乳牛比例,使泌乳牛群占總牛群50%以上。

     

     

    (1)預計參加乳牛群性能改良計畫之乳牛頭數佔總泌乳牛群比例50%以上。
    (2)鼓勵淘汰劣質、低生產力之乳牛,以改善牛群生產效率。

     

     

  3. 鼓勵酪農提早乾乳、調整配種時間及透過飼養管理等方法,減少冬期生乳生產比例,達到產銷調節之目的。

     

     

  4. 輔導酪農建立牧場企業經營管理制度,提升經營效率元。

     

     

  5. 建立國產牧草品質分級制度並發展牧草栽培管理及收穫調製技術,輔導牧草合作社、代耕中心與酪農產銷班以契作方式生產芻料,提高收穫後之品質。

     

     

  6. 輔導全面使用完全平衡日糧(TMR)及青貯料供應,以改善生乳品質、乳量及減少飼料費用。

     

     

 

  (二)提升乳品品質,強化競爭力

 

 

 

  1. 修改生乳品質計價標準,將體細胞數10萬以下設定為特級,體細胞數10萬以上30萬以下設定為A級,體細胞數30萬以上50萬以下設定為B級,體細胞數50萬以上80萬以下設定為C級,預估可顯著改善生乳品質。

     

     

  2. 改善生乳、儲乳及集運設備,並輔導乳品工廠每日集運、當日製造、隔日銷售,且加強藥物殘留監測,以確保國產生乳品質及發揮鮮乳新鮮特性。

     

     

  3. 建議修訂「中國國家標準」,將規範生乳品級達B級以上始得製作為鮮乳。

     

     

 

  (三)輔導產業團體發揮功能

 

 

 

  1. 目前全國性乳業團體有三個,應加強分工、協調及整合工作,以發揮產業團體之功能。

     

     

  2. 強化中央畜產會功能,建立預警制度,擬定牛乳產銷調節之各項配套措施,於發生產銷失衡時,能及時妥適辦理產銷調節工作。

     

     

  3. 請中央畜產會依照農業發展條例第24條規定,輔導產業團體設置乳業發展基金,以穩定產業之發展。

     

     

 

二、運銷調整策略

 

  (一)加強推廣鮮乳標章強化認證,以區隔鮮乳與保久乳市場,強化國產乳品消費者信心。

  (二)輔導廠農合作提高生乳品質,生產高溫短時間殺菌方法(HTST)鮮乳,區隔使用超高溫滅菌法(UHT)之保久乳,建立特色,提高競爭力。

  (三)加強市場消費調查,以利行銷策略之應用。

  (四)加強宣導國產乳品特色並辦理推廣促銷。

  (五)開拓機關學校、軍隊等團體及大消費團體鮮乳銷售通路。

 

三、資源調整策略

 

  (一)研商配合農地利用調整計畫,推廣種植青割玉米、蘇丹草、埃及三葉草等高品質芻料作物,充分供應草食動物生產所需之芻料來源,並提高農地之利用效率。

  (二)鼓勵農民轉種植高品質芻料作物,並輔導與酪農簽約契作生產。

 

四、防疫檢疫策略

 

  (一)請防檢局在機場、港口等進口地點,加強辦理檢疫工作。

  (二)請海巡署、海關及警政等單位加強查緝走私;鼓勵民眾踴躍檢舉走私,以防範境外疫病入侵。

  (三)加強防疫措施:

 

 

 

  1. 落實畜牧場自衛防疫工作,加強飼養場所與設備消毒、飼養環境改善及病媒的驅除工作。

     

     

  2. 確實掌握國內草食動物疫病發生狀況,有效加以控制並積極清除國內既有之動物傳染病。

     

     

  3. 加強市售動物用藥品品質抽驗及查緝取締非法動物用藥品。

     

     

 

五、農民福利策略

  (一)繼續辦理加強農村建設「改善酪農經營貸款」,提供提升經營效率所需資金。

  (二)國內乳牛產業之產品如因進口而遭受損害或有損害之虞時,依據「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辦理救助。

  (三)協助因加入WTO致無法繼續經營之農民轉業。

 

六、建立公平競爭環境

 

  (一)研修鮮乳之中國國家標準及加強宣導教育消費者認識牛乳品之「中國國家標準」及標示。

  (二)協商行政院衛生署等機關加強進口乳品銷售流程之抽查及管理。

  (三)協商行政院衛生署加強市售乳品抽驗、以中文標示產品原料、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等。

  (四)請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協助蒐集主要進口國之國內乳品資訊,供必要時採取反傾銷措施。

 

七、配合措施:輔導集中飼養仔公牛及肥育淘汰牛,建立肉牛屠宰場,以提升仔公牛淘汰之售價,增加酪農收益,並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

 

八、短期價格穩定措施

 

  當牛乳產地價格下跌至直接生產成本以下時,視情況採取以下安定措施:

 

  (一)當牛乳價格下跌至直接生產成本90%以內時擬採措施如下:

 

 

 

  1. 召開產銷協調會議,協商生產數量及價格穩定措施。

     

     

  2. 加強國內產銷調節宣導。

     

     

  3. 國產乳品促銷。

     

     

 

  (二)當牛乳價格下跌至直接生產成本之80%至90%之間時擬採措施如下:

 

 

 

  1. 辦理各項產銷調節、促銷及宣導措施。

     

     

  2. 辦理部分過剩牛乳之收購及處理。

     

     

  3. 輔導淘汰低產及生乳品質較差之乳牛。

     

     

 

  (三)當牛乳價格下跌至直接生產戊本之80%以下時擬採措施如下:

 

 

 

  1. 辦理各項產銷調節、促銷及宣導措施,另辦理部分過剩牛乳之收購與處理工作。

     

     

  2. 輔導不具競爭力之酪農退出產業。

     

     

乳羊產業因應對策

壹、產業現況

 

一、由於養羊放牧易影響水土保持,以圈飼飼養成本偏高,且鮮羊乳市場受限,過去政策上並未輔導增養推廣,而以輔導既有養羊戶改進經營效率及維持產銷平衡為目標,並加強羊乳之產銷管理及提升羊乳品質,維護消費者權益,以健全養羊事業之發展。

 

二、民國87年、88年及89年酪羊農戶分別為815戶、787戶及698戶,生羊乳產量分別為32,912公噸、32,125公噸及30,006公噸,平均價格每公斤分別為40、84元、40.66元及37.43元,年產值分別為13、4億元、13.1億元及11.2億元,目前每公斤生羊乳生產成本約為32.19元。

貳、入會諮商結果

 

一、我國現行乳品貿易措施

 

  (一)生鮮羊乳為已開放進口項目,稅率為35%,調味羊乳則因與調味牛乳併計而為管制進口項目,稅率為32、5%。

  (二)加糖煉羊乳與加糖煉牛乳併計亦為管制進口項目,稅率為40%。

  (三)羊奶粉、羊乳酪、羊乾酪、凝態發羊酵乳、無糖煉羊乳及羊乳水為自由進口貨品,稅率分別為15%、8%、12.5%、32.5%、40%及35%。

 

二、入會後乳品貿易措施

 

  (一)生鮮羊乳入會後稅率降至20%。調味羊乳因與調味牛乳併計為液態乳,採關稅配額方式進口,配額量第一年10,649公噸,至2004年為21,298公噸,配額內稅率為15%,配額外稅率採從量稅,第一年每公斤課徵18.4元,至2004年降低為每公斤15.6元。另可採用特別防衛措施(SSG)及可採標售制度之配額管理方式。

  (二)加糖煉羊乳入會後開放進口,稅率先提高至50%,2004年降為30%。食用羊奶粉入會稅率12.5%,2004年降至10%。羊乳酪及羊乾酪入會後稅率降至5%。凝態發酵羊乳入會後稅率15%。無糖煉羊乳及羊乳水於入會後稅率降為20%。

參、對產業之影響

 

一、由於國內生產環境及穀物、牧草依賴進口等之不利條件,國產生乳成本較高,生羊乳收購價格平均每公斤達41元,紐西蘭、荷蘭約12元;另品質亦不穩定,產銷制度尚停留於傳統方式,因此,乳價、品質與產銷制度面為競爭劣勢;惟飲用羊乳為國人特有習性,具有本土性產品之特色。

 

二、大陸地區羊乳業尚為發展期,未能完全自給自足,收購價格因地區差異大,每公斤6至12元,且為口蹄疫區,生鮮乳不得輸入,保久乳則可進口,若大陸地區有能力出口乳品,將可與乳業先進國家競爭我國市場。

 

三、由於羊產品除雜碎外都為已開放自由進口項目,每年進口羊肉約兩萬公噸及羊乳粉約兩千噸,液體羊乳則因國外不普遍與產製銷成本等考慮因素,始自89年才有進口紀錄,已自由反應市場供需,入會後對養羊產業應不至於造成立即衝擊,惟如果羊肉及羊乳產品價格太高或品質不被消費者接受,加上關稅逐漸降低,長期而言,會因價差太大之誘因及品質因素,國外產品才可能進一步取代國產品,造成對養羊產業之不利衝擊。

肆、產業目標及定位

 

一、國產鮮羊乳具新鮮之競爭優勢,且具本土性,飲用羊乳又為國人特有習性,乳羊產業應可適度存續。

二、乳羊產業未來仍以供應國人飲用鮮羊乳為發展方向,並持續致力品質之提升及成本之降低,以強化競爭力及消費者之接受性。

三、未來羊乳生產,將依據入會後各項乳品進口競爭之市場需求而調整,初期維持年生產羊乳3.2萬公噸以上,飼養乳羊約11萬頭,另每公斤生乳生產成本致力降至30元以下。

伍、產業調整策略與因應措施

 

一、生產調整策略

 

  (一)調整生產結構與降低成本

 

 

 

  1. 鼓勵乳羊農整併或適度調整飼養頭數至適當經濟規模及採用省工經營作業,以提升產業競爭立即降低生產成本。

     

    (1)輔導飼養200頭以下之乳羊農整併,以提升產業競爭力。
    (2)協助購置省工經營設備,如配管式搾乳套組、完全日糧混合車(TMR)、鏟斗機、牧草青割裝卸機等,以降低生產成本。

     

     

  2. 輔導辦理乳羊登錄與性能改良工作,鼓勵淘汰劣質、低生產力之乳羊(年生羊乳產量450公斤以下、體細胞數每西西150萬以上者),提升羊群中泌乳羊比例占總羊群50%以上。

     

     

    (1)教育宣導乳羊登錄與性能改良工作,輔導泌乳羊比例占總羊群比例50%以上。
    (2)鼓勵淘汰劣質、低生產力之乳羊,對改善羊群生產效率有相當助益。

     

     

  3. 輔導乳羊農調整乳羊配種時間及透過飼養管理等方法,增加冬期生羊乳生產比例,達到產銷調節之目的。

     

     

  4. 輔導乳羊農建立牧場企業經營管理制度,提升經營效率。

     

     

  5. 建立國產牧草品質分級制度並發展牧草栽培管理及收穫調製技術,輔導牧草合作社、代耕中心與酪農產銷班以契作方式生產芻料,提高收穫後之品質,以提升產乳效率。

     

     

  6. 輔導使用完全平衡日糧(TMR)及青貯料供應,以改善生乳品質、乳量及減少飼料費用。

     

     

 

  (二)提升乳品品質,強化競爭力

 

 

 

  1. 宣導教育消費者認識羊乳品「中國國家標準」,以督促羊乳業者誠實產製羊乳及落實檢驗工作。

     

     

  2. 改善生乳、儲乳及集運設備,並鼓勵乳品工廠每日集運、當日製造、隔日銷售,以確保國產生羊乳品質及發揮鮮羊乳新鮮特性。

     

     

  3. 推動羊乳之品質計價措施,以利國產羊乳品質之提升。

     

     

 

  (三)輔導產業團體發揮功能

 

 

 

  1. 目前省級以上養羊產業團體有3個,應整合發揮產業團體之功能。

     

     

  2. 強化中央畜產會功能,建立預警制度,擬定羊乳產銷調節之各項配套措施,於發生產銷失衡時,能及時妥適辦理產銷調節工作。

     

     

  3. 請中央畜產會依照農業發展條例第24條規定,輔導產業團體設置養羊產業發展基金,以穩定產業之發展。

     

     

 

二、運銷調整策略

 

  (一)輔導羊乳標章認證或鼓勵正確標示殺菌時間與條件,以區隔牛乳品與保久乳市場,強化國產羊乳品消費者信心。

 

  (二)輔導廠農合作提高生乳品質,生產高溫短時間殺菌方法(HTST)鮮羊乳,區隔使用超高溫滅菌法(UHT)之保久乳,建立特色,提高競爭力。

 

  (三)加強市場消費調查,以利行銷策略之應用。

 

  (四)加強宣導國產乳品特色並辦理推廣促銷,開拓機關、學校等團體及大消費團體羊乳品銷售通路。

 

三、資源調整策略

 

  (一)研商配合農地利用調整計畫,推廣種植青割玉米、蘇丹草、埃及三葉草等高品質芻料作物,充分供應草食動物生產所需之芻料來源,並提高農地之利用效率。

 

  (二)鼓勵農民轉種植高品質芻料作物,並輔導與酪農簽約契作生產。

 

四、防疫檢疫策略

 

  (一)請防檢局在機場、港口等進口地點,加強辦理檢疫工作。

  (二)請海巡署、海關及警政等單位加強查緝走私;鼓勵民眾踴躍檢舉走私,以防範境外疫病入侵。

  (三)加強防疫措施:

 

 

 

  1. 落實畜牧場自衛防疫工作,加強飼養場所與設備消毒、飼養環境改善及病媒的驅除工作。

     

     

  2. 確實掌握國內草食動物疫病發生狀況,有效加以控制並積極清除國內既有之動物傳染病。

     

     

  3. 加強市售動物用藥品品質抽驗及查緝取締非法動物用藥品。

     

     

 

五、農民福利策略

 

  (一)辦理改善酪農經營貸款及乳品工廠改善設備及週轉金貸款,提供提升經營效率所需資金。

  (二)國內乳羊產業之產品如因進口而遭受損害或有損害之虞時,依據「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辦理救助。

  (三)協助因加入WTO致無法繼續經營之乳羊農轉業

 

六、建立公平競爭環境

 

  (一)目前營養強化羊乳,在中國國家標準中歸屬鮮羊乳,以鮮羊乳的特性而言,應將該產品另歸類在營養強化羊乳項目中,不宜歸類在鮮羊乳,並研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俾供修正鮮羊乳「中國國家標準」。

  (二)協商行政院衛生署等機關加強進口羊乳品銷售流程之抽查及管理。

  (三)協商行政院衛生署加強市售乳品抽驗、以中文標示產品原料、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等。

  (四)請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協助蒐集主要進口國之國內羊乳品資訊,供必要時採取反傾銷措施。

 

七、配合措施

 

  輔導集中飼養仔公羊及肥育淘汰羊,建立肉用羊屠宰場,以提升仔公羊淘汰之售價,增加羊農收益,並保障消費者之食品衛生安全。

 

八、短期價格穩定措施

 

  當羊乳產地價格下跌至直接生產成本以下時,視情況採取以下安定措施:

 

  (一)當羊乳價格下跌至直接生產成本之90%以內時擬採措施如下:

 

 

 

  1. 召開產銷協調會議,協商生產數量及價格穩定措施。

     

     

  2. 加強國內產銷調節宣導。

     

     

  3. 國產羊乳品促銷。

 

 

  (二)當羊乳價格下跌至直接生產成本之80%~90%之間時擬採措施如下:

 

 

 

  1. 辦理各項產銷調節、促銷及宣導措施。

     

     

  2. 辦理部分過剩羊乳之收購及處理。

     

     

  3. 輔導淘汰低產及生乳品質較差之乳羊。

     

     

 

  (三)當羊乳價格下跌至直接生產成本之80%以下時擬採措施如下:

 

 

 

  1. 辦理各項產銷調節、促銷及宣導措施,另辦理部分過剩羊乳之收購與處理工作。

     

     

  2. 輔導不具競爭力之酪羊農退出產業。

     

     

 

家禽產業因應對策

壹、產業現況

 

  近20年來由於畜牧生產技術的提升,畜產品需求的增加,國內畜牧事業成長迅速,由農村副業經營型態演變為資本和技術密集的農企業經營體。依據統計,民國89年畜牧產值達1,075億元,約佔農業總產值之30%,其中家禽產業產值約為426億元,含肉雞265億元、雞蛋104億元及其他57億元。

 

  我國肉雞生產可分為白肉雞及有色雞(土雞)二類,年產量約為3億5千萬隻,換算國人每年消費雞肉量約為30餘公斤,近三年白肉雞產地價格平均為每公斤38元,土雞平均為每公斤45元。民國77年開放美國火雞肉進口,國內肉雞產業曾發生短暫性的衝擊,經政府與業者積極推動電宰與統合經營,截至目前為止,飼料廠、電宰廠與養雞戶採取統合經營方式契約量達白肉雞總量之85%,肉雞生產得以調節,產銷成本得以降低,自80年之每公斤33元降至目前之30元,產業已邁向現代化。

 

  此外,在蛋雞產業方面,國內日產雞蛋70,000至75,000箱(每箱12公斤,約200個),足夠充分供應國所需,87至89年平均雞蛋產地價格為每公斤24元。國內蛋雞飼養區域主要集中在彰化、屏東、台南、雲林、嘉義等縣。以雞蛋消費型態區分,洗選蛋約佔18%、液蛋13%、生鮮蛋69%。由於國內雞蛋為單一價格,導致蛋雞場不注重雞蛋品質,同時影響液蛋加工廠設立與營運,無法促進產業升級與提升競爭力。

 

  另水禽產業方面,鴨、鵝飼養戶分散,過去缺乏組織能力,近年積極輔導產業團體發揮產業自治能力,據初步估計,水禽飼養戶約有1,600戶,鴨隻年屠宰量約為3,500萬隻,鵝隻年屠宰量800萬隻。由於鴨、鵝產品風味獨特,為具本土特色之傳統產業,養殖技術較養雞產業落後,有賴引進現代化養殖經驗與自動化環控禽舍,改善單位生產力,降低生產成本。

貳、入會諮商結果

 

一、入會前後貿易措施

 

  (一)入會前

 

 

 

  1. 禽肉部分,我原已開放美國全鴨肉之進口,關稅為35%;另全鵝肉及鵝肉塊亦已開放自由進口,關稅為40%。雞肉為管制進口,目前係以頭期款方式開放19,163公噸(含美國1萬公噸、其他國家9,163公噸)之年配額量,稅率為40%。

     

     

  2. 禽蛋部分,目前雞蛋(含帶殼鮮蛋、雞蛋加工品如液蛋、蛋粉)、鴨蛋(含帶殼鮮蛋及加工製品)等均為開放進口品目,關稅為40%。

     

     

  3. 禽雜部分,禽雜為管制進口項目,稅率為40~45%不等。

     

     

 

  (二)入會後禽肉部分,雞肉將採關稅配額措施,並可採行特別防衛措施(SSG),當進口量高於基準數量或進口價格

 

 

 

  1. 低於基準價格時,可課徵額外關稅。另外,我亦承諾自2005年起開放自由進口。雞肉入會第一年配額數量為19,163公噸,並逐年增加至2004年為45,990公噸。其配額內稅率入會第一年為25%,逐年調降至2004年為20%;配額外稅率依不同部位肉從量課稅,腿翅入會第一年每公斤64元,2004年降至54元;其他部位肉入會第一年每公斤40元,2004年降至34元。2005年之開放稅率為20%。另外,入會後將不再限定全鴨自美國進口,鴨、鵝肉均可全面自由進口,關稅並適度調降。

     

     

  2. 雞蛋部分,入會後帶殼鮮蛋、液蛋及蛋粉等蛋品之關稅將降為20%至30%不等,且無關稅配額或特別防衛措施。

     

     

  3. 禽雜部分,部分雞雜(含心、肝、爪、脖)、鴨鵝雜(含心、肝)等於入會後即開放自由進口;其餘禽雜入會後採關稅配額措施,入會第一年配額量為1,836公噸,2004年增加為3,672公噸;配額內稅率為25%,配額外稅率入會第一年為400%,2004年降至340%。

     

     

 

二、SPS相關規範

 

  (一)禽肉部分,美國、加拿大、澳洲經核定合格之肉品生產設施,其產品可依輸入檢疫規定辦理輸入。

  (二)雞蛋部分,鹹蛋、皮蛋非屬應施檢疫品目;美國、加拿大、澳洲、西班牙等國,雞蛋、鴨蛋、液態蛋及蛋粉可依輸入檢疫規定辦理輸入。

  (三)禽雜部分,美國、加拿大、澳洲經核定合格之肉品生產設施,其產品可依輸入檢疫規定辦理輸入。

  (四)禽肉、雞蛋、禽雜均屬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規定應施檢驗商品品目。

參、對產業之影響

 

一、我國地少人稠,近年來面臨環保暨消保壓力,生產環境原就不利。此外,國內畜禽生產資材多仰賴進口,就成本競爭力而言,我國屈居劣勢。

 

二、另針對個別家禽產業而言,影響分析臚列如下:

 

  (一)白肉雞產業方面,由於國內生產成本約為歐美國家之1.5至2倍,而國人傳統上嗜食腿、翅肉,造成此部位肉需求及售價居高,國際間價差極大。87年7月起我陸續同意美國與全球頭期款雞肉配額進口,依據評估,每進口骨腿肉1萬公噸,影響我國肉雞產業產值受損約達12億元。未來我入會後,國內白肉雞產地價格可望維持於每公斤25元,換言之,當國內毛雞價格降至25元時,進口雞肉之市場即有限。

 

  (二)蛋雞產業方面,雞蛋(包括帶殼鮮蛋、雞蛋加工品如液蛋、蛋粉)目前可自由申請進口,關稅為40%,由於國內雞蛋價格低廉,加上新鮮度與運輸條件等項因素,國外帶殼鮮蛋不易輸入國內,惟液蛋、蛋粉等加工品可長途運輸、耐儲藏,對國內雞蛋產業影響仍大,我國入會後關稅將降為20%至30%,進口產品價格將更低,威脅蛋雞產業整體之發展,若未能採取有效措施,產值可能減少10至20%,嚴重影響蛋農收益。

 

  (三)養鴨產業方面,全鴨肉目前對美國開放進口(鴨肉塊為管制進口),鴨蛋(包括帶殼鮮蛋及加工製品)可自由申請進口(大陸製品不准輸入),關稅分別為35%及40%,我國入會後全鴨肉、鴨肉塊、鴨蛋及其加工製品將全面開放自由申請進口,入會年關稅雖維持不變,惟上開鴨肉(蛋)產品均可以冷凍或常溫方式長途運輸,且耐儲藏,將對養鴨產業造成衝擊,威脅養鴨產業整體發展,影響鴨農收益。

 

  (四)養鵝產業方面,全鵝肉及鵝肉塊目前可自由申請進口(大陸製品不准輸入),關稅為40%,入會後將全面開放進口,其關稅入會年全鵝肉及鵝肉塊降為30%;2002年再降至25%,上開鵝肉產品均可以冷凍方式長途運輸,且耐儲藏,將對國內養鵝產業造成衝擊,威脅養鵝產業整體發展,影響鵝農收益。

 

三、另就大陸地區禽品出口競爭力評估分析如下:

 

  (一)大陸地區家禽生產成本普遍較台灣為低,產品又符合東方人口味,近年來皆有禽肉外銷日本之實績,已取代美、泰、巴西等3國成為主要雞肉輸日國家。另在雞蛋方面,亦佔短途運輸之便,每年約有50,000萬個之出口日本量。原來我國產禽品與歐、美各國相較而突顯之優點,諸如產品獨特性(土雞、鴨肉、鵝肉等之肉質及皮蛋、鹹蛋等之特殊風味)、新鮮、運輸路程等項,未來面對大陸產品時,上開優勢將消失。此外,已有台商赴大陸投資肉雞事業,其對國人消費習性熟諳,未來有極大的回銷壓力。

 

  (二)以現階段國際疫情現況而言,大陸禽品不可能輸入我國,本土肉雞產業面臨最大競爭對象為美國;惟倘大陸可排除疫情之限制,未來國內將可能呈現美洲(美國、巴西)、亞洲(大陸、泰國)等國家禽產品成本與價格競爭之局面,白肉雞市場受美、巴、泰等強敵環視,可能有近50%之市場受到影響;另有色雞及其他禽肉、蛋品市場又為大陸所割據,影響頗大。

肆、產業目標及定位

 

一、家禽產業發展目標

 

  (一)推動養雞產業統合經營及策略聯盟,分攤相關產業成本與風險。白肉雞方面之毛雞生產成本每公斤25元;土雞生產成本每公斤降至40元;蛋雞每日每隻生產蛋重48公克,飼料效率2.3,成本降至每公斤20元。

 

  (二)建立具競爭力之台灣土雞產業,推動土雞屠體運銷,電宰率達40%以上。

 

  (三)應用自動化技術,及建立血清抗體力價監測與種雞絨毛檢測制度,全面提昇養雞場生產效率與育成率,自現階段之92%提高至2004年之95%以上。

 

  (四)持續輔導產業團體發揮產業自治功能,建立供需調節機制,並提高產銷資訊普及率(準確度)達90%,安定禽品價格。

 

  (五)生產衛生安全及美味之本土品牌雞肉、雞蛋,品牌普及率由目前30%提高至80%,保障消費者權益。

 

二、產業定位及願景

 

  (一)就飼養規模與設施方面分析,傳統式養雞戶因設備較為落後,在疾病控制不易及成本難以下降之情況下,競爭力可能較弱,因此,未來白肉雞及蛋雞飼養可能集中於飼養規模較高之現代化雞舍,另土雞及水禽則因屬傳統型產業,可能維持現行飼養經營方式,惟其運銷及屠宰方式將逐步改善。

 

  (二)組織功能方面,由於養禽戶數較其他農產業少,產業意見較易整合,且經歷年來之輔導訓練,未來家禽產業應是組織堅強,充分發揮產業自治功能之產業。

 

  (三)家禽產業年產值位居農產品第三位,為國內極重要之農村經濟產業,與農村社會安定息息相關,是經濟、政治與社會問題之結合體;此外,新鮮禽肉未來仍為國人重要動物性蛋白質來源,係重要民生必需品,養禽產業應予以維護。

 

  (四)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後,家禽產業尚屬具競爭力之產業,加強設立自動化設備,並推動策略聯盟系統,此外,在符合環保及消費之情況下,未來養禽產業將以供應內銷為主,倘禽胸與腿、翅等部位肉之成本結構得以調整,積極鼓勵胸肉加工出口。

伍、產業調整策略與因應措施

 

一、生產調整策略

 

  (一)改善種禽場設施,推動種雞場國際標準規範認證(ISO),建立防疫統一、品質優良之種雛孵化與供應體系。協助改善種雞雛運輸設備,減少種雛運輸損失,提升育成率。

 

  (二)加強肉雞產業策略聯盟及統合經營理念,以產銷班肉雞戶為單位,與電宰廠、飼料廠、種雞場、動物用藥品業結合,成為產銷一元化之經濟企業體,推動具國際競爭力肉雞場生產效率三項目標,即育成率95%,毛雞造肉成本每公斤16元,毛雞售價維持每公斤25元以上。

 

  (三)推動蛋雞場與飼料廠,液蛋廠,鮮蛋市場結合為企業體,分攤產業風險,降低產銷成本。

 

  (四)持續輔導改善養禽場衛生管理制度,加強禽隻血清抗體檢測及種禽場絨毛檢驗工作。

 

  (五)推動設立家禽產業公共投資,輔導家禽屠宰場副產物化製設備,減少環境污染,維護整體家禽產業形象與生存權益,並回收可利用之血液、殘骨及內臟等動物性飼料資源,增加業者收益。

 

  (六)輔導設立土雞及水禽屠宰場,改善傳統家禽屠宰方式。

 

  (七)持續充實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營運資金,強化相關家禽產業團體調節產銷效能,建立國際家禽產銷資訊動態及產銷預警制度,提供業者據以計畫生產,穩定禽品市場價格。

 

  (八)透過產業團體產銷督導委員會及策略聯盟中心之運作,建立產地生產資訊與禽品行情,推動生產資材品質及價格透明化與依據品質計價方式。

 

二、運銷調整策略

 

  (一)建立優良國產禽品品牌,區隔進口產品市場;此外,加強宣導國產禽品之特色並辦理促銷,以拓展本土產品市場。

 

  (二)加強國產禽品認證制度,強化市售禽肉、蛋品有害物質檢驗工作,確保國產品衛生安全。

 

  (三)推廣品牌洗選分級包裝雞蛋及液蛋,提昇鮮蛋與液蛋之品質水準;推動雞蛋分類計價制度,及獎勵設置現代化液蛋廠,促進雞蛋產業升級及運銷現代化。

 

  (四)獎勵電宰廠改善屠宰加工場(廠)設備,產製高附加價值禽肉產品外銷,創造外匯與增進業者利潤。

 

  (五)規劃設立物流中心,整合既有業者之銷售機能(通路),建立銷售通路網,另推動實施電子商務系統,精簡運銷通路,提升運銷效率,排除不必要之中間業者,降低中間費用。

 

三、資源調整策略

 

  (一)協助養雞團體配合法令建立產業污染防治管理體系,僱用專人加強污染防治示範、教育及環保法令宣導等工作。

  (二)鼓勵業者利用政府所提供之貸款資金設置與改善污染防治設施,確實將污染防治成本內部化。

  (三)落實自生產流程減少家禽排泄物中污染物之含量及研發禽舍惡臭去除與蒼蠅綜合防治技術。

  (四)委託有機質肥料消費團體依據肥料相關法規,協助家禽產業團體監控畜禽有機質肥料品質與促銷等工作。

四、防疫檢疫策略

 

  (一)清除和防範重要疾病,提升家禽場育成率。

  (二)落實屠宰衛生檢查制度,保障消費者食肉權益。

  (三)健全藥物殘留監控體系,落實衛生安全責任制度。

 

五、農民福利策略

 

  (一)提供低利貸款,協助農民設置自動化生產設備

 

 

 

  1. 提供自動化低利貸款,協助業者改善設備,提高現代化禽舍普及率,強化養禽生產效率與品質。

     

     

  2. 輔導農民團體爭取為加強產銷功能所需週轉資金。

 

 

  (二)國內禽品因進口產品而價格下跌,進而產業受損害時,依據「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辦理救助。

 

  (三)輔導離牧農民轉業

 

  鼓勵離牧農民參加轉業訓練,並建立家禽產業技術人才資料庫,將飼養管理、疾病防治、加工、經營等人才資料建檔,隨時提供海外投資者之需求。

 

六、短期價格穩定措施

 

  當家禽產地價格下跌至直接生產成本以下時,視情況採取以下安定措施:

 

  (一)當重要禽品價格下跌至直接生產成本90%以內時擬採措施如下:

 

 

 

  1. 觀察禽品產銷狀況,並召開產銷資訊分析會議。協商生產數量及價格穩定措施。

     

     

  2. 加強種禽減產、按序出雞、調節通路及協調鼓勵加工儲存等生產調節措施。

     

     

  3. 辦理各項宣導及促銷工作,以刺激消費量。

     

     

 

  (二)當重要禽品價格下跌至直接成本80%~90%之間時擬採措施如下:

 

 

 

  1. 辦理各項宣導及促銷工作,提升禽品消費量。

     

     

  2. 緊急收購市場過剩之禽肉、蛋品;屠宰(或加工)並凍存禽肉、蛋品;銷毀或廢棄種禽或種蛋,以減少禽品後續貨源壓力。

     

     

  3. 辦理養禽戶短期停產補貼。

     

     

 

  (三)當重要禽品價格下跌至直接成本80%以下時擬採措施如下:

 

 

 

  1. 持續辦理各項宣導及促銷工作與計畫生產措施,包含種禽減產、按序出雞、加工儲存及國內外通路行銷等項工作。

     

     

  2. 輔導不具競爭力之禽農退出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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