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年年報
參、重要施政
農業施政不僅要照顧農民,亦要服務廣大的消費者;不僅要提高競爭力,更要兼顧生活與生態。因此,農業政策不僅要解決農業、農村、農民的問題,亦需兼糧食安全、國土保安及生物多樣性保育,配合產業文化的特質,讓農業得以永續經營。我國農業正面轉型的挑戰,因應政府再造,邁向廿一世紀,農業如何脫胎換骨,本會如何能以「宏觀、落實」的政策,加強法令規章的制定,在因應經貿自由化及兼顧生活、生態的功能下,再創產業競爭力,為農民謀福祉,是本會的挑戰。
為因應九二一震災災後農業重建,行政院災後重建委員會決定成立農業組,本會即於十月二十六日完成任務編組,分為救濟與救助、產業重建、治山防災及農村重建等小組,積極推動各項農業重建工作。
一、調整農業行政組織,完成重要農業法案
因應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八十八年七月一日原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及糧食處裁併入本會,成立本會中部辦公室及第二辦公室;原農林廳所屬機關除漁業局併入本會漁業署、漁業廣播電台改隸漁業署外,其餘全部改隸為本會所屬機關;原台灣省政府糧食處所屬十五個糧食管理處與二個分處裁併改隸為本會所屬北、中、南、東四區糧食管理處,共計四、七九三名編制內職員移撥本會,本會現有正式職員合計五、四二0人,本會直屬機關二十四個,直屬機關之所屬機關三十三個,總計五十七個機關。
此外,為符合國際經貿與國內社經發展趨勢,本會在八十八年推動制定肥料管理法,並廢止蠶種製造條例,另修訂法規命令計八十一案,其中組織處務類二十一案、農業發展類四案、農糧類十五案、林業類十三案、漁業類五案、畜牧獸醫類十七案、運銷推廣金融類六案,使各項農業施政得以順利推展。
目前(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在立法院已完成一讀,並已被立法院列為優先法案,本法案通過後,農業將邁入嶄新的經營環境。攸關農地利用的規定,主要包括四項:
(一)允許農企業法人有條件承購耕地,從事資本或技術密集的農業,加速農業現代化,提高農業競爭力。
(二)農地管理採「總量管制」方式,在兼顧糧食安全、國土保安及生態保育等前提下,因應國家經濟發展需要,農地得有計畫變更非農業使用,其變更使用回饋金,將專供農業發展及農民福利之用。
(三)放寬農地分割限制,耕地買賣由原規定不得分割,放寬為0.二五公頃;對於現已共有之耕地及因繼承而需分割者,取消最小分割面積限制,以解決農村共有耕地產權糾紛問題。
(四)建立合理耕地租賃制度,明定耕地出租條件由雙方自行協定,以促進農地使用權流通,提升農業經營效率。
隨著農地農有政策的調整,未來農業就業者將逐漸年輕化,並可藉由資金、技術的引進,加速農業科技化、企業化;同時,農地管理採取「總量管制」機制,除保留適量農地維持農業發展,也能配合經濟發展需要,變更農地供非農業部門使用,並將變更使用所繳交之回饋金用於發展農業,落實「地盡其利、地利共享」之目標;而且大幅放寬農地分割限制,將能有助於解決產權問題,增進農地利用效率;此外,合理耕地租賃制度的建立,更有利於實現「小地主,大佃農」之理想,擴大經營規模,在合理的農地利用機制基礎下,發展出高競爭力的新農業。
二、推動九二一震災災後農業重建,重現災區農業生機
台灣地區於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發生芮氏七.三級強烈地震,是台灣百年來最嚴重的天災。為因應此一突發性災變,本會立即於九月二十一日成立「緊急災害應變小組」,並積極動員農政系統之人力、物資,在南投、台中、彰化、雲林、嘉義及苗栗縣整合所屬農業單位,成立「救災單一窗口」,本會主管亦分赴災區全力督導勘災、統籌支援救災及協助災區重建工作。
本會於九月底即已研擬災後農業重建計畫,八十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行政院災後重建委員會決定成立農業組,本會即於十月二十六日完成任務編組,分為救濟與救助、產業重建、治山防災及農村重建等小組,推動各項農業重建工作。
為減少災區農民的損失,本會除公告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與紓困貸款地區及救助標準與項目,且調整作業方式加速救助金之發放;並即因應震災需要於八十八年十月二日公告「農田及魚塭受災流失、埋沒、海水倒灌救濟要點」,對於農田流失、埋沒者給予救濟金,復規劃辦理一系列災區農產品促銷活動。
另外,本會已邀請農業學者、專家組成「農作及畜牧產業重建技術服務團」, 實地赴災區指導復耕、復養技術與制度建置等工作,加速推動各項重建措施。本會將跨出復舊的範疇,推動災區產業重建,以達到發展精緻農業,加速傳統產業升級;發揮地區特色,推動產業多元發展;配合觀光資源,建立休閒農業環帶之目標。同時,也積極辦理土石流與坡地災害防範及崩塌地造林綠化,對下游居民生命財產有立即危害者,優先施行緊急搶修治理。
對於農村聚落重建,本會已研擬農村聚落重建計畫規範,將透過整體規劃,發展產業文化、維護生態環境與提供休閒旅遊的多元化功能,並加強居民參與,建立社區發展共識,採獎勵與規範並重方式,結合政府與民間的力量,共同努力重新造鎮,發揮整體效益。預計大部分的農業生產活動可以在一年內恢復,危險崩塌地的植被復育工作也將於明(八十九)年雨季前完成;在農村家園重建後,希望能藉此帶動農業與農村的轉型發展,讓農業成為多元發展的事業,展現農村全新的氣象。
三、發展科技型農業,推動農業產業升級
本會持續推動各項重點產業科技的研發應用,期能提升農業經營效率及國產農產品的競爭力,以落實照顧農民及廣大消費者,達到推動農業產業升級與永續發展的目的。八十八年農業科技研發成果擇要概述如下:
(一)農作物品種及栽培技術:
本(八十八)年育成青割玉米、綠肥大豆、番茄、西瓜及仙草等五種新品種,改進良質米有機栽培、茶園隧道式覆蓋、山藥扦插繁殖、木瓜頂梢嫁接技術、荔枝授粉結果、舞菇栽培介質、玫瑰設施捻枝栽培、多花型盆菊高度控制等多項栽培管理技術。另為充裕育種材料,在國家作物種原庫中已累計收集種原材料六萬餘份,無性繁殖作物種原五千六百餘份,並建立各項種原特性資料,積極推動亞太地區種原資訊國際交流。
(二)林業及自然生態保育:
開發完成桉樹芽體增殖組培技術,提供全民造林育苗之用;推動灌溉自動化及節約用水,完成土石流特性研究及水土保持自然工法的階段性研究,供為土石流監測系統設立及生態維護工程實施的依據。並成功進行收容中心台灣獼猴的野放試驗。
(三)漁業科技:
將國外引進的鮑魚與台灣本土產的九孔完成人工雜交,繁殖出百餘萬鮑魚苗,經一年的養殖試驗,發現可同時兼具九孔成長快速、耐較高水溫與鮑魚體型較大的優點,極具市場開發價值與潛力。
(四)畜牧科技:
「牛胚移置」是經由優良的種公牛及種母牛所生產之胚,以「借腹生子」方式,達到加速品種改良的目的,應用於田間酪農戶的移置頭數本年已達到二00頭,受胎率達四0%;在配合胚性別鑑定技術後的懷孕成功率達五二%,顯示乳牛胚的性別鑑定與移置技術確已具田間應用與推廣價值。
(五)食品加工:
應用食品科技,目前已輔導一六七家工廠的二、七五七項產品取得CAS優良食品標誌,年產值逾三二0億元,不僅提供衛生安全的食品,且可滿足國人飲食多樣化與精緻化的需求。
(六)遙感探測技術:
成功應用遙測技術於水稻田生產面積及產量調查、取締山坡地超限利用與颱風災害調查的參考,以及建立自然保護區、保留區的地理資料庫;並利用衛星遙感探測,針對台灣周邊海域重要海流動態、水溫季節變化進行變動模式分析,應用於魚汛探測,可大幅節省漁船探魚時間,提高漁獲效率。
(七)生物科技:
發展出基因轉移的抗蟲白菜、甘藍、花椰菜及抗輪點病毒木瓜,並以組織培養方法繁殖果樹、花卉健康種苗,供應農民種植。在動物疫苗研發方面,已完成六合一疫苗的開發,可同時對多種疾病產生免疫功效,將移轉民營藥廠生產上市。另為確保畜產品品質,已完成開發畜產品藥物殘留檢驗試劑,做為快速檢驗磺胺藥劑殘留之用,已取得專利權,並可拓展外銷市場。
(八)農業自動化:
開發完成稻米加工、蔬菜種苗生產、蝴蝶蘭生產以及噴藥灌溉等自動化技術及設備、牛乳自動化系統,以及包括給水、餵飼、雞蛋收集、分級、包裝的全套蛋雞生產自動化系統;另引進並研發自動化超高密度循環水養殖系統,鰻魚養殖的密度可達傳統室外養鰻的二十五倍,節約用水九五%以上,對促進水資源合理利用效益顯著。在農產品服務業方面已研發出無線式電腦拍賣鐘系統,使農產品交易更公正、迅速與透明化。
(九)動植物防疫檢疫:
推動大面積共同防治果實蠅,成功開發檢疫殺蟲技術,使國產荔枝、楊桃及芒果等水果得以順利外銷美國、日本。在動物傳染病診斷方面,已應用聚合?連鎖反應,快速診斷豬瘟、牛流行熱及弓蟲疾病;並建立融合瘤及單株抗體儲存中心,應用於各種豬、牛及家禽傳染病的快速精確診斷。
四、建置農產品網路商城新通路,推廣國產農產品品牌
有鑒於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本會輔導財團法人農漁會聯合資訊中心(原桃園縣各級農會資訊共同處理場)建置農產品網路商城雛形系統,期能滿足新網路時代的消費需求。該網站提供採購與配送服務,並積極行銷社區及機關,迄今已有五十五家社區及機關登記上網訂購農產品,上網供貨的產銷班與農民有一0三家。目前該網站可銷售蔬菜、水果、農特產品、特用作物、糧食、花卉及畜產肉製品等七大類農產品,銷售品項達六五九種,形成一新型態的行銷通道。未來本會將持續強化網路商城既有之功能,並朝多店(multi-store)發展。
為符合網際網路專業行銷之需要,本會已成立「真情百寶鄉」網站,提供國產生鮮農產品、品牌農產品及農特產品產銷資訊。該網站成立一年來,以活潑多樣化行銷手法吸引十一萬三千人次上站,網站內容除了最新農業產銷相關新聞、產銷活動與資訊,更結合商流、物流與金流之農特產品電子購物服務,目前已上站試賣中,近期內將正式發表公開,為農產品網路行銷拓展出新的領域。
本會自八十七年度起推動國產水果建立品牌,迄今已有十六項國產水果,三十餘個農民團體建立產地品牌。本項業務以具吉園圃安全蔬果標章、辦理水果共同運銷及執行共同選別統一計價之鄉鎮級農民團體為輔導對象,並徵召熟知市場需求及水果品質之批發市場優秀拍賣員親赴產地指導品牌建立及分級包裝等實務,使國產品牌水果因嚴格執行品質分級及設計新穎實用之包裝,廣獲批發市場承銷人之青睞。同時配合本會舉辦多次發表會,國產品牌水果已打響市場知名度,於批發市場及直銷通路之交易價格較無品牌之一般水果價格高出約十五%至三五%,充分表現出消費者對品牌水果之高度認同。
五、加速發展花卉產業,建立國人賞花文化
花卉為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較具競爭力之產業,為積極開拓外銷花卉市場,促進產業升級,本會不斷加強新品種選育及新技術研發工作,改進栽培與貯運技術,並推廣花卉設施栽培,以提升品質及競爭力。而且為結合花農之技術經驗與外銷商之行銷通路,本會已於台中縣后里鄉規劃籌設「高級花卉專業示範區」,大規模生產具潛力之花卉,如文心蘭、百合、唐菖蒲、設施菊、彩色海芋等,穩定供應外銷市場,建立企業化、專業化生產模式。
為建立國人賞花文化,本會於八十八年推動「花現新台灣」花卉產業文化紮根系列性活動,於全國各地結合花農、花卉產銷團體及零售花店,持續辦理花卉宣傳促銷活動,以提升國人對花卉的認知,培養對花卉的喜愛與消費習慣。國產花卉經過強力促銷之後,消費量已有成長,其中聖誕紅經透過全國百餘家花店辦理「千禧聖誕紅,好運帶回家」促銷活動,銷售績效最為顯著。今後本會仍將加強辦理花卉促銷展示活動,與國人分享「花綠在身邊,快樂每一天」的清新氣息。
六、執行離牧計畫,調整畜禽產業結構
為因應發生口蹄疫及加入WTO後開放畜禽產品進口對產業之影響,並穩定國內市場價格及維護農民權益,本會於八十八年推動養豬戶及肉雞戶離牧計畫,輔導不具經濟規模或競爭力之養豬戶及肉雞戶離牧,加速產業結構之調整,以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確保畜牧產業永續經營。
離牧計畫已於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離牧畜禽舍之拆除工作,經核定且完成拆除之養豬戶共計五、0七0戶,肉雞戶六八四戶,撥付補償金約九十七億餘元。離牧戶多屬飼養規模較小之傳統農戶,離牧養豬場規模在五00頭以下者,占養豬離牧總戶數七成以上;離牧養雞場規模為二萬隻以下者,占肉雞離牧總戶數九成以上。推動離牧計畫對於管理體系與防疫制度之建立及整體產業競爭力之提升,具有顯著成效,將可以使養豬及肉雞產業達到「小而美、小而強」的境界。
七、建立寵物管理制度,落實動物保護
「動物保護法」已於八十七年十一月四日發布施行,為落實動物保護工作,本會業於八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依「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發布「寵物登記管理辦法」,並明定八十八年九月一日起施行。這項制度可有效解決流浪犬的問題,使台灣在動物保護工作上成為一個先進的國家。至八十八年十二月止,已建立全國寵物登記系統及走失協尋網站,並設置寵物登記機構九0八處,利用晶片植入及網路系統,辦理寵物登記四十一萬餘隻。希望藉由開辦寵物登記,落實寵物飼養之管理,加強協尋走失之寵物,以減少流浪動物的發生。
動物保護是一項持久性的工作,本會現正積極研擬「推動動物保護方案」,加強犬籍的登記管理、流浪犬的認領養、志工的培訓,以及宣導民眾愛護動物與正確飼養寵物的觀念;並將結合民間團體及獸醫師的力量,共同推動國內的動物保護工作,有效解決流浪犬問題;同時強化民眾對動物保護觀念,讓社會大眾均能瞭解尊重生命的真諦,真正落實動物保護法的精神。
八、發展休閒農業,增進國人對農業的體驗
近年來由於經濟快速成長,國民所得提高,以及實施隔週休二日,國人對休閒旅遊之需求日益殷切,而且農業經營為因應自由化趨勢必須調適轉型,因此本會積極推動發展休閒農漁業。休閒農業可將農漁業與休憩活動互相結合,發展出觀光農園、市民農園、休閒農場、休閒農業區、農業旅遊及娛樂漁業等各種農業型態,並可由點而面串連成休閒農業觀光帶,充分發揮農業在生產、生活及生態保育之服務功能。
八十八年本會完成休閒農業輔導辦法及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實施作業規定之相關法令,可輔導目前已存續之休閒農場及有意經營之業者,依相關法令申請休閒農場登記與合法經營;同時將具有農業產業及文化特色之地區,劃定為休閒農業區,並提供公共建設之協助與輔導,締造出適宜休閒旅遊之農村環境。
九、促進產業與環境和諧發展,增強漁業競爭力
(一)劃設42個養殖漁業生產區,並透過整體規劃建設運輸道路系統、水源供應及排水系統,改善生產環境,並兼顧環境保育。本年辦理宜蘭、彰化、雲林、嘉義、台南、屏東、花蓮等7縣19區養殖漁業生產區內40項海水供排水設施改善工程,計完成改善道路10.3公里,排水系統7.3公里,擋土牆及護坡改善9.6公里、閘門40座、版橋14座,有效改善生產環境,並降低颱風豪雨來臨時對魚塭之損害。
(二)輔導推廣養殖業者設置傳統魚塭循環水養殖設施249戶及室內自動化超高密度循環水養殖系統6場,降低對水土資源之依賴,提高單位產量及產值。
(三)補助嘉義縣政府1,776萬元繼續辦理嘉義縣布袋、義竹、東石地區養殖魚塭停養改為地下水補注池輔導計畫,封停地下水井103口,實施234公頃養殖魚塭停養。
(四)輔導宜蘭大塭區、新水區、台南縣海埔區、花蓮縣壽豐區等4個養殖漁業生產區發展觀光休閒,推動假日休閒宣傳廣告及實施漁業體驗活動,並加強景觀綠美化及充實休閒服務設施,以提昇漁民之經營能力。
(五)辦理箱網養殖漁民組訓共4場次。於台灣北、中、南地區14家都會型餐廳辦理箱網海鱺產品促銷及發表會。進行嘉義縣與基隆市專用漁業權發展箱網評估,委託辦理屏東及澎湖箱網養殖區週邊海域進行環境監測。輔導屏東、澎湖等縣箱網示範戶24戶,設置箱網共65只,完成週邊設施之設置,包括飼料製粒機10台、起網機8台。
十、加強動植物防疫檢疫促進產業穩定發展
(一)增修訂動植物檢疫法規
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以(八八)農防字第八八五OOO二二號公告「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並自同年六月十五日起實施。又於八十八年九月四日以(八八)農防字第八八五七五O五二號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荷蘭維斯特蘭及德克林溫室生產之甜椒、番茄、辣椒 、茄子、葫蘆、胡瓜、草莓、香瓜及葡萄九種蔬果,可依「荷蘭產鮮果實輸入檢疫處理要點」辦理輸入;蘆筍自穿孔線蟲寄主範圍排除,梨樹自莖線蟲寄主範圍排除;美國阿拉斯加州自穿孔線蟲疫區排除;並自八十八年十一月四日起實施。
(二)動物疾病緊急防治
八十八年十月間台南、高雄二縣發生牛流行熱疫情,台北市發生馬炭疽疫情,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均立即派員了解並督導地方動物防疫機關採取環境消毒、預防注射、投藥、流行病學調查等各項緊急防疫措施,使疫情獲得有效控制。
(三)推動豬瘟及口蹄疫撲滅方案
為提昇諸瘟及口蹄疫預防注射率,特訂定「獎勵豬瘟及口蹄疫預防注射、疫情檢舉及通報實施要點」,並持續會同各縣市政府相關單位共同組成聯合查核小組,前往查核養豬戶實施豬瘟及口蹄疫自衛防疫及預防注射情形,發現缺失即督導改善,口蹄疫預防注射率已獲明顯提升。
(四)動物用藥品生產與管理暨肉豬磺胺藥物殘留監控
八十八年共核發製造動物用藥品許可證四百二十五件、輸入動物用藥品許可證一百三十一件、動物用藥品輸出證明書一百七十四張。抽驗市售動物用藥品一千一百零二件,合格率百分之九十八點零九。另為加強畜禽藥物殘留監控,檢測肉豬磺胺藥物殘留計二十九萬六千九百八十八件,合格率為百分之九十九點五六。
(五)加強植物防疫
積極推動植物重大疫病蟲害防治工作,包括辦理瓜果實蠅及野鼠共同防治、緊急撲滅火鶴花病害、協助澎湖縣迅速控制蝗蟲疫情、控制台南縣蓮花小黃薊馬疫情、緊急防除楊桃細菌性斑點病及梨衰弱病等,以減低作物受害損失。另加強示範推廣植物防疫及非農藥病蟲害防治技術,包括寄生蜂、捕植?姣P草蛉等天敵之生物防治技術,昆蟲性費洛蒙、黃色黏紙等非農藥病蟲害防治技術,以及辦理具產業競爭力園藝作物之整合性病蟲害防治示範,以提高產品品質。
(六)動植物疫情監測與管制
積極推動國內植物疫情資訊系統的建置,建立八處地區疫情監測中心,建立預報方法,執行地區疫情監測工作。為自八十九年起啟用電腦網路線上傳輸疫情通報系統,經審慎評估,已指定十七種病蟲害為主要監測標的,俾透過疫情的發布,適時指導農民正確的防治方法,以減低防治成本,增加防治效果。
(七)辦理動植物檢疫作業 ?k
- 為加強對進口冷凍(廠)肉類之檢疫及檢查,派遣肉品查核小組赴美國、加拿大及澳大利亞查核其肉品工廠、屠宰場等之設施、屠宰衛生檢查狀況、器械設備衛生維護及工作人員操作衛生。另派遣風險評估小組一行四人赴巴拉圭,針對其擬輸銷中華民國牛肉進行動物疫病風險勘察與屠宰場現場作業查核,已審查通過三家肉品工廠。
- 與日本防疫官共同辦理完成我國產葡萄、荔枝、椪柑、愛文芒果鮮果輸日檢疫作業,拓展水果外銷市場。另依「荷蘭產甜椒、番茄鮮果實輸入檢疫處理要點」、「蘋果蠹蛾發生國家或地區蘋果輸入檢疫處理要點」、「地中海果實蠅發生國家或地區鮮果實檢疫處理要點」、「進口梨接穗檢疫作業辦法」等規定派員赴國外執行產地查證檢疫,防杜疫病蟲害入侵。
(八)強化屠宰衛生檢查
八十八年一月至十二月完成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訓練合計九十七人次,派至原經營外銷豬肉仍繼續屠宰之屠宰場及十三家CAS家禽屠宰場執行檢查,將不適食用之畜禽屠體及內臟廢棄處理,避免其流入市場,以保障消費者健康。自八十八年一月至十二月止,經過屠宰衛生檢查之家禽(雞、鴨)合計達一億一百萬隻,豬累計六十六萬八千頭。
(九)加強協調緝私機關查緝走私
為防止外來惡性傳染病藉由走私等非法途徑傳入我國,經緝獲走私進口之動物及其產品均依規定處理。八十八年一月至十二月經緝獲走私進口動物及其產品皆送交雲林縣、澎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處理,數量計八十八萬四千三百六十五點九六公斤。
(十)技術諮商及國際事務
八十八年九月十五日參加中智雙邊農產貿易會議,就智利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表格、解除智利地中海果實蠅疫區之限制等議題進行諮商;九月十七日參與中加農業技術工作小組會議,對加拿大擬輸銷台灣甜椒、番茄、馬鈴薯之檢疫規定進行諮商;十月八日參與中荷第五次農業技術諮商工作小組會議,荷方同意輸往我國之新鮮蔬果均確實遵守「荷蘭產鮮果實輸入檢疫處理要點」之規定辦理,且將繼續加強輸往我國之花卉種球出口檢疫;十二月十六日參與第七屆中紐經貿諮商會議,雙方同意簽署「中紐SPS植物檢疫雙邊合作協議」。另於八十八年六月十五日及十月十九日分別召開二次有關我國參與國際經貿事務專案小組食品衛生檢驗與動植物檢疫措施(SPS)工作分組會議,尋求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SPS相關事務因應之道,並擬定我國對SPS措施協定之立場。八十八年七月五日至十日派員參加於瑞士日內瓦召開之WTO食品衛生檢驗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委員會,瞭解各國立場與爭端解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