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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鮮果外銷檢疫處理技術開發概況

防檢局臺中分局 林志祥‧陳弘毅‧陳素琴

 壹、前言

  世界各國為保障其農業生產環境安全,除對輸入植物及其產品實施嚴格檢疫措施外,並以植物檢疫法規禁止危險性疫病蟲害發生國家及地區之新鮮果蔬輸入,以防杜國外危險性病蟲害隨之侵入。為打開此檢疫門檻,適當之檢疫處理即成為農產品輸入國同意解除檢疫限制之重要措施,使受限制之輸出國的鮮果蔬得以安全順利地輸入部分國家地區。

  我國之國產水果種類繁多,品質風味優良,惟囿於國內係東方果實蠅(Bactrocera dorsalis Hendel)及瓜實蠅(Bactrocera cucurbitae Coquillett)疫區,國產鮮果外銷常受到輸入國檢疫條件之限制。因此,為符合輸入國檢疫條件,開拓國產鮮果外銷市場,我國於民國五十八年首先成功開發出以溴化乙烯(Ethylene dibromide,EDB)浸漬處理椪柑的技術,經獲得日本同意解禁,使得椪柑可以順利輸往日本,為國家賺取大量外匯。

  民國七十二年美國環保署公告溴化乙烯為致癌物質後,日本政府即於七十六年全面禁止其使用於輸日鮮果之處理,而該項禁令亦促使我國開始積極尋求替代方法。七十七年至八十六年間,經全力開發無殘毒之物理方法如蒸熱、冷藏及蒸熱冷藏複合處理等多種處理技術,以取代原先使用之化學處理方法。這些技術於近年來先後應用於文旦、白柚、椪柑、荔枝、楊桃、芒果、葡萄等多種鮮果之檢疫處理上,並於獲得輸入國認證解禁後,陸續成功地讓上述國產鮮果外銷至日、美、韓等國。

貳、檢疫處理技術開發之影響因子

  適當有效的檢疫處理方式或處理系統須考慮殺蟲效果及果蔬品質二大因素,尤其須符合輸入國的檢疫安全(quarantine security)水準。

一、殺蟲效果

  完整的檢疫殺蟲試驗程序包括果實接種、感受性比較試驗、小量殺蟲試驗及大量殺蟲試驗等四項步驟。

  (一)果實接種

  寄主與害蟲間的關係、害蟲人工飼育及鮮果接種的方式如以人工接種蟲卵、讓害蟲自然產卵或在網箱內強迫害蟲產卵於鮮果上等,皆會直接或間接影響日後檢疫處理的流程,例如害蟲侵染時期與果實成熟度的關係會直接決定檢疫處理之必要性。果實於採收時其熟度低而仍不會受害蟲所侵染寄生者,不須任何檢疫處理即可外銷,如臺灣未黃熟青香蕉外銷日本,就不需施行殺死東方果實蠅的輸出前檢疫處理。另如葡萄檢疫殺蟲處理技術之開發,當初係以低溫冷藏方式進行試驗,並採取強迫東方果實蠅在網室內產卵的方式,但因所飼育出的蟲數太少根本無法達到日本所要求的三萬隻試驗蟲之蟲數,其後改用人工接種蟲卵的方式,始達到日方所要求之有效殺蟲數,而順利完成試驗。

  (二)感受性比較試驗

  由於標的害蟲(key pest)的各個發育齡期對檢疫處理具有不同的忍受度,故此步驟之主要目的乃在測出對檢疫處理最具忍受性之昆蟲齡期,而將此最有忍受性的齡期蟲做為檢疫處理殺蟲效果(efficacy)指標的供試齡期。

  (三)小量殺蟲試驗

  小量殺蟲試驗係在廣泛探討檢疫處理之可行性,主要在瞭解檢疫處理後對害蟲的殺蟲效果及對鮮果實品質可能造成之障害程度;除此之外,亦儘量模擬實際需要處理大量鮮果實時,處理系統可能遭遇的情況,以加強改進使能順利運轉。

  (四)大量殺蟲試驗

  大量殺蟲試驗是開發檢疫處理技術的最後一個步驟,亦屬認證試驗,必須在商業運作的模式下進行。主要是將試驗室內已接種供試齡期蟲的果實均勻散置於檢疫處理設施(如蒸熱處理室)內,其餘空間再以未接種果實填充堆積至商業運作的裝載量。試驗過程中,判定之檢疫效果標準,取決於輸入國檢疫安全之要求。一般安全機率是採美國Probit 9之觀點,即規定100,000隻標的害蟲經檢疫處理後仍存活蟲數不得超過3隻,即99.9968%的殺蟲率(mortality rate)。另依日方之要求,則為30,000隻被處理的標的害蟲不能有任何一隻存活。

二、鮮果品質

  一般採收前的栽培管理對鮮果品質的影響,並不在檢疫處理之障害試驗考慮之列。障害試驗一般是比較檢疫處理前後的外觀、重量、糖度、酸度、硬度及落果率,另亦可利用成份分析來判定鮮果品質的改變,例如木瓜酵素於檢疫處理後隨時間之可能變化情形。

  除上述殺蟲效果及鮮果品質二項影響因子於開發鮮果檢疫殺蟲處理技術的過程中須予衡量外,尚需評估該技術之簡易性、商業運作可行性及鮮果上市時消費者的接受程度等因素。

參、我國鮮果檢疫殺蟲處理技術開發現況

  世界各國可能依其國內病蟲害之疫情、風險評估結果或農產品安全程度,而對輸入之鮮果實採取不同的檢疫處理標準。自溴化乙烯禁用後,我國即積極發展以無化學藥劑殘留之物理方法包括低溫冷藏及高溫蒸熱處理等,殺滅果品上可能附著或寄生之檢疫害蟲,以突破各輸入國之檢疫限制,順利打開國產農產品之外銷市場。

  茲以我國鮮果實檢疫處理開發流程以主要外銷國日本為例。我國歷年來經各國政府認證之檢疫殺蟲處理條件。目前我國採行之外銷鮮果檢疫殺蟲處理技術依輸入國別簡述如下:

一、日本

  民國七十七年國內首度針對東方果實蠅及瓜實蠅開發之商業性物理檢疫殺蟲處理方法為荔枝之蒸熱冷藏複合處理,即先經蒸熱處理後再降溫,此亦係中日雙方第一次在植物檢疫殺蟲處理技術開發上之合作。迄今此方法仍為我國荔枝輸往日本,由日方唯一認可之處理方式。

  民國八十一年我國完成文旦及白柚低溫冷藏處理技術開發,經提送日方審核,日方於八十七年來我國進行認證試驗後,於八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公告開放我國產白柚及文旦可經冷藏處理後輸銷日本。

  民國八十二年日本農林水產省植物防疫課禁止葡萄等十九種水果自東方果實蠅發生國家地區輸入,此道禁令一公布,使我國產之葡萄輸日突然中斷,種植外銷葡萄之果農莫不錯愕,不但葡萄無法外銷,更因供需失衡造成內銷價格受到影響而不如以往。經我國植物檢疫人員積極開發以冷藏方式進行殺蟲處理之技術,至八十六年該方法獲得日方認證可做為葡萄外銷前殺蟲處理方法,使我國葡萄得以再度輸銷日本市場。目前輸日木瓜檢疫處理技術之試驗已完成,試驗報告已送交日本政府審查中。

二、韓國

  國產鮮果輸往國家除日本外,輸韓鮮果亦有重大進展。韓國自八十三年開始陸續針對我國荔枝蒸熱冷藏複合處理、椪柑冷藏檢疫處理及愛文種芒果蒸熱處理方法來華進行認證,並於八十六年相繼解除該三項鮮果輸入該國之禁令,使該三項鮮果能夠增加出口市場。

三、美國

  在打開美國市場方面,我國於八十三年起開發成功之芒果蒸熱處理,荔枝、楊桃冷藏殺蟲處理等技術,亦經美國審查認可,使該三項鮮果可經處理後輸銷美國,為我國鮮果外銷又一大突破。

  自上述鮮果檢疫處理技術經輸入國認證後,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已逐年輔導臺灣青果運銷合作社所轄新竹、台中、嘉南分社及傑農合作農場等單位,依輸入國對檢疫處理場所及設備之要求辦理輸出作業,促成國產鮮果成功外銷日、韓及美等國,不僅賺取可觀外匯,也有效減緩國內鮮果生產過剩及供銷失衡等問題。

肆、結 語

  目前防檢局除利用前述檢疫處理技術於開發網紋香瓜及紅龍果之殺蟲處理方法以供外銷外;亦正研發低溫減壓燻蒸技術,即於低溫以及減壓狀態(5-10℃、200 TORR)下,應用低劑量藥劑燻蒸農產品,以期達到縮短處理時間、提高殺蟲效果及保持產品品質與鮮度的目標,藉此提升我農產品外銷之國際競爭力。

  試驗開發鮮果檢疫處理技術以拓展國產鮮果外銷市場,係防檢局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配合農業因應對策之重點行動計畫。為發揮此項政策的最大效益,並提昇果農收益,爭取外銷市場,未來仍將積極研發具有外銷利基之鮮果檢疫處理技術,以開創高品質鮮果外銷市場。

伍、參考文獻

  1. 郭麗生。1988。外銷鮮果檢疫處理技術。中華昆蟲特刊第二號果樹害蟲綜合防治研討會 133-139頁。

  2. 張芳基、林志祥。1998。本省外銷果蔬之殺蟲檢疫處理開發概述。臺灣果實蠅防治研討會專刊 142-148頁。

  3. 陳弘毅、林志祥。1996。果蔬檢疫殺蟲處理技術。植物保護新科技研討會 臺灣省農業試驗所特刊第57號 109-119頁。

  4. Chang Fan Chi、Armstrong, J. W., Schneider, E. L., Garcia, D. L., Nakamura, A. N. and Lines, E. S. 1984. Improved holding technique for infested commodities used for Mediterranean fruit fly quarantine treatment research. J. Econ. Entomol.77: 553-555.

  5. Couey, H. M., Linse, E. S. and Nakamura, A. N. 1984. Quarantine procedure for Hawaiian papayas using heat and cold treatments. J. Econ. Entomol. 77:984-988.

  6. Robert E. Paul and J. W. Armstrong. 1994. Insect pests and fresh horticultural products: treatments and responses. CAB INTERNATIONAL, Walingford, 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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