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拾伍、農業法規與訴願審議

一、農業法規之制(訂)定與研修
二、農業法規之宣導與訓練
三、訴願案件審議

  研修農業法規暨編印解釋彙編及受理訴願案件。

一、農業法規之制(訂)定與研修

  為配合經濟、社會發展,因應農業施政需要,本會對於法規之研修,訂有年度立法計畫及法規整理計畫,以為整理法規之準據。迄本年12月31日止,本會主管法規計120種,其中法律22種,法規命令98種。本年完成法定程序之法律有「植物防疫檢疫法」、審議中之法案(迄85年12月31日止)有13種,其中已送立法院審議中者有「農業發展條例」、「糧食管理法」、「違反糧食管理治罪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森林法」、「畜牧法」、「動物保護法」、「漁港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等9案;已送行政院審議者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肥料管理法」、「農會法」、「漁會法」等4案。

二、農業法規之宣導與訓練

  辦理農業法規訓練:為使法規能順利推動,落實於基層,委託台灣省政府農林廳辦理農業法規之實務講習五期共計200人,講習有關法規概說、行政處分與救濟、訴願實務及國家賠償法等相關法規,以強化農業行政人員之法學素養及對專業法規之智能。為期講習訓練成果得以落實,經常會同委辦單位研究講習內容之改進及瞭解農業行政人員在法律素養的需要。
  編印農業法規:為配合研修及便於處理業務之參考,便利民眾及相關機關之查詢,本會已完成組織類、處務類、農業發展類、農糧類、林業類、漁業、畜牧類、獸醫類、農業輔導、推廣、金融類法規暨解釋彙編一套,並配合業務上需要,於本年1月更新法規資料,重新編印,俾利參考。

三、訴願案件審議

  本年受理訴願案件199案,再訴願案件51案,合計250案,包括漁業79案、林業103案、其他68案,連同84年未結移列者38案,均依訴願法規定,經本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決定,迄本年底共辦結281案,其中駁回216案、撤回7案、撤銷原處分或原決定28案,轉其他機關管轄2案,未結35案。

  • 回上一頁
  • 94-03-01:1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