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重要事紀
4月份
- 制定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漁港法、畜牧法及植物種苗法。
- 報院審議通過國家農業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
- 參加於日本靜岡縣舉行之 2004 年濱名湖國際花卉博覽會,榮獲大會頒贈「金賞獎」。
- 啟用依疫苗購買證明票票面顏色之管理方式。
- 修正農業實驗研究教育及推廣人員獎勵辦法。
- 舉辦 2004 年臺灣美食節。
- 辦理土石流防災應變系統推廣教育訓練。
- 舉辦水土保持查報取締之司法暨行政人員專業講習座談會。
- 與民間機構簽訂富源森林遊樂區案投資契約。
- 辦理休閒農漁園區計畫公共工程研習。
- 辦理農民網路技能訓練基礎班及進階班 225 班。
- 召開農會考核辦法說明會。
- 針對全省 15 個水利會辦理 92 年度各項業務檢查。
- 成立入侵紅火蟻防治工作小組。
- 辦理農業金融法及相關子法研習班 7 班。
- 簽署臺印尼海洋及漁業合作備忘錄,並進行臺印尼雙邊漁業合作諮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