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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農村聚落重建

  921大地震造成中部地區農村嚴重損害,為使災後農村復甦,本會推動重建工作,依據「農村聚落重建作業規範」及「農村聚落住宅興建獎勵補助要點」等相關規定,選定109處農村聚落重建規劃區辦理整體重建規劃工作,並參據規劃內涵以有計畫推動實質建設工作,92年執行成果包括:

(一)農村住宅輔建

  延續推動1,013戶農村住宅重建獎勵補助,累計完成建造費補助904戶,設計費補助329戶及整修費補助20戶。

(二)農村公共設施興建

  參據農村聚落重建區之規劃內涵,計辦理165件重建工程,其成果包括:道路改善8,550公尺,排水設施7,510公尺,野溪治理2,550公尺,擋土設施390公尺,步道及自行車道13,020公尺,綠美化20式,休閒設施13式及其他公共設施39式等。

(三)農村聚落社區營造

  為落實農村建設由下而上之機制,與居民緊密結合,激發社區居民愛鄉愛土愛情操,僱用在地人動手整理自己的家園,除增加就業機會外,亦協助農村之重建,尋求農村的未來發展,使得社區總體營造的種子在農村地區發芽。經選定19處農村聚落重建區為試辦完成社區營造工作,僱用在地人15,136人日參與工程施作工作。

  農村聚落重建工作在逐步完成階段性復建工作後,將回歸政府以往推動農村新風貌相關計畫,予以考量地方之特性,配合生產生活圈、生態生活圈及社區生活圈之均衡發展,加速落實農村生產、生活、生態三生一體優質農村新風貌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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