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8月(第158期)
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
壹、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之重要性
每到颱風季節,土石流即成為人人聞之色變的坡地災害代名詞。921地震後,中部地區地表土石碎裂鬆動,原本敏感的地質更加脆弱,每遇颱風豪雨,即容易發生大規模的洪水及土石災害,侵襲鄰近的聚落及產業,例如90年桃芝颱風及93年72水災、艾利颱風,均造成重大損失。事實上,土石流是一種自然現象,人類無法控制其完全不發生,但若能將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內之民眾於災前提早疏散,落實避災、減災等相關措施,並將社區自主防災的觀念及組織建立起來,則絕大多數土石流災害都是可以預防、可以減輕,或可以避免的。
自從89年災害防救法通過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土石流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乃積極推動各項土石流防災措施,截至94年7月止,計已協助地方政府完成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規劃333處,演練308場,在已辦理防災避難演練之地區,均能發揮防災功效,使災害降至最低程度。以93年七二水災受創嚴重松鶴部落為例,農委會水土保持局89年及92年均已辦理過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演練,當地居民在土石流警戒區發布後第一時間也順利地疏散至水土保持局事前規劃的避難處所,將傷亡降至最低;同時,在今年的海棠颱風期間,由於土石流警戒區發布及地方政府疏散得宜,也創下土石流災害零傷亡的佳績。
貳、民眾應如何配合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工作
為避免發生或降低土石流災害之危害程度,除由政府擬定相關防範措施外,亦需民眾參與配合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工作,以達全面減災,例如:
一、提高警覺,主動疏散避難:颱風豪雨期間,居住及出入於山坡地的居民及遊客,應留心處所周遭環境及天氣變化,以保障自身安全,當中央氣象局預測雨量大於土石流警戒基準值時,水土保持局或地方政府會發布土石流「黃色警戒」,地方政府進行疏散避難勸告,此時,民眾要配合做主動疏散避難準備,離開潛勢溪流附近危險住所,至避難所或至親友家暫住。
二、配合撤離,強制疏散:當某地區實際降雨已達到土石流警戒基準值時,水土保持局或地方政府將發布該地區為紅色警戒,此時地方政府得執行撤離或強制疏散,地方民眾應全力配合,以減少傷亡的發生。
三、參與土石流防災專員培訓:為強化社區及基層民眾之自主防災能力,水土保持局今年首次結合地方意見領袖、睦鄰救援隊、村里長、村里幹事及水土保持義工等人力,擇重點防災地區組訓630人成立「土石流防災專員」,由在地人進行社區防災,協助政府觀測雨量,掌握山區雨量變化,並協助地方政府進行災情通報與疏散民眾等工作。
四、積極參與土石流防災宣導與疏散避難演練:社區居民應積極參加各級政府舉辦的土石流防災教育宣導及疏散避難演練,颱風豪雨期間,並做好居家附近設施安全檢查、以簡易雨量筒做自主雨量觀測等社區自主防災工作。
五、熟悉避難路線與避難地點:熟悉居住環境內安全避難地點及路徑,檢查準備充足之飲水、食糧、醫療器材、發電機、挖土機及燃料用油,以備不時之需。
六、熟悉緊急聯絡人通報系統:當災害可能發生時,可透過緊急聯絡人通報系統通知其他住戶緊急疏散,降低人員傷亡之可能,亦可透過該通報系統掌握傷亡人數或是災害狀況,以提供救災人員正確災情,加速救災時效。
七、參與社區與居民自救隊之組成:居民位於災害現場之第一線,最了解居住社區環境與人員分布狀況,平時可不定期的觀察周遭環境,是否即將發生災害,而適時提出預警;一旦不幸發生災害時,亦可發揮維持秩序及緊急救難之功能,達到救災、減災之功效。
參、社區防災工作之目標與展望
近年來,社區意識已蓬勃發展,社區居民對自身環境的要求及參與社區事務的意願也不斷提高;此種居民對環境安全的企求、對社區事務的參與及對社區力量的肯定,有助於社區互助合作、共同為安全的目標而努力。面對災害,首當其衝的通常為當地居民,民眾若毫無警覺,即使政府提供再多的協助也無濟於事。
因此,水土保持局自93年起開始逐步推動土石流社區防災工作,協助地方政府建立以社區為主體的防救災體系,透過社區組織、凝聚社區力量、提昇社區防災意識,本著「由下而上」之精神進行防救災工作,不僅達到減災、防災之效果、拉近居民彼此之間的距離,更能於災害發生時,即時進行救災應變的工作,將災害損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