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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各農田水利會第一屆直選會長暨會務委員辦理情形

林業處水利科 陳衍源

壹、前言

  農田水利會會長之產生方式,於民國83年以前,係由會員選舉會員代表,再經會員代表之間接選舉產生,民國82年間,立法院鑒於當時農田水利會選舉之賄選及暴力傳聞不斷,又因農民會員要求取消繳納農田水利會會費(即俗稱「水租」)之聲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農田水利會之會費由政府全額補助,並將「會員代表制」改為「會務委員制」,且規定會長及會務委員均由政府遴派產生。依據該通則修正條文,臺灣省15個農田水利會於民國83年6月1日正式產生第一屆遴派之會長及會務委員,直至民國91年5月底,臺灣省各農田水利會共由政府遴派產生兩屆會長及會務委員,而第二屆之遴派會長及會務委員,須於91年5月31日結束任期,惟立法院於民國90年5月間,以落實農田水利會自治之精神,主動提出並修正通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案,並於同年6月5日完成三讀,同年6月24日由 總統公布實施,該次通則主要修正之重點,在於將過去已實施兩屆之農田水利會會長暨會務委員由政府遴派產生之遴派制度,修正為由全體111萬農民會員直接選舉產生,並將訂定選舉罷免相關規定之權責,以法律明定授權由農田水利會之聯合機構─農田水利會聯合會訂定後,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備查。該次通則修正,雖大大的提昇農田水利會會員之自治權力,但並未將如何提昇各農田水利會自身財務能力,進而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之相關條文落實於修正案中,就會員之權利與義務而言,似有值得深思之處。

  此外,該次通則之修正,對於直選相關防弊措施及違法之處分,並未明定,有鑒於此,農委會再擬具「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農田水利會直選相關防弊措施及違法處分納入規範,經陳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並獲立法院將該修正草案列為優先審議法案,分別於91年4月8日及4月15日排入委員會議程審議,惟立法委員因考量選舉將於91年5月4日辦理,為避免爭議,暫不予討論,致使該修正草案未能及時於選舉前完成立法程序。

貳、選舉事務之籌辦

一、農田水利會聯合會辦理選務規劃

  農田水利會聯合會於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通過並公布實施(90年6月20日)後,立即邀集農委會、各農田水利會、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組成工作小組,共同研訂「農田水利會會長選舉罷免辦法」、「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及「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等法規,研訂過程,除參考相關公職人員及人民團體之選舉相關法規外,亦確立選舉之事務,係由各農田水利會自行辦理,而農田水利會聯合會則統籌負責聯繫、協調及推動選舉之共同性業務,而農委會則本於中央主管機關之立場,督導本次選舉之順利進行。經過多次之研修會議,農田水利會聯合會於91年1月22日正式公告實施該三項法規,並報請農委會備查,經農委會於91年1月24日備查後,依法完成選舉罷免之法規依據。緊接著,農田水利會聯合會即依據選舉罷免辦法之規定,邀集各農田水利會成立工作小組,定期召開聯合工作會報,其工作內容如下:

  (一) 彙集並整理各農田水利會辦理選舉事項所需之各項規定、程序、表格及應行注意事項,訂定「台灣省各農田水利會第一屆直選會長暨會務委員選舉工作手冊」報農委會備查,並訂定「臺灣省各農田水利會第一屆直選會長暨會務委員選舉進度表」,排定各項選舉事務之起始、結束時間,俾使各農田水利會得以依循所排定之工作進度,推動選務工作,並協助各地農田水利會處理相關選舉事務之疑義;同時辦理選務研討會,使各農田水利會得以充分了解各項選務工作之推動方式。

  (二) 該工作會報於選舉投票日前一日至所有候選人確定當選之期間,成立選務處理中心,協調解決各農田水利會之通案問題,遇有無法解決之通案問題,再報請農委會之選務處理中心協助處理之。此外,需與農委會及各地農田水利會之選務處理中心保持密切聯繫,以因應選舉突發狀況。

二、各農田水利會辦理選務工作

  各農田水利會分別成立選舉工作會報,並依據農田水利會聯合會訂定之「農田水利會會長選舉罷免辦法」、「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及「臺灣省各農田水利會第一屆直選會長暨會務委員選舉工作手冊」等規定,積極辦理選舉相關事務,各農田水利會之選舉工作會報之工作內容如下:

  (一) 依農田水利會聯合會工作會報所排定之選舉進度表,確實掌握各項選務工作之進度。

  (二) 執行各項選舉活動之直接事務,包含各選區的劃分、各項名冊與公告、辦理投票之相關事宜。

  (三) 該工作會報於選舉投票日前一日至候選人確定當選之期間,成立選務處理中心,處理各農田水利會選區之個案問題,遇有無法解決之通案問題,則報由農田水利會聯合會之選務處理中心協調處理。此外,需與農委會及農田水利會聯合會之選務處理中心保持密切聯繫,以因應選舉突發狀況。

  由於農田水利會已近十多年未辦理選舉事務,再者因會費停徵後,各農田水利會會員會籍資料已復不正確,須重新辦理會員會籍清查、整理與造冊工作,由於涉及地籍及戶籍資料之收集,經過地政及戶政機關之協助,使得會員會籍資料得以重新建立完成。各農田水利會自90年11月下旬起,即依選舉進度,逐步辦理各項事項,至91年5月4日選舉投票日止,各農田水利會均能依選舉進度表排定之工作順序及期程,如期完成各項工作。

三、農委會監督輔導選務工作

  因本次農田水利會會長暨會務委員之選舉,依據通則修正之精神,係本農田水利會自治原則,由各農田水利會自行辦理。而農委會本於中央主管機關權責,為督導農田水利會聯合會及各農田水利會辦好選務工作,特函請經濟部、內政部、法務部等相關部會,擬定「督導臺灣省各農田水利會第一屆直選會長暨會務委員實施計畫」,依計畫內容分別成立選務行政督導及檢肅防弊之任務編組如下:

  (一) 選務行政監督系統

  1. 成立選舉督導會報
    成立選舉督導會報,其運作情形如下:
    由農委會聘請相關部會派員組成,其主要功能在於監督輔導整個選務之過程,受理選舉督導會報工作小組所提報之疑義無法解決者並處理之,除此之外,對於聯繫各跨部會之運作,亦為其主要工作重點。各相關事務之執行,亦由選舉督導會報責成工作小組執行之。

  2. 成立選舉督導會報工作小組
    成立選舉督導會報工作小組,其運作情形如下:
    1. 工作小組之組成,係配合選舉督導會報,由農委會邀請相關機關派員組成,直接落實督導會報交付之工作目標,並協助處理農田水利會聯合會無法解決之選務問題。
    2. 若有相關法規之重大疑義,或重要選務政策之問題,則報請選舉督導會報裁示。
    3. 如有選舉不法情事發生,選舉督導會報工作小組與中央選務處理中心,有協調檢、調、警機關查察之責,係為防止弊端與杜絕暴力之聯繫協調機制。

  3. 派駐選舉督導小組
    為督導各農田水利會直選選務之順利推行,農委會依據各農田水利會選舉分區及實際督導需要,共計規劃17個督導責任區,指派17組督導小組依責任區分,於選舉前一日及選舉當日分別進駐台灣省15個農田水利會、農田水利會聯合會及農委會所成立之選務處理中心,執行選務督導事宜,其運作情形如下:
    1. 指派15組督導小組,分別到台灣省15個農田水利會之選務處理中心,進行督導任務,小組主任督導員由農委會技監、參事及處、室主管擔任,督導員2名由林業處水利科、輔導處農民組織科、政風室與所屬單位人員擔任。
    2. 指派1組督導小組至農田水利會聯合會成立之「聯合選務處理中心」,協助處理選舉突發案件及相關法律釋疑等選務事項,由陳主任秘書志清擔任該小組主任督導員。
    3. 農委會成立「中央選務處理中心」,設於會本部3樓312會議室,由督導小組進駐,並由農委會戴副主委振耀擔任小組主任督導員,由督導會報相關成員擔任督導員,負責統籌全盤督導事宜及處理重大突發事件。

(二) 選務檢肅防弊系統

  1. 成立檢肅選舉風氣小組
    成立檢肅選舉風氣小組,其運作情形如下:
    1. 為使選舉事務得順利進行,防範違反選舉相關法規行為之發生,農委會函請相關檢、調、警機關派員組成檢肅選舉風氣小組,運用中央機關之檢察與警察指揮系統,協助端正選風與防止暴力措施。
    2. 其主要功能係主動協調地方檢察署、調查局及警察機關,防止及處理選舉期間之刑事案件,或受理選舉督導會報告發時,協調其隸屬之地方檢察署執行檢肅選風工作。

  2. 協調地方檢察署
    協調地方檢察署,於選舉期間受理告發,指揮相關機關積極查察不法事項,或偵辦妨害選舉之犯罪行為。
    截至91年5月4日選舉日前,農委會共召開2次「選舉督導會報」會議、5次「選舉督導會報工作小組」會議及2次「檢肅選舉風氣小組」會議。

參、選舉結果

  台灣省15個農田水利會第一屆直選會長暨會務委員選舉,由各農田水利會分別於本(91)年5月4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進行會員投票。會長選舉分15個選區,993個投開票所;會務委員選舉共分141個選區,989個投票所。本次選舉應選出台灣省宜蘭等15個農田水利會會長及318位會務委員。會長選舉之總選舉人數為1,111,020人,會務委員選舉之總選舉人數1,099,768人,各農田水利會歷時8小時之投票,會長實際總投票人數為309,476人,投票率為27.86%;會務委員總投票人數308.654人,投票率為28.07%。會務委員另尚有台糖公司推派彰化、雲林、嘉南、高雄、屏東等5個農田水利會各1名會務委員共5人。本次會務委員選舉,台中農田水利會第三選區需選出4人,因候選人有1人死亡,已依規定重新公告該選區另擇期選舉。

肆、結語

  自通則90年6月20日修正公布實施以來,近一年之時間內,經各農田水利會、農田水利會聯合會及農委會彼此間密切配合,使得本次選舉選前各項選務工作得以順利完成,此一過程中,農委會、農田水利會聯合會、各農田水利會及其他共同參與之各單位人員所投入之心力,是有目共睹的,如今,選舉已順利完成,臺灣省各農田水利會第一屆直選會長暨會務委員訂於91年6月1日正式宣誓就職,農田水利會即將正式邁入一個新的自治時代,希望所有之新任會長及會務委員,能全力貢獻所能,並實踐競選承諾,為農田水利會永續經營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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