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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企劃管理

一、 農業發展計畫管理與考核
二、 規劃推動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培訓及輔導體制
三、 區域性農業發展
四、 農產貿易管理
五、 兩岸農業交流

  配合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及推動兩岸農業交流,積極研擬因應對策,企劃管理重點工作包括計畫研提與87年度預算編列及管考、區域性農業發展規劃、加速完成WTO入會諮商及拓展農產品外銷及辦理兩岸農業交流,促進兩岸農業發展。

一、 農業發展計畫管理與考核

(一)計畫研提及87年度預算

  87年度農業發展計畫預算95億4,077萬6千元,分為農業建設計畫、提昇農業產業競爭力、肥料政策調整方案、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自然保育計畫、豬瘟撲滅方案等六大工作項目。在產業發展方面以提昇產品競爭力為主軸,有效提昇經營效率,改善產業體質,建構效率、安定的現代化產業發展環境,並兼顧環境的和諧與資源的永續利用;在農村建設方面,注重整體性規劃,並兼顧人與自然的融合及生態環境的維護;在農民福祉方面,除增加其收益外,同時透過福利安全制度,保障其生活安定,提高其社會地位。

  為強化計畫整合、加強分層負責及明確作業程序,本會編製「87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研提及管理手冊」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分送各計畫執行單位,並轉知本會各單位負責計畫同仁遵照辦理,對於計畫內容、實施方法、計畫經費及用人等均予嚴格審核,務使掌握政策方向,切合施政重點;委託辦理之計畫須簽約,以明確計畫權責,加強計畫管理。

(二)計畫管理

  依據各項計畫說明書之預定進度、工作項目與內容等,建立計畫資料庫,並編列季報表空白格式,寄送各執行機關,按季查核計畫進度及落後原因,分送有關單位督導改進。在執行成果整理方面,完成86年度農業建設計畫執行成果摘要報告,做為未來審核計畫之參考。

  為加強農建計畫之督導考核工作,於81年7月間成立農建計畫督導改進小組,並為配合計畫管理範圍擴大,小組名稱於87年1月修正為「農業發展計畫督導改進小組」,每季定期召開督導會議。且為使計畫之實地查證工作更加落實,並訂定本會農業發展計畫實地查證作業要點,將計畫查證工作分為一般查證與專案查證兩類。一般查證係以細部計畫為選項基礎,目的在查核計畫進度及內容執行情形,86年度計辦理20案;專案查證旨在檢核計畫是否切合農業發展需要、是否達成計畫目標、計畫成果是否經妥善維護等,86年度計辦理「改善農漁村社區環境實施計畫」、「推廣旱作灌溉」、「蔬菜產業相關計畫整合評估」等3案。

二、 規劃推動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培訓及輔導體制

  現階段台灣農業正處於內外環境快速轉變,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關鍵時刻,因此,提昇農業整體競爭力,創造產業優勢,引領台灣傳統農業走向合理化、企業化經營之路,是刻不容緩的重要工作。

  有鑑於農業部門產銷型態及產業文化,與工商業比較有其差異性,為促進農業經營管理合理化、企業化發展,讓經營管理理念與改善手法落實應用,根植於農業推廣體系,訓練具有農業背景之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是有其必要性與迫切性。

  因此,本會於86年度完成「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培訓計畫」的規劃工作,本計畫第一階段以農業技術及行政人員為主要培訓對象,以培養種子師資並建立分區指導員體系。長期間則將逐漸擴大參與,將農學院校教師及重點農會推廣人員、優秀產銷班班長等納入培訓對象甄選的範圍。整體訓練工作包含專業課程研修及診斷輔導實習,預期透過經營管理專業知能、診斷工具及諮詢方法等理論與診斷輔導實務課程,培育學員具備顧問專家應有的知識與技能。

  本訓練計畫在86年度完成第一期22位學員研修課程訓練,期於87年度進行第二階段診斷輔導實習訓練,預定於87年度完成第一期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的培訓。

三、 區域性農業發展

(一)農地利用綜合規劃

  為改善農業生產結構,促進農地利用,經會同臺灣省政府農林廳輔導縣市政府及基層單位,依各地區自然環境、經濟因素與技術條件,配合農民實際需要,規劃建立農業生產區段,期能有效調整區域性經營,適地適作,並改善公共設施及產銷輔導,強化農民組織。

  已先後完成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台東、金門、澎湖等縣市之農地利用及農業發展綜合規劃。86年度續動支經費1億629萬元,選擇其中150個鄉鎮,275個區段,面積73,305公頃,成立實施計畫,建立集團性農業生產區,改善產銷與公共設施,輔導共同及合作經營,以形成區域性經營規模,並透過經營合理化、作業資訊化,有效提昇經營效率,增強市場競爭力。

(二)金馬地區農業發展

  金門、馬祖列島孤懸福建沿海,地形崎嶇不平,土壤貧瘠,春夏多雨,秋冬季風強勁,不適農業生產,致人口外流日益嚴重。本會為促進金馬地區農村經濟與農業發展,改善農漁生產及居住環境,並配合地區日常生活及國防戰備需要,提高農產品自給率,歷年來均專案編列經費推動地區各項農業建設,本年度本會支助11,724萬元,並由地方政府配合510萬元,成立32項細部計畫,從事農林漁牧及水利、水土保持等相關農業建設工作。

  1. 作物產銷技術及環境改進
    繼續辦理雜糧、果樹、蔬菜及花卉引種試作,及原生植物蒐集,輔導農民應用園藝設施,調節作物產期;推廣瓜果、蔬菜、果樹、花卉示範栽培20公頃,培育優良作物種子12,000公斤,推動土壤肥力改良及病蟲害防治60公頃,辦理金門野地鼠害防治5,000公頃,輔導金門高梁集團轉作示範栽培250公頃,發展高價值農特產品產業。
    辦理新型農機示範及講習會共11場次,農機修護保養服務410台次, 協助農民購置各型農機共計310台,並繼續輔導民間雜糧農機代耕中心10處, 調配代收、代耕面積共約3,000公頃,以改善勞力老化不足問題。
  2. 造林、水土保持及水利建設
    本年度培育黑松、相思樹、木麻黃等各類造林苗木35萬株,完成造林、林相更新、行道樹更新、護林及保林、經濟林撫育共計232公頃, 建立及保護完整海岸防風林帶,加強地區道路及公共設施綠化、美化,改善當地景觀。馬祖地區興建截水溝或蝕溝控制2處,辦理護坡或植生南竿及北竿各1處;金門地區整修農塘及蝕溝控制15處,減少逕流及土壤流失,涵蓄水源。
    辦理金門縣烈嶼鄉后頭農水路區域排水更新工程,整治區域排水溝、攔砂壩兼蓄水池及橋涵等,改善面積共100公頃。另馬祖地區水源開發方面,架設5座雨量觀測站,記錄觀察降雨量,以供日後水資源整體開發規劃參考之用;興建南竿300噸配水池1座,以調整公共用水需求。
  3. 漁業生產改進及發展
    辦理金門地區海洋漁業環境資源基礎調查12個採樣點,進行基本水文調查及營養鹽測定分析,另經濟魚類及海洋生態環境調查各12航次,培育繁殖蝦苗100萬尾、魚苗20萬尾、蟹苗30萬尾; 淺海養殖方面,輔導蚵民100戶推廣平掛式牡蠣養殖6萬串,改善烏坵紫菜品質與包裝。補助漁民購置全球衛星定位儀3台、雷達2台、船外機5台、購置箱網10組;辦理新湖漁港港區景觀整體委託規劃及東區防波堤整建階梯式護波胸牆1座130公尺,以防止海岸流失及加強防波堤穩固性,發揮建港功能。
    馬祖地區繼續辦理漁船對講機東引、南竿岸上服務台2處,以提高漁獲效率,確保漁航安全,增加設立採樣點2站,另辦理漁船船籍、漁船檢丈90艘及船籍清查與發照,輔導推廣貽貝及牡蠣100組,購置魚丸全自動加工機械8台、廠地環境衛生改善1戶,改進魚丸加工品包裝及品質。
  4. 畜牧產銷體系改善
    繼續輔導金門地區加強乳牛飼養試驗示範130頭,推廣豬隻品種改良1,200頭,肉牛品種改良1,000頭,辦理家畜疾病防治28,000頭,加強輔導家畜衛生屠宰16,000頭,構建檢疫站及檢驗室1處,辦理毛豬死亡保險,實施豬瘟、丹毒防疫注射共22,000餘頭。馬祖地區繁殖優良品種仔豬1,500頭,提供農民飼養,辦理不定期禽畜疾病防治豬2,500頭、雞40,000萬隻,補助改善畜牧場飼養設備3處、遷移肉豬豬舍2處。
  5. 農民輔導及農村環境改善
    輔導金門及連江縣農事、四健、家政等基層農業推廣組織活動共37班次,計810餘人次;舉辦各種專業訓練講習教育活動共16班次,計600餘人次;選送青年農民赴台接受專業訓練10人,辦理農村青年創業貸款農場經營技術輔導15人,加強輔導高齡者生活調適及辦理中老年病檢驗防治工作100人,辦理農業生產環境改善15處,輔導農漁民住宅改善45戶,農村家庭廢棄物處理及利用20戶,提升農家生活品質,激勵農民留村務農意願。馬祖地區輔導蘿蔔及甘藷產銷60公噸,另興建北竿蔬果冷藏庫1間,調節離島地區供需。

(三)澎湖地區農業發展

  澎湖縣農業綜合開發計畫包括水資源開發利用,防風林營造、水土保持、農作、漁業、畜牧、農村社區環境改善及廢耕地輔導等各項計畫。86年度編列3,900餘萬元,加強推動7項細部計畫,以改善當地基本環境,促進當地農漁業發展。本計畫執行以來成效良好,深受當地農民歡迎,並已納入本會所研擬之農業綜合調整方案及國家建設6年計畫中,繼續加強推動。

(四)原住民地區農業發展

  為原住民地區農業發展及農村整體建設,特自81年度開始於「農業綜合調整方案」中,研訂「山地鄉及原住民農業綜合發展建設六年計畫」,包含農業經營輔導、營農環境改善及農村重點式的整體規劃及建設等9項細部計畫。累計自81至85年度共投資17億元,其中中央補助款9億7千餘萬元,對於原住民地區之農業發展與農村建設助益至大。

  面對社會經濟的發展與衝擊,將前計畫針對原住民地區產業發展與農村建設需求,於86年度將工作計畫調整為「原住民地區農業綜合發展計畫」,除充實與增加原9個細部計畫為18個細部計畫外,年度投資經費增加為3億8千8百餘萬元,其中中央補助2億3千9百萬元,對於增加原住民就業,增進原住民社區活性化,有莫大助益。

(五)推動降低農業產銷成本

  本會自81年度至86年度推動「全面動員降低農業產銷成本計畫」,旨在整合現有產銷技術、推動合理化經營觀念、建立高效率之經營管理模式,以提高我國農產品之競爭力。本計畫已於86年6月底完成階段性任務。6年來各項產品推動情形則藉由86年6月舉開之「全面動員降低農業產銷成本計畫成果發表會」展現本計畫推動成果,並期提供為相關計畫推動之參考。茲就本計畫6年執行期間之工作成果摘錄如下:

  1. 果樹部分
    改善柑桔、芒果、寄接梨等果園更新及園路系統,並加強推廣農家記帳,宣教成本概念;指導果農正確施用肥料與農藥,降低成本20%以上;辦理果品評鑑,經由輔導之各示範班所產之果品如柑桔平均糖度提高約2度;改善集運環境與通路,以推動水果品質升級,建立品牌;並建立推廣宣導體系,編印及召開相關技術推廣手冊、錄影帶及研討會,宣導果農降低水果產銷成本有關之觀念與技術。
  2. 稻米部分
    改良機插法、省工之直播、再生、落粒等栽培法之研發與試驗,降低成本23%至35%;推廣與示範良質米產銷、中耕機附掛式再生稻割樁機、直播栽培、穀物乾燥中心等,期提高稻米品質及強化良質米產銷機能,增進我國稻米市場競爭力。
  3. 玉米部分
    本產業為配合產業結構調整,辦理至84年度止。執行成果包括研發播種兼雙層施肥栽培技術、推廣機械化整地省工栽培技術、示範農戶經營改善示範、擴大農場經營規模等,使得西部地區平均每公頃純收益示範區較對照區增加30%,東部地區則增加3倍以上。
  4. 漁產品部分
    分別針對草蝦及鰻魚等2項漁產品,推動降低農業產銷成本計畫,執行成果包括草蝦方面之提高養成率、降低用藥及用電成本等;鰻魚方面則著重於水電、飼料、人工、加工等成本的降低。此2項產品執行成果皆受到漁民及業者之肯定。
  5. 毛豬部分
    由技術服務團分區赴各示範豬場及共同採購區,就豬隻飼養管理及疾病防治等問題予以輔導,另提供養豬戶飼料分析、疾病診斷及經營管理等多項服務,藉以改善其經營效率,並輔導農民利用優良種公豬冷凍、冷藏精液,改良豬種。在毛豬運銷方面,開發「養豬戶銷售管理資訊系統」,提供養豬戶各市場預測價格與適時、適地之銷售決策依據;另仍繼續推動改善運銷工具、集豬、趕豬方式,以及強化養豬戶秩序運銷及市場導向等相關宣導。
  6. 牛乳部分
    透過技術服務團提供乳牛育種、乳房炎防治、機械化與自動化作業、示範農戶改善飼養管理等輔導。利用建立牛群管理看板、5S、標準作業模式、牛舍規劃調整、餵飼診斷、繁殖效率改善、記帳、出版「乳牛人工受精與體型矯正配種」、「乳牛的繁殖障礙與對策」、「芻料作物生產及利用」推廣手冊及錄影帶等,以提高乳群泌乳能力,降低產銷成本,增加酪農戶的收益。
  7. 肉品運銷部分
    促進肉品市場經營企業化,使事故豬發生率降低至0.71%,賠償費支出降低為3.11%,使得每處肉品市場之盈餘普遍提高,另繼續輔導增設現代化肉品供銷中心,強化運銷從業者之現代化運銷觀念與技巧,並配合加強消費者之宣導教育。
  8. 經營管理部分

    (1)人才培育:進行基礎觀念宣導、產業別小組集團活動經營管理專業訓練、紮根教育及規劃農業經營管理顧問專家培訓等教育訓練活動。各類培訓課程共舉辦164場次,受訓人次達8,600人次。

    (2)診斷輔導:將可行而實用的經營管理觀念與技巧,結合技術與工商業之經營管理專家,進行診斷、諮詢與輔導改善工作,並經由示範案例的觀摩,擴大推廣宣導經營管理手法在農業之應用,共計輔導73場次。

    (3)廣宣:透過傳播媒體的運用、同異業示範點之觀摩及經營管理推廣手冊的編輯等方式,將適用於農業的經營管理手法、改善經驗及成功案例推介予相關農民與輔導人員。6年內共製作錄影帶9卷廣播節目2季,出版「尋找台灣農業生命力」6冊及「二十個圓夢的故事冊」等案例彙編等。

    (4)觀摩列車:現場參觀經營管理實例,經由示範戶的現身說法及技術專家的輔助說明,將經營管理手法與理念擴散,共計約500人次參與。

    (5)經營管理推廣手冊編輯:將適用於農業經營理念、手法及案例彙編。共製作完成經營管理應用於農業之應用小冊子4冊、經營管理改善手冊1冊、共同經營班產品手冊1冊。

四、 農產貿易管理

  加入WTO是我國既定政策,但由於我農業經營規模過小,導致國際競爭力不足,為避免入關對農業造成衝擊,本會積極研擬及規劃加入WTO因應對策,適度調整農產品進口非關稅措施,合理調降農產品及農用品關稅,拓展農產品外銷市場,加強協調查緝農產品走私及沒入物之銷燬,以減少入會後對國內農業的損害,維護農民權益。

(一)配合推動加速完成WTO雙邊諮商

  我國申請加入WTO入會案,自1992年9月迄至1997年底止,已歷經8次多邊工作小組會議,並與26個締約成員進行200餘場雙邊諮商。在農業談判方面,在本會積極研擬對策因應之下,已陸續與日本、泰國、加拿大、阿根廷等國完成農業諮商。至1997年底止,在與我進行WTO雙邊諮商之26個會員體中,尚待繼續完成諮商之國家只剩美國。對美農業雙邊諮商待決議題均為雙方敏感項目,困難度較高,惟雙方已歷經十六回合談判,如下回合美方能展現彈性,則明年初可望結束諮商。

(二)調整農產品進口非關稅措施

  我國大部分農產品已開放自由進口,但為維護敏感產業之發展,仍有多項農產品屬管制進口、或地區性進口限制,不符合WTO農業協定及相關規範。在我申請加入WTO歷次雙邊及多邊諮商會議中,取消非關稅措施為各締約成員關切重點,尤其是地區性進口限制,因嚴重違反GATT第一條最惠國待遇原則,更為各國強烈要求應於入會前取消。為兼顧我國加入WTO及未來農業之整體發展,非關稅措施將透過談判,爭取下列方式之調整。

  1. 就管制進口農產品而言

    (1)全體國民賴以維生之主要糧食(如稻米)應適度管理,爭取WTO農業協定附錄五特殊處理方式,即比照日本採暫緩關稅化之限量進口模式。

    (2)其他產品按產業重要程度,採取合乎WTO規範措施如:

      較重要產品如:雞肉、豬肉、花生等,將採關稅配額方式調整,配額外稅率提高至介於現行稅率與關稅等值之間,低稅率部分則設定配額,並要求特別防衛措施(SSG)。

      相對較不敏感產品,可於入會時,1次開放,並依產品進口稅則號列逐項檢討,對無保護必要項目,予以取消非關稅措施。

      前述產業重要程度衡量係考量影響農民生計大小、產值高低、農戶數多寡、與國外產品相對競爭力高低及政策方向等因素。

  2. 就地區性進口限制產品而言
    此部分由於嚴重違反GATT第一條最惠國待遇原則,若不解決,將造成我國入會重要障礙。基此,我已承諾取消地區性進口限制。其中有10項產品(包括橙類、其他中國柑、葡萄、葡萄柚、桃子、李子、蘋果、檸檬、火雞肉塊及全鴨等)將取消地區性進口規定,另椰子1項將以無歧視全球性關稅配額取代具歧視性國家別配額,以解決地區性進口限制問題。

(三)合理調降農產品及農用品關稅

  目前適用之海關進口稅則係84年7月修正通過者,為配合APEC關稅個別行動計畫及我WTO入會案與紐、澳、挪威等國諮商結果,行政部門已重擬修正草案,立法院並已於86年底完成一讀程序。就農業部分而言,除配合APEC研擬降稅計畫及WTO入會諮商結果外,在考量國內產業需要,並兼顧農民與加工業者利益,以調降國內不生產或較不敏感之產品為主。此次稅則修正,農產品平均稅率由20.79%降為20.02%,降幅僅為3.7%,此降幅低於農用品之降幅,且國產農產加工品降幅低於所需進口原料降幅,整體而言,此次降稅行動應不致傷害到國內農民與加工業者。又為因應國內口蹄疫發生及新台幣貶值,機動調降口蹄疫疫苗及大麥、高粱、玉米等7項飼料原料與小麥粉之關稅稅率,以減輕農民負擔;至於加入WTO與26個相關締約國進行關稅減讓之談判,目前農產品部分已接近完成諮商,未來減讓後之農產品關稅水準將介於日韓之間。

(四)協調查緝農產品走私及沒入物之銷燬

  為有效遏止農產品走私,本會除促請海關、軍憲警等查緝機關加強通商口岸、漁港及沿海地區等之巡緝外,並請有關單位加強落地追蹤與市面查緝,並依「走私進口農產品處理辦法」,對於緝獲之走私農產品予以銷燬處理,以免其流入市面,影響國內農民利益。截至86年底業已處理1萬8,200公噸走私農產品,其中主要項目有香菇、花生、蒜頭、檳榔、柚子、糖、金針、梨、糯米、椰子及丁香魚乾、鱘、蟹類等魚貝介類。在全面展開之緝私行動中,海關、軍憲警等查緝單位於所轄地區分別屢有斬獲,已發生具體之遏阻作用,可見查緝走私對提高農產品之價格與農民收益極具正面之功效。

(五)拓展農產品外銷市場

  我國農產品及其加工品近年來受生產成本上漲之影響,外銷競爭能力略有降低,加上主要競爭對手東南亞與大陸產品之低價競銷,以致出現前所未有挑戰。86年出口值約為40億美元,較去(85)年減少27.3﹪。展望未來,政府除將繼續透過諮商方式,以排除國外對我農產品輸出所設之各項障礙外,並將積極輔導業者朝加強國外促銷活動、提高外銷品加工層次、發展新興外銷農產品、改善包裝及品質等方向努力,以期提高出口單價,增加出口總值。

  拓展農產品外銷可有效提高農產品價格,調節國內市場供需及增加農民收入。對拓展國內農產品外銷市場,甚為重視,每年均與國際貿易局、農林廳、外貿協會等單位籌組促銷團,赴國外辦理綜合性農產品展示、品嚐等促銷活動。此外,並選擇未來國內極具出口潛力之花卉、茶葉、蔬果、調理食品等農產品,獎勵並補助相關公會團體,配合其產業特定需求,或運用國外傳播媒體,或組團赴國外考察,並辦理專業性促銷活動,以提昇我國產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之形象,增進我國農產品外銷機會,提高農民收益。綜合性農產品國外促銷活動辦理如次:

  1. 日本東京舉辦「台灣輸日花卉展示會」:86年2月26-28日。
  2. 日本「東京國際食品展」:86年3月11-14日。
  3. 上海市「第四屆中國花卉博覽會暨首屆交易會」:86年4月11-20日。
  4. 大阪「食品博覽會」:86年4月25-5月5日。
  5. 韓國高陽市「第一屆國際花卉博覽會」:86年5月3-18日。

(六)實施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

  依據「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對國產農產品因進口而遭受損害或有損害之虞時,提供救助措施。為配合相關救助措施所需經費,自81年度起設置「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並分年編列預算累積,迄至87年度止,基金預算編列總額已達184億元。85年新竹、桃園及苗栗縣政府申請中低價位茶葉受進口損害救助案,經審議通過,於86年實施救助計畫,動支經費約1億餘元,救助方式及標準如后:

  1. 長期措施

    廢園造林:每公頃補助茶樹砍除費54,000元及廢園獎勵金10萬元,共計補助85.68公頃,動支經費1,300萬元。

  2. 短期措施

    (1)茶樹台刈:每公頃補助108,000元,另種植覆蓋植物者每公頃另補助8,000元,共計補助728.9公頃,動支經費8,000萬元。

    (2)採運補助:每公斤補助採菁及運搬費用3元,每公頃最高補助18,000元,共計補助725.52公頃,動支經費1,300萬元。

    (3)利息補貼:茶廠1年收購茶菁數量超過4,000公斤者,每製成茶1公斤給予70元貸款額度,由基金補貼利息差額3%,以1年為限,共計動支經費8萬元。

五、 兩岸農業交流

(一)辦理大陸地區農業專業人士來台從事農業相關活動

  為規範大陸地區農業專業人士來台從事農業相關活動,本會已訂定「大陸地區農業專業人士來台從事農業相關活動許可辦法」,並自84年五月起實施,至86年12月底止核准大陸地區農業專業人士來臺案件111件,979人次。

(二)辦理大陸地區農產品間接進口事宜

  當前兩岸貿易僅係以「間接貿易」之方式進行,並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規定,以「正面表列」方式由經濟部公告准許輸入之物品項目。就農產品而言,准許自大陸間接進口之農產品,大多為農工原料及對國內農業發展較無影響之產品。至於相關業者公會或政府機關建議開放尚未准許間接輸入之大陸地區農產品時,本會即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一)不危害國家安全,(二)對相關產業無不良影響等二原則詳加評估,再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召開會議加以討論,獲准開放後則由該局正式公告准許間接進口並列入正面表列。目前准許間接進口大陸農產品約380項左右,佔所有農產品項目之五分之一。

  當前兩岸貿易僅係以「間接貿易」之方式進行,並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規定,以「正面表列」方式由經濟部公告准許輸入之物品項目。就農產品而言,准許自大陸間接進口之農產品,大多為農工原料及對國內農業發展較無影響之產品。至於相關業者公會或政府機關建議開放尚未公告准許間接輸入之大陸地區農產品時,本會即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一)不危害國家安全,(二)對相關產業無不良影響,(三)有助於產品外銷競爭力之提昇者等三原則或特殊情況詳加評估後,由經濟部核定後正式公告准許間接進口並列入正面表列。目前准許間接進口大陸農產品約380項左右,佔所有農產品項目之五分之一。

(三)辦理臺商赴大陸地區從事農業間接投資事宜

  根據經濟部公告實施之「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對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之產品或經營項目之審查分為三類,分別為?蒬\類?T止類及?M案審查類。截至86年底准許赴大陸投資之農產品(初級產品)共223項,禁止類為10項。根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統計,自80年至86年底止,赴大陸間接投資案件,農林漁牧等初級農產品共385件,金額為9,736萬美元,每件平均投資額為25.3萬美元,主要投資地區為福建、廣東、海南、山東及江蘇等沿海地區。另食品飲料、皮革毛皮及其製品、木竹籐柳製品等農業相關產品之投資件數為3,393件,金額為1,639百萬美元,平均每件投資金額為48.3萬美元,主要投資地區為廣東、江蘇、福建及河北等沿海地區。農林漁牧等初級農產品及食品飲料、皮革毛皮及其製品、木竹籐柳製品等農業相關產品之投資案件共計3,778件,金額為17億3600萬美元。

(四)辦理兩岸農漁業種原交流

  1. 農作物種原交流及種苗資訊蒐集
    選派國內專家學者2梯次共6人組團赴大陸河北﹑四川﹑湖北﹑廣東等地區調查園藝作物種原分佈及保育利用現況﹐引進菊花種原材料100個品系試種觀察﹐並蒐集長江以南園藝作物種苗市場產銷資訊。
  2. 漁業交流:由高雄海洋技術學院協助高雄縣九孔生產合作社,自大陸山東地區引進黑鮑及皺紋盤鮑仔貝,進行養殖並培育為種貝。

(五)辦理兩岸農田水利技術交流

  本會為促進海峽兩岸農田水利技術交流,於84年開始成立計畫委由台灣省農田水利會聯合會辦理加強兩岸農田水利交流業務,經於85年4月在北京座談商定,分別以台灣省農田水利會聯合會與大陸中國水利學會農田水利專業委員會(中央水利部主管農田水利之農水司主管兼任主任委員)為兩岸農田水利技術交流連繫對口單位,交流模式為每年分別輪流舉辦研討會及技術觀摩、雙方人員互訪、交換工作經驗及資料期刊交換等。第一屆海峽兩岸農田水利研討會於86年10月6日至8日在四川省成都市舉行,參加人員計台灣代表30人,大陸代表50人。研討會主題為農田水利技術及管理,研討內容包括農田水利管理、農田水利重點技術及農田水利發展趨勢,對今後農田水利之發展,均屬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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