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農業」、「建設農村」、「照顧農民」,是我國農業施政的一貫理念,而其作法則隨時代變遷有階段性的調整。為因應益趨激烈的國際競爭環境,在「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中,對未來農業角色之定位與政策目標及其實施策略,均已有完整的規劃,並擬定具體之相關措施及計畫推動,實施「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提昇農業產業競爭力計畫」、「全民造林運動綱領暨實施計畫」、「豬瘟及口蹄疫撲滅方案」,以及研修「農業發展條例」等重要法案,期達成發展現代化農業、建設富麗農漁村、增進農漁民福祉之政策目標。
一、 推動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
鑒於國際間加速經貿自由化,糧食安全問題再受國際關注,國內復面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農業部門的衝擊、糧食消費結構改變、農民福利需求日益殷切及自然環境品質維護等農業發展新情勢,爰配合「跨世紀國家建設計畫」,研擬完成兼具整體性、前瞻性與國際觀的「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以接續「農業綜合調整方案」,自86年7月開始實施,為期4年,至90年度為止。全案包括12項策略,54項重要措施及159項計畫或工作項目,其重點如下:
(一)政策目標
- 發展現代化農業 -- 追求「效率」與「安定」。
- 建設富麗農漁村 -- 追求「富裕」與「自然」。
- 增進農漁民福祉 -- 求「信心」與「尊嚴」。
(二)方案特性
本方案具有農業施政的一貫性與延續性,應當前農業環境之需要,規劃以下之特性:
- 整合性的農業施政:以功能性目標整合相關資源,期發揮整體性功效。
- 以直接給付取代價格補貼:因應國際規範,減少國內補貼,實施直接給付,使資源利用合理化。
- 強調效率與安定並重:追求效率以發展產業,同時建立安定的經營環境,以穩定農業經營。
- 兼顧農民與消費者福祉:農業施政的積極目標在提昇農民的福祉,同時保障消費者的食品消費權益。
- 維繫農業生產與生態和諧:農業生產須兼顧環境生態之平衡,以維繫二者相輔相成的和諧關係。
(三)實施策略
- 建立安全均衡的糧食生產制度
- 發展具高度競爭力的農漁牧產品
- 輔導具企業經營理念的產銷組織
- 建立效率與服務的運銷體系
- 創造安定的農業經營環境
- 發展政策導向的產業科技
- 推動兼顧人文與自然的農漁村建設
- 推廣和諧永續的農業經營
- 促進農業資源的合理利用
- 建立消費者對本土農業的信心與支持
- 強化互惠互利的國際農業合作
- 推動雙嬴的兩岸農業交流
二、 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
為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針對國內外農業環境變化,加速調整農業生產結構,案經本會研擬「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經報奉行政院以85年11月21日台85農41468號函核定,自87年度起實施,為期4年。本計畫主要內容:
(一)加速調整農業生產結構,維護農業永續利用
為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範,開放農產品進口及削減境內農業支持,應重新釐定稻米、雜糧及蔗糖產銷目標,獎勵個別農戶擴大生產規模,從事多元化經營,以加速調整國內稻米、雜糧及蔗糖產業產銷結構。至於稻田、雜糧田及蔗田超過生產目標之部分,除規劃種植地區性特產,以培養精緻農業發展外,將加強輔導辦理種植綠肥及生態維護措施,以維持農地永續利用之目標。
(二)強化稻米產銷計畫,均衡糧食供需
- 國內稻米生產目標將由「自給自足」調整為「供需平衡」,配合開放稻米進口數量,適度調減稻作面積,防範稻米供過於求,增加政府處理餘糧負擔,以及避免穀價下跌,影響農民收益。
- 維持稻穀收購制度,安定國內稻米生產,適度掌握安全存糧。
- 強化良質米產銷,良質米市場占有率由現行之10%,提高至30%。
(三)辦理現金直接給付,取代雜糧保價收購
為配合削減境內農業補貼20%之目標,雜糧生產與收購將列為優先調整對象,逐年降低生產目標與收購次數,停止收購之期別以直接給付方式取代。
本計畫經執行結果,全年稻米生產面積36.4萬公頃,稻田轉作面積62,342公頃,水旱田輪作地區性特產及休耕種植綠肥面積82,356公頃,接近計畫目標。
三、 提昇產業競爭力
為加速改善國內農業產業體質,調整產業結構,強化產業競爭力,本會自87年度起開始針對水果、漁產品、毛豬、家禽、乳牛與肉牛等產品,分別依產業別研擬提昇產業競爭力計畫,初步成果簡述如下:
(一)水果部分
完成文旦、芒果粗放果園139公頃廢園造林之果園選定;更新鳳梨品種為台農16號、台農13號、台農11號、台農6號等鮮食鳳梨品種;建立健康苗木繁殖檢定供應體系等,期透過健康苗木園圃及水果品種更新,促進品種多樣化、改善果園土壤肥力、提昇國產水果品質及競爭力。
(二)漁產品部分
推廣海上箱網養殖,補助養殖戶設置箱網,並配合輔導相關地區加強箱網養殖及岸上公共設施之建設與規劃,以提昇養殖成效;補助運銷單位及水產加工廠包裝材料、改善加工設備及開發研製新產品,以保持漁獲品質及促進產品多元化,加強漁產品處理層次,提高商品價值。
(三)毛豬部分
建立優良種公豬精液供應系統,加強新鮮精液之推廣,以加速豬場性能之改進;推動多產性基因品種融合於產肉性能豬種之研究,以改良進口杜洛克種豬的產仔性能,並藉由雜交進行合成豬種之選育,期育成高品質及高效率之台灣黑豬品系;積極推動養豬統合經營及共同採購工作,有效降低養豬農民飼養成本,並透過辦理推廣說明會,及再增設養豬共同採購示範區等措施,擴大計畫執行成效。
(四)家禽部分
強化家禽保健中心功能,建立家禽場血清抗體檢測及種禽場絨毛測定體系;建立洗選雞蛋冷藏系統,保障洗選分級蛋品之品質;輔導業者建立家禽屠宰副產物化製場,減少污染程度;輔導家禽電宰廠建立肉品屠宰衛生檢查制度,提昇禽肉之安全與衛生。
(五)乳牛與肉牛部分
獎勵淘汰低生產效率及低生乳品質之乳牛,透過各縣市政府畜產課邀集畜試所、家畜疾病防治所、乳品工廠及產銷班班長組成之審查小組,完成乳牛淘汰期程之安排;而肉牛方面,則透過輔導改善雲林縣養牛生產合作社、台南縣肉牛運銷合作社、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及退輔會清境農場等單位肉牛飼養場設施,以提高國產肉牛品質。
四、 修訂農業發展條例
為配合「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之推動,並為因應加入關稅及貿易總協定及國際貿易組織,爰加以通盤檢討,擬具「農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核定並於85年8月5日函請立法院審議,該條例之修正重點包括:
(一)放寬耕地因繼承而移轉等情形者,免受土地法所定耕地 承受人須「能自耕」之資格限制。
(二)在防止農地細分、促進產權單純化原則下,配合農村實際需要,放寬耕地分割限制,明定每宗耕地每人所有面積達0.25公頃以上者,得為分割等。
(三)活潑耕地租賃制度,包括租期、租金之支付方式及耕地之收回等,由訂約雙方依契約原則自行訂定,以促進農地有效利用。
(四)放寬農業生產用地由其配偶等合法繼承人受贈或繼承,而繼續作農業使用者,即可享受全免贈與稅或遺產稅之優惠,不受「人數」或「資格」之限制。
(五)增列農產品進口對國內造成損害之具體因應對策,及明定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得協調財政及貿易主管機關,對進口農產品採取關稅配額、特別防衛及其他措施,以強化因應加入國際貿易組織,減緩自由化衝擊之條文。
(六)修正農業生產因天然災害受損之救濟規定,以涵括現金救助、低利貸款、減免田賦等,賦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之法源。
另為因應「放寬農地農有」政策,研擬落實農地農用之配套措施以及農業發展條例再修正草案,送請行政院審議,其重點如下:
(一)劃分不同農業用地,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調整
(二)明定農地變更使用規定
(三)明定農地稅賦優惠與處罰
(四)放寬耕地分割限制
(五)加強農地移轉之對地管理
(六)管制農舍興建,輔導農民興建住宅
(七)加強違規使用農地之取締及處罰
(八)獎勵輔導措施
(九)建立以農村建設與農民福利為主之回饋制度
五、 修訂農地釋出方案
本會秉行政院84年 8月核定之「農地釋出方案」相關規定,協調相關機關辦理農地變更使用事宜。並於實施滿1年之際,配合推動情形檢討修正,報奉行政院於86年 3月核定准予修正。除維持原農地釋出基本原則外,修正重點包括:
(一)修訂都市計畫農業區允許民間得隨時申請辦理,不限定僅得於定期通盤檢討時辦理。
(二)簡化農地變更審查程序採單一窗口併行審查方式辦理,以加速農地釋出作業。
(三)因應不同地區及情況需求,修訂農地變更繳交回饋現金相關優惠規定。
六、 推動全民造林運動
85年7月底賀伯颱風對本省造成重大災害,李總統登輝先生於8月20日對救災工作下達指示,要在復建過程中,推動大規模造林運動,以恢復水土保持功能。本會立即遵照李總統訓示,邀集內政部等20餘機關共同推動「全民造林運動」並訂定「全民造林運動綱領暨實施計畫」,計預定實施期程自85年10月起至90年6月止為第1期。
「全民造林運動」86年成果如下:
(一)完成造林面積達6,055公頃,包括國公有林租地造林723公頃、原住民保留地造林2,018公頃、私有林及農牧用地造林2,823公頃,及台糖、退輔會、台大與興大實驗林與其他機關造林491公頃。
(二)培育造林苗木24,442,420株,主要包括肖楠、烏心石、樟樹、楓香等。
(三)各機關免費提供各界環境綠化苗木1,812,608株,主要包括青楓、山櫻花、大花紫薇、竹柏、南洋杉、黑板樹等。
(四)完成林地濫墾、濫建、山坡地超限利用等違規取締及復舊造林等面積計1,736.5公頃。
(五)各縣市辦理植樹活動43次,參加民眾41,079人。
(六)協助台灣省原住民事務委員會輔導成立原住民造林工作隊,合計34隊,成員計422名。
(七)成立「造林基金」,並配合修正森林法第四十八條,明訂由水權費提撥經費作為造林基金來源之一。本案已獲立法院一讀通過。
七、 強化山坡地保育管理,落實水土保持
為加強山坡地利用管理,除應寬籌經費及充實人力外,並利用航遙測技術,加強山坡地之巡視,以制止並取締新的不當行為。86年計制止查報取締件數1,853件,違規面積958公頃;罰鍰件數1,720件,金額4仟7百餘萬元,今後仍將繼續加強辦理;另一方面,並積極輔導解決山坡地超限利用問題,自81年度起補助臺灣省政府全面清查山坡地超限利用情形,截至86年度止,計完成調查面積243,646公頃,其中屬超限利用面積為22,293公頃,超限利用率9%,超限利用農戶數約2萬 餘戶。同時積極辦理水土保持教育與宣導,每年4月舉辦「水土保持月」,86年宣導主題為「維護自然生態,確保水土資源」,計辦理水土保持講習、宣導說明會124場次及水土保持戶外教室知性之旅248梯次,同時廣徵水土保持義工424人,協助政府推動水土保持教育與宣導工作。
另外,設置綜合性小集水區保育示範9區,區域面積 438公頃;辦理坡地農場植生綠美化技術示範6區,推行坡地保育利用機械作業改進示範67公頃,完成水土保持及植生處理80公頃;安全排水2,050公尺;蝕溝治理及灌溉排水設施27處,達成輔導農民運用農貸發展山坡地保育利用計畫目標。
八、 水利會業務經營電腦化
農田水利會之經常性業務,主要包括灌溉排水管理、工程興辦及維護、財務及人事管理等多項。由於農田水利會總轄區灌溉面積有38萬公頃,會員人數達99餘萬人,轄區受益土地總筆數達330萬餘筆,灌溉排水路長達6萬7千多公里,因此,有關灌溉配水排水管理、灌排工程之興建及維護、財務、會計、主計及人事等業務管理,工作量多而繁雜。上述業務過去係以人工作業來執行,由於資料繁多,工作起來費時費力,容易出錯,且資料保存管理不易,以致工作效率及服務品質不易提昇,亟需改進。
水利會業務經營電腦化工作,經過本會之經費支助及技術指導,迄今完成11項可實際應用之資料檔及軟體作業系統如下:
(一)灌溉地籍資料檔
(二)灌溉地籍圖資料庫系統
(三)灌溉管理資訊系統
(四)輪區配水軟體管理系統
(五)灌溉水污染管理系統
(六)工務處理系統
(七)會費徵收管理系統
(八)會有地管理系統
(九)主計出納系統
(十)文書作業管理系統
(十一)人事薪資管理系統
九、 自然生態保育
野生動植物及自然景觀為重要之自然資源,不僅具有維持生態平衡之功能,自古以來亦提供人類生活、文化及發展上不可或缺之素材,在人類歷史上扮演極重要之角色。目前世界各國均體認到保育野生動植物之多樣性及維護自然景觀,使其永續長存於地球,實為維持人類永續發展及生存首要之任務。
台灣地處亞熱帶,維管束植物資源計有4千多種(蕨類植物598種、裸子植物28種、被子植物3,395種等)。野生動物資源(包含哺乳類62種、鳥類457種、爬蟲類92種、兩棲類30種、淡水魚類147種、昆蟲類17,000餘等)計有18,000餘種,其中包含多種特有種及珍稀物種,彌足珍貴。另由於兩大板塊推擠下,形成全島山巒綿亙,溪谷縱橫,各種地形無不齊備,景觀互異,這些由大自然的力量所造成的特殊生態及自然景觀,具有不可再生性,自是值得保護及維持。
惟近年來人口成長,對土地開發之需求日殷,致造成經濟發展與自然環境產生衝突。自然環境若遭受破壞,則原有的野生動植物族群分佈變狹、自然景觀面臨不可恢復之破壞。為避免此一情況持續惡化,對於自然環境中野生動植物保育及自然景觀維護,實克不容緩。為推動野生動植物多樣性保育與自然景觀之保護及經營管理工作,落實自然資源保育觀念,促進珍貴之自然資源永續經營,本會研訂政策目標如下:
(一)落實本土生物基本資料收集,以確實物種保存,維護本土生物多樣性
野生動植物種類繁多,為生態環境中不可替代的部份,亟需加強野生生物種之基本資料收集及建立資料庫,並維持其多樣性,以提供後世子孫永續利用。
(二)維持生態系統之平衡,確保野生動植物資源永續利用
野生動植物具有維持生態平衡之功能。穩定之生態環境,有利於人類及物種之生存。人類為了發展,必須利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只有採取永續利用之保育原則,開發使用野生動植物資源,方不致影響生態系統之平衡。
(三)維護特殊自然景觀,確保景觀資源永續長存
自然景觀常由特殊地質、生態系等各類自然資源,在經長年之演替變化而形成。維護自然景觀除可維持其特殊生態功能外,並可使民眾瞭解自然資源之可貴,同時提供最佳之自然教育、觀光、休閒場所。
(四)健全各項自然資源經營管理制度,合理永續利用自然資源
自然資源在合理開發下,可保資源生生不息;反之,不當之利用則可導致資源之枯竭。為使自然資源達到最大效益,並促進人類與自然資源間之和諧相處,應建立完善之經營管理制度,以有效管理自然資源。
為能達到永續利用野生動植物及自然景觀等自然資源之目的,由本會與相機關共同就野生生物多樣性保育及自然景觀維護工作,擬訂下列實施策略加強推動:
(一)落實執行野生動物保育法
為落實野生動物保育法之執行,今後應加強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維護。而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登、註記及管理,應著重資訊之集中管理及追蹤查核,以有效掌握國內對保育類野生動物之利用。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輸出入管理,除參照國際保育公約之規定外,亦參酌國內本土動物資源現況,研訂管制標準加以管理;另並編印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鑑識手冊,以加強各相關查緝人員對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鑑識能力。此外,每年度邀集地方政府進行執行檢討,以期落實該法之精神。
(二)落實執行文化資產保存法
為落實文化資產保存法中對自然文化景觀之維護及珍貴稀有動植物保護之精神,業依該法公告23種珍貴稀有動物、11種珍貴稀有植物及18個自然保留區,俾使這些珍貴之動植物、自然景觀及特殊生態系得以依法保護,今後應加強對其之經營管理及維護。
(三)加強推動各項野生動植物、自然景觀基礎調查與資料庫建立
為使台灣地區之野生動植物、自然景觀能充分瞭解,加強推動各項基礎調查與資料庫建立有其必要性,本會將持續針對特殊地景、植物、動物、微生物之基礎調查,建立生物及地景等資料庫,以提供未來擬訂各項保育策略之依據。
(四)加強野生動物之管理
本土保育類野生動物野外族群之調查及保護應積極推動,並對人工飼養之保育野生動物種類依法管理,建立收容設施,對棄養及依法沒入或沒收之野生動物加以收容。另因部分野生動物造成農作物危害問題日益嚴重,未來應加強調查研究及追蹤。此外為尊重原住民之傳統文化,將協助原住民依法進行野生動物之利用管理。
(五)加強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非法案件之查緝
對跨部會「野生動物保育查緝督導小組」及各縣市「野生動物聯合執行小組」加強其功能,以有效結合各部會及地方政府之力量,取締違法獵捕野生動物、破壞棲息環境、非法走私、販賣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等行為,以遏止不法情事發生。
(六)建立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鑑識系統
蒐集世界各國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鑑識資料,並與國際相關之鑑識機構建立合作關係,並自行開發鑑定技術,以健全我國之鑑識系統及能力。
(七)加強保護區域經營管理棲息地之保護
為有效保育台灣自然資源之基礎,依自然保育相關法規將台灣地區特殊生態系、地理景觀、豐富野生生物資源之地區劃設成為各類保護(留)區,以保護自然生態及景觀。同時,積極研訂保護區域分類及分級準則,建立保護區域內各項基礎資料的資料庫、進行環境監測及發展自然教育,以加強對保護區域經營管理。
(八)加強野生生物多樣性保育及自然景觀維護教育宣導
加強協調新聞局、教育部等單位製作生物多樣性保育及自然景觀維護宣導廣告及將其納入中、小學生教材,全面推廣生物多樣性保育及自然景觀維護觀念。
(九)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育及自然景觀維護人才培訓
舉辦各式與野生動植物及自然景觀有關之講習、訓練活動,針對特定對象如執法人員、承辦人員、教師等對象加以訓練,提昇其保育觀念之認知,並鼓勵相關人員赴國內外機構進修研習。
(十)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育及自然景觀維護之國際溝通與合作
透過我國駐外單位之協助與各保育公約及組織如華盛頓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世界自然保育聯盟等建立聯繫管道及合作關係。同時,並協助國內保育組織參與國際保育活動,使此項工作能結合民間與政府之力量共同推動,以善盡身為地球村成員應盡之責任。
(十一)建構野生生物多樣性保育及自然景觀維護資訊網站
在推動本土生物多樣性及自然景觀基礎資料之調查及資料庫建立後,將各項保育資料予以資訊化及系統化。為加強自然保育資訊之傳送與交流,陸續將獲得之資料建構在網際網路上,供各界查詢,並協助國內保育團體及政府部門與國際保育界之資訊溝通。
(十二)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育及自然景觀維護之調查試驗研究
積極推動珍貴稀有動植物及自然景觀生態調查、珍貴稀有野生動植物之評定及其生活史之研究、資源調查技術研發、經營管理方法之研究等各項試驗研究工作,藉以適時擬訂或修正針對本土野生動植物保育措施及自然景觀維護策略,以落實自然資源保育之理念。
十、 推動豬瘟及口蹄疫撲滅方案
(一)現行防疫措施及撲滅之重要性
我國豬瘟的防治措施,過去一向採取疫苗免疫措施,由於豬瘟疫苗的免疫效果良好,豬瘟病例發生件數逐年減少,惟因未能採取清場策略,無法完全消除病原,每年投入豬瘟預防注射之直接費用達2億元以上,除增加養豬生產成本,也因我國屬於豬瘟疫區,無法開拓日本以外的市場,且日本養豬業界宣佈預定將於西元1999年撲滅豬瘟,恐將影響我國豬肉銷日及養豬產業發展,故養豬業者及相關產業於民國85年6月假立法院以公聽會方式向各級行政機關表達撲滅豬瘟之訴求。本會鑑於豬瘟對於畜牧生產之重大影響,乃將豬瘟撲滅工作納入本會重要施政項目,並於86年2月19日報院核定「豬瘟撲滅方案」。然86年3月中旬台灣地區發生豬隻口蹄疫疫情,造成國內養豬相關產業重大損失,為求養豬事業之永續發展,故將口蹄疫清除計畫納入豬瘟撲滅方案中一併執行。成為豬瘟及口蹄疫撲滅方案。
我國與各國進行之WTO農業諮商結果已大致確定,豬肉產品之進口已勢在必行。因此,為因應國外豬肉等叩關之最佳對策即為及早撲滅豬瘟及口蹄疫。另強化豬瘟及口蹄疫疫情監控及檢診系統,可減少養豬場疾病之發生,進而提昇養豬經營效率,降低生產成本,促進養豬產業之永續發展。本方案之措施係依據OIE(國際畜疫會)規範規劃,冀期達到撲滅之目標,並能獲國際之認同。
(二)方案主要內容
本豬瘟與口蹄疫撲滅計畫預計分三階段進行:
第一(準備)階段:由民國86年7月1日開始,全面加強免疫注射及教育宣導,期望於1年內儘速清除臨床豬瘟和口蹄疫病例,並維持使用疫苗無豬瘟和口蹄疫病例之情況約2年。
第二(清除)階段:由達成第一階段目標時開始,全面停止使用豬瘟和口蹄疫疫苗,並維持不用疫苗無豬瘟和口蹄疫病例之情況約2年。
第三(完成)階段:於達成第二階段目標時分別宣佈豬瘟和口蹄疫撲滅,但仍須維持監控系統以確認係無豬瘟和口蹄疫之狀態。
(三)計畫之執行成果
豬瘟及口蹄疫撲滅計畫為新研擬之計畫方案,各項工作已於本年度相繼展開,並已完成宣導講習班123場次,豬瘟診斷訓練班2梯次,口蹄疫流行病學及獸醫法規訓練2梯次,儲備口蹄疫三價疫苗15萬劑,編印口蹄疫及豬瘟撲滅計畫宣導講義1種,製作宣導月曆1種,28,000份,宣導海報2種各25,000份,配合台灣省獸醫師公會會訊雜誌宣導共2,500冊,已分發宣導,動物防疫機關由養豬場採取檢測豬瘟及口蹄疫抗體,共採集11,446個樣品,及流行病學調查採集1,648個血清樣品檢測。
十一、 加強推動產銷預警制度
(一)產銷失衡緊急處理
86年產銷失衡緊急處理計畫共計處理洋蔥、落花生及文旦等類產品。其中洋蔥處理內容為補助運費冷藏集運包裝材料等項目;文旦部分則採用聯合定點促銷、果品評鑑、電視廣告、輔導農民團體辦理直銷業務等方式促銷;落花生部分則採緊急公開標售及促銷方式處理,其皆達到穩定市場行情,達到秩序運銷,減少農民損失之目的。
(二)推動農作物產銷預警制度
為穩定重要農產品產銷秩序,營造有利之農業經營環境,本會特針對落花生、紅豆、茶葉、水果及蔬菜等,繼續加強改進農產品生產預測、市場資訊傳遞、產銷預警及產銷調節處理等措施。各產業產銷預警小組所提供之預測警訊,已為產銷失衡之掌控爭取適時因應之寶貴時間,對穩定市場供需及維護農民利益,成效良好。一年來重要工作績效略述如下:
- 依落花生、紅豆、茶葉產銷預警小組資訊,本會透過農林廳完成紅豆契作種植面積1,592公頃,辦理落花生緊急收購乾莢果1,000公噸。另核定新竹、桃園、苗栗3縣茶葉受進口損害救助計畫,並已在6月底執行完畢,實際動支經費1億餘元,受益農戶總數達1,596戶。
- 依蔬菜產銷預警小組研判,已於10月間發佈新聞,宣導農民減少裡作蔬菜種植,改種綠肥作物,並協調農林廳及各產地縣政府於11月下旬起,加強貨源分散與管制,並輔導農民團體辦理甘藍及包心白菜促銷、貯藏及耕鋤等措施。
- 4月至10月,每月均按期召開水果產銷預警會議,依照產期針對盛產之青梅、鳳梨、荔枝、芒果、龍眼及文旦柚產銷資訊研判,迅速通知相關單位採取緊急因應措施,並由本會及農林廳針對青梅、芒果、龍眼、文旦柚成立緊急產銷調節計畫,辦理廢園造林、電視廣告宣傳、果品評鑑、加工、展售促銷及直銷等措施。
(三)漁業產銷預警制度之實施
輔導「養殖漁業生產區發展協會」及「水產種苗協會」加強對虱目魚苗放養量與虱目魚苗生產量進行查報,同時成立「虱目魚產銷預警小組」召開會議,針對各項查報資料進行研判分析及採取有效措施,防止至盛產期時產銷失衡現象發生;另對本年之寒害經採取因應措施,已大為減輕養殖虱目魚漁民之寒害損失。
(四)禽畜產銷預警系統
有關禽畜產銷資訊預警系統之建立,家禽方面,持續透過中華民國養雞協會「肉雞及蛋雞事業產銷督導委員會」辦理產銷資訊蒐集及預警工作,每日傳報銷售狀況及區域動態,提供業者作為計畫生產之依據,已達穩定禽品價格之效;另有關毛豬方面,毛豬產銷調節小組亦按月舉開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