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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造林運動的成果與展望

林業處森林科 簡維萱

壹、前言

  1996年7月賀伯颱風強力掃盪之後,暴露了長久以來台灣山林永無止境的濫墾濫伐及超限利用等問題,其帶來的後果讓全民深深體會到破壞自然生態所招致無窮的患害,也再度喚起社會大眾對森林保育的重視,因此政府藉此號召推行全民造林運動,盼能結合民間力量從事造林工作,並喚起全民愛林與環境保護之意識。

貳、重要工作項目

  全民造林運動涵蓋四大工作內容,即造林撫育、育苗、教育宣導及取締濫墾、濫建。

一、造林撫育

  全民造林運動以擴大造林撫育為最重要的工作項目,其所佔的工作比重亦最大。造林對象包括國有林地、公私有林地、原住民保留地林業用地,並以各種租地造林地,原住民保留地林業用地及山坡地林業用地超限利用者為優先,其他如軍事用地、工業區、社區、礦區...等非林業用地則鼓勵植樹綠化。至於政府各機關所經營、輔導之農場或國有閒置土地(如台糖公司及退輔會所屬農場)則提供造林,以作為示範。

二、造林苗木之培育

  育苗作業為配合造林及綠化用苗木之需求而進行,依據獎勵造林實施要點規定,苗木為無償提供民眾造林申請及各機關團體植樹綠化所需。

三、教育宣導

  教育宣導則為藉由各式出版品、電視節目、講習會及多樣化活動等管道,以提昇國人對造林的基本認識,同時並提高民眾對全民造林運動的認同與支持,進而參與,因此本項工作亦為全民造林運動中重要的一部分。

四、取締違規使用林地及超限利用山坡地

  多次颱風災害顯露出濫墾、濫建危害國土保安及人民生命財產甚鉅,不能再等閒視之,因此全面清查、取締違規使用林地及超限利用山坡地等工作亦相當重要,並配合輔導造林以能發揮森林水土保持功能。

參、90年度執行情形及預期效益

  90年度完成新植造林面積3,686公頃,撫育28,405公頃;培育造林及綠化用苗木687萬餘株;取締違規使用林地及超限利用山坡地公頃共計542件、面積303公頃,並依規定實施造林;另舉辦各式造林相關宣導、解說教育等活動共15項。

  新植造林成林後將可發揮涵養水源、防止土砂流失及崩解、增加氧氣供給等公益效能。此外,完成造林綠美化之後,將可提供國人休閒遊憩與環境教育機會、提昇生活環境品質 (吸收二氧化碳製造氧氣以減少空氣污染、降低噪音為害、美化環境)及改善野生動植物棲息環境、增加綠色資源及生物多樣性、減少因天然災害所需付出之社會成本,對於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三次締約國大會通過「京都議定書」所規定碳排放減量之要求,具正面意義,並可提升我國在世界上自然保育及環境保護之形象等諸多效益。

肆、結語

  21世紀的林業經營是生態保育重於開發為原則,如何永續經營現有珍貴的國土資源並創造一個舒適安全的綠色新環境將是未來努力的目標與方向,並期能整合各相關單位造林及綠化資源,將森林的觸角從山區延伸到平地、都市周邊甚至於海岸地區,為我們後代子孫打造一個舒適、和諧、潔淨、安全的綠色新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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