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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農業機械化及自動化

(一)輔導購置農業機械,推廣新型農機

  運用農業發展基金孳息,補助農民售價之30至40%購買新型農機,92年度計補助購買29種37機型之新型農機,986台,核撥農機補助款6,280萬元,加速新型農機之推廣,落實農機研究成果之應用;並於農業發展基金辦理農機貸款達9.58億餘元。

  辦理柿子削梗修蒂削皮一貫作業機械、流體播種機、低濕調溫乾燥機、牛蒡包裝機、桂竹筍剝殼機等新型農業機械之示範及推廣,計辦理示範觀摩會7場次。

(二)農機操作修護訓練

  辦理農機操作保養修護訓練,包括曳引機修護、曳引機操作保養、農業電工技術、農業氣壓基礎、農業油壓基礎、農業感測器、惰性氣體焊接等7種班別訓練,計辦理9班次,訓練192人次。

(三)輔導設置穀物乾燥中心

  輔導經收公糧之農民團體設置穀物乾燥中心,受理農民收穫後之濕穀,統一乾燥後入倉儲存,減輕農民乾燥稻穀勞力及費用負擔,92年輔導1個農會增設乾燥設備,乾燥容量計100公噸,輔導7個農會設置低溫暫存筒,容量7千公噸,以及4個農會改善週邊設備等。累計已輔導79個鄉鎮市農會設置乾燥設備,總容量15,054公噸,36個鄉鎮市農會設置低溫暫存筒,總容量16,150公噸,年乾燥稻穀30多萬公噸,約占稻穀總產量之25%。

(四)設立蔬果自動化育苗場

  配合產業自動化政策及園藝作物生產技術改善,自79年起在29鄉鎮蔬菜主要產區,共設置蔬果自動化育苗場34處,92年共培育種苗2億9,223萬株,其中大宗蔬菜2億835萬株,占總育苗量之71.3%,供應栽培面積6,900公頃,減輕農友自行育苗勞力負擔,降低生產成本,並提升蔬菜品質。

(五)輔導水稻育苗中心經營改善

  繼續輔導各縣水稻育苗協會改善組織及功能運作;協調育苗中心,穩定秧苗供需,並輔導其提升育苗技術、經營管理及秧苗產銷能力。

(六)農機證照核發與管理

  輔導鄉鎮(市、區)公所辦理「農機使用證」、「農機免稅油憑單」及「農機號牌」之核(換)發業務。截至92年止已完成農機使用證16萬420份,農機免稅油憑單27萬8,250份基本資料建檔。92年度換發新樣式「農機號牌」累計4千多只。將農用曳引機、農地搬運車、自走式噴藥車、大型(雜糧用)聯合收穫機及甘蔗採收機等5種四輪式及四輪以上膠輪式並能自行行駛道路之農機,納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3條「動力機械」適用範圍,維護農機行駛道路安全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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