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9月(第159期)
94年第二季養豬頭數調查結果
一. 前言
肉豬為我國最重要農產品之一,93年度產值達644億元,為各單項農產品產值之冠。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發布之92年「糧食供需年報」,國人平均每人每年消費豬肉39公斤,價值為2,496元。
我國畜牧產業屬小農制,肉豬以圈飼為主要經營型態,以LYD(藍瑞斯Landrace、約克夏Yorkshire及杜洛克Duroc)三品種為主,主要飼料來源為配合飼料。依據統計資料,93年度我國養豬戶平均每戶飼養肉豬510頭,每戶平均年收益為998,183元。顯示93年為我國養豬戶經營利潤良好的一年。
政府為確保肉豬供應數量之穩定,定期辦理毛豬在養數量調查,並公布調查結果,供養豬業者調節生產及政府單位輔導產銷參考。
目前豬之外銷雖不如80年代暢旺,又我國雖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但因檢疫問題,鄰近國家廉價豬肉仍無法輸入,故目前為自產自銷之市場型態,國內每年肉豬供應量多維持在970萬頭(增減範圍約70萬頭)之穩定局面。
二. 調查方法摘要
本養豬頭數調查工作始於60年12月,截至94年止,已有33餘年,調查成效良好。94年定於第二、四季各調查一次,第二季之調查工作於5月25日起至6月8日止辦理完成,以5月31日為調查標準日。調查方法為:100頭以上飼養戶採全面調查,100頭以下飼養戶僅抽樣調查。
調查範圍涵蓋台北市、高雄市二直轄市及台灣省各縣市,亦首次將金門及連江二縣納入,以加強該二縣之豬源管理,俾利於我國整體肉豬產銷之調節。
本次調查工作承各縣(市)政府及各鄉(鎮、市、區)公所派員實地辦理,始能順利完成,調查結果並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召集各縣(市)政府及相關單位審查通過。
三. 調查結果概要
(一) 在養頭數較去年同期增加43萬頭
1. 94年第二季調查結果顯示,毛豬在養頭數717萬頭(如表1xls / pdf),較去年同期增加43萬頭或6.45%;較上一次調查(93年第四季)增加35萬頭或5.11%(如表2xls / pdf)。顯示國內養豬頭數較去年明顯增加。
2. 增養縣市分析:毛豬在養頭數以屏東縣增加11萬頭最多、依序為雲林縣及彰化縣各增加近9萬頭(如圖1xls / pdf)。毛豬增加比率以台北市增加29.21%最多,嘉義市、嘉義縣各增加15.95%、13.05%,分別占第二、三位。大多數縣市均有增加在養頭數情形(如圖2xls / pdf),僅高雄市、台東縣及基隆市等少數縣市呈減養現象。
(二) 飼養戶數較去年同期增加438戶
1. 調查結果顯示,本季養豬戶計13,463戶(如表1),較去年同期增加438戶或3.36%;較上(93年第4季)一次調查增加103戶或0.77%(如表2)。顯示國內養豬戶數較去年小幅增加。
2. 養豬戶數增加之縣市別:養豬戶數以雲林縣增加94戶最多、宜蘭縣、屏東縣及臺東縣各增加50餘戶(如圖3xls / pdf)。戶數增加比率以新竹市增加83.33%最多,台北市增加58.33%為第二位,南投縣增加28.26%為第三位(如圖4xls / pdf)。戶數增加與戶數減少之縣市數量比約為2比1,顯示飼養戶數之增加幅度較在養頭數之增加幅度為小。
(三) 不同規模別養豬戶經營規模擴大之情況
比較各種規模之養豬戶(如表3),以2,000~4,999頭規模之養豬戶,其飼養戶數增加數14.94%、飼養頭數增加14.42%,增幅最大。1,000~1,999頭規模養豬戶,其飼養戶數增加10.30%、飼養頭數增加10.54%,次之。另外5,000頭以上規模養豬戶,其飼養戶數增加3.45%、飼養頭數增加7.32%,以及99頭以下養豬戶,其飼養戶數增加4.41%、飼養頭數增加8.25%(如圖5xls / pdf),增幅甚為明顯。推測1,000頭以上規模飼養戶多屬企業化專業經營,硬體設施充分,具備短期內擴大經營規模之能力。而99頭以下規模之飼養戶,所需資本小及人力少,故亦能隨時增養。
(四) 預估94年下半年肉豬供應屠宰頭數可能超出18萬頭
調查顯示,本季肉豬在養頭數629萬頭,據以推估94年第三、四季可供應肉豬各為243萬頭及245萬頭,則下半年可供應肉豬合計488萬頭(如表4xls / pdf)。此預估數較原定生產目標470萬頭,超出18萬頭。
(五)廚餘(food waste 或 kitchen waste)養豬
1. 廚餘養豬之頭數及戶數:本季附帶調查飼養100頭以上養豬戶7,687戶,調查以廚餘為主要飼料來源之養豬戶數及飼養頭數。調查結果顯示,以廚餘為主要飼料來源之養豬戶計1,404戶或18.3%,飼養頭數為74萬頭或10.5%(如圖6xls / pdf),各縣市之廚餘養豬戶數及頭數詳(如表5xls / pdf)。
2.主產地分布:以廚餘養豬之豬隻,其地區分布,以桃園縣13萬頭最多,依序為屏東縣、台北縣各為12萬頭及11萬頭。以上3縣占所有廚餘養豬頭數之5成(如圖7xls / pdf)。以廚餘養豬頭數占各該縣市豬隻總在養頭數比率觀察,台中市及連江縣2縣市全部為廚餘養豬型態,台北縣88%在養豬隻為廚餘餵飼,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及台中縣各為73%、70%、48%及42%。
3.平均飼養規模:比較100頭以上不同飼料來源養豬戶之經營規模,以廚餘為主要飼料來源之養豬戶,其平均飼養規模為每戶525頭;不以廚餘,而以配合飼料為主要飼料來源之養豬戶,其平均飼養規模為每戶997頭。顯示飼養100頭以上豬隻之飼養戶,以廚餘養豬之養豬戶,其平均經營規模約僅達非廚餘飼養戶之半(如圖8xls / pdf)。
(六)黑毛豬
1.黑毛豬之頭數及戶數: 以飼養豬隻90﹪以上為黑毛豬之養豬戶歸列為「黑毛豬飼養戶」。經調查全國100頭以上養豬戶計7,687戶,而「黑毛豬飼養戶」則有1,865戶或24.3%,所飼養豬隻計87萬頭或12.5%(如圖9xls / pdf),各縣市黑毛豬飼養戶數及頭數詳(如表6xls / pdf)。
2.主產地分布:「黑毛豬飼養戶」所飼養豬隻頭數以屏東縣22萬頭最多,依序為台北縣、桃園縣各為15萬頭及12萬頭。以上3縣黑毛豬頭數合計占所有黑毛豬頭數之56%(如圖10xls / pdf)。另以黑毛豬頭數占各該縣市豬隻在養總頭數之比率觀察,台北市及台中市全部為黑毛豬飼養戶,台北縣、桃園縣、新竹縣、台中縣及台南市之黑毛豬飼養戶所養黑毛豬各為93%、77%、65%、43%及38%。
3.比較飼養100頭以上養豬戶之平均飼養規模,「黑毛豬飼養戶」之平均飼養規模為468頭,而外表為白色之三品種肉豬(簡稱白毛豬或白豬),其平均飼養規模則高達1,052頭。顯示100頭以上規模之飼養戶,黑毛豬飼養戶之平均經營規模僅為白毛豬飼養戶之四成四(如圖8)。
四. 結語
(一)由於93年國內豬價良好的影響,94年第二季平均每一養豬戶飼養頭數有增加趨勢,致未來半年肉豬供應頭數有小幅增加或供過於求之虞。
(二)受進口豬肉市場競爭之影響,國產豬肉短期之價格預期將難以攀升。
(三)國內豬肉銷售制度,較諸先進國家,尚未建立完善之產品分級制度及生產履歷認證。為提升產品之品質及衛生安全,以及穩定優質產品之銷售,國內養豬業者宜早日建立優良產品生產分級及認證制度。
(四)對於未來豬源充裕一節,推估短期內肉豬應無增養空間,建議養豬業者應以秩序出豬為因應。
備註:
本項調查結果之完整報告,請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www.coa.gov.tw)「資料下載/17.畜牧統計資訊/養豬頭數調查」項下或http://www.coa.gov.tw/ws.php?id=8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