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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施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

(一)推動農產品價格穩定措施

  為穩定農產品價格,本會已建立農產品產銷預測及進口預警通報系統,由「WTO緊急因應專案小組」每週彙報,適時研擬因應措施。同時依行政院「九五計畫」,本會於93年1月開始針對國產農產品價格低於直接生產成本95%之情況,研擬保價收購措施,視產品特性採取收購、加工、冷藏、製作有機肥或飼料,以及銷燬等措施,俾穩定市場價格,減少農民損失。此外,當預期農產品生產過剩時,本會將即採行先期預防措施,諸如宣導減種減產、展售促銷、產期調節、轉作綠肥、加強栽培管理等。

(二)辦理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措施

  對於因國外農產品大量進口而遭致損失之農漁牧產業,可依「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實施救助措施。92年加工用原料麻竹筍受進口損害救助案,業於10月24日提經進口救助基金聯席會議審議通過,並由本會研提救助計畫,輔導產地辦理收購加工,以降低農民損失程度。

(三)實施調整產業或防範措施計畫

  運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加強調整各項產業及相關防範措施,包括稻米、養豬、家禽、水果及養殖漁業之產業結構調整,積極改善產業體質,提升競爭力,並辦理農業勞動力之調整與訓練、動植物疫病防治與管理、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等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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