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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施政方針及施政計畫

一、施政方針
二、施政計畫

  中華民國政府年度施政方針係由行政院審度國家建設需要,通盤衡量國家可用資源而訂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據行政院之施政方針,訂定農業施政計畫。八十六年度除執行完成「農業綜合調整方案」之外,為因應總體環境變遷,促進農業發展,並已研擬完成「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將自八十七年度起實施四年,持續發展現代化農業

,建設富麗農漁村,增進農漁民福祉。

 

一、施政方針

  86年度農業建設之施政方針包括以下7項:               

(一)執行完成六年「農業綜合調整方案」,配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進程,調整產業因應對策。

(二)調整稻米生產目標,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加強農地利用規劃及農地釋出,輔導地區性農特產品產銷,提昇產品競爭力。

(三)規劃經營森林資源,加強國土保安及野生動植物保育,促進生態平衡。

(四)落實責任制漁業,調整沿近海漁業生產結構,發展栽培漁業,促進養殖漁業與環境之和諧,防止超抽地下水。

(五)強化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落實污染防治工作;輔導畜牧業者合作經營,降低產銷成本。

(六)培育核心專業農民,改善農漁村生活環境,增進農漁民福祉。

(七)加強農業科技研發,推動南向農業合作計畫。

 

二、施政計畫

  本會86年度施政計畫之要點及重大施政目標如下:

(一)研修訂農業法規,強化農業施政之法令依據;執行完成「農業綜合調整方案」,並研訂新方案以為接續;配合國家整體政策,推動兩岸農業交流及南向農業合作計畫。

(二)加強農地資源之利用規劃,推動農地釋出方案,健全農地轉用制度;辦理農漁村社區建設計畫,提高農漁民生活品質;發展休閒農業,促進農村與都市均衡發展。

(三)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建立集團經營及水旱田輪作制度;加強農業科技研發與推廣,推動農漁牧產業自動化,促進農業企業化經營,降低農業產銷成本,提昇競爭力;發展加工食品,提高農產品附加價值。

(四)改善農產運銷體系,建立國產農產品優良品牌形象,拓展國內外市場;調整農產品進口管理措施,辦理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

(五)繼續推動農田水利建設,提高農業水資源利用效率;實施森林資源多目標利用規劃,加強山坡地保育利用,落實水土保持及治山防洪,保育野生動植物,維護自然文化景觀。

(六)積極參與國際漁業組織活動,加強國際漁業合作,落實責任制漁業;調整沿近海漁業生產結構,發展栽培漁業,促進養殖漁業與環境之和諧;推動「第三期台灣地區漁港建設方案」,改善漁業生產環境。

(七)加強農業污染防治,輔導畜牧場廢水、廢棄物處理與利用,強化農藥、飼料、動物用藥管理與動植物疾病防治、防疫、檢疫措施以及獸醫服務體系,健全國內外疫情情報系統,確保產品衛生安全。

(八)強化農民團體服務功能,加強專案農漁業貸款業務,培育核心農漁民;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安定農民生活;發放老農福利津貼,增進農民福祉。

(九)健全全國性農情查報體系,加強農業統計調查及主要農畜產品生產預測;策劃推行全國農業資訊系統,增強農業資訊服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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