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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二一震災重建工程

  遭受921大地震及桃芝、納莉等颱風豪雨,土砂災害地威脅重建區內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及破壞公共設施。政府自89年起辦理災後重建工作,各項重建工作至92年度已告一段落,後續將以持續推動重建區流域整體治理規劃工程及重建區產業振興為重點工作。

  92年辦理921震災重建工程160件,係以90年921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執行後賸餘款挹注辦理,以保障重建區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改善溪流週遭環境,保護自然環境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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