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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我國輸美暫時性關稅稅率公告為20%。由於美國原有最惠國待遇(MFN)關稅為0,因此蝴蝶蘭現階段輸美暫時性關稅為種苗20%、活植物20%。

政府協助農漁產業即時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措施,農業部提出金融支持、提升產業競爭力、開拓多元市場等3大面向共6大措施,涵蓋生產、儲運及產銷到外銷各層面之資金補助與農漁機具設備補助、外銷獎勵及貸款補助等,共編列180億元,蝴蝶蘭是重點協助品項。

  1. 針對花卉產業的貸款利息補助:
    (1)4種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補貼1年利息,補助年利率最高達1%。
    (2)最高補助貸款額度:舊貸及新貸案件合計3,000萬元。
  2. 在利息補助期間,全額補助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之保證手續費。

具有輸美外銷實績或受美國對等關稅直接、間接影響及其關聯產業之農漁民、農民團體及農企業(附件一 PDF),經取得農業部認定受美國提高關稅影響其外銷與營運函(附件二 PDF、附件三 PDF),並符合以下資格者: 

  1. 農民:111年至113年具輸美實績或為輸美供應鏈之生產者,其中任1年達新臺幣50萬元以上者。
  2. 農民團體、農企業:111年至113年具輸美實績或為輸美供應鏈之生產者,其中任1年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者。

在措施生效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請檢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金融支持網頁連結),向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依法承受農(漁)會信用部之銀行當地分行或全國農業金庫,提出申請。
如欲進一步了解詳情,請撥打農業部諮詢專線 0800-528-989

政府針對蝴蝶蘭等花卉產業,有4項支持措施:

  1. 強化外銷冷鏈體系:協助建置冷鏈設施(備)、協助建置生產溫(網)室設施(備)。
  2. 加速產業加值轉型:品種特性檢測、技術診斷服務。
  3. 協助取得國外認驗證。
  4. 擴大國內行銷活動:推動國內花卉新興通路、公共場域布展跨域行銷、花卉啟蒙課程及辦理大型花卉展,開拓多元市場。

補助對象分為兩種

  1. 申請強化外銷冷鏈體系、加速產業加值轉型、協助取得國內驗證:
    (1)農企業、農民團體:111年至113年具輸美實績或為輸美供應鏈之生產者,其中1年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者。
    (2)農民:111年至113年具輸美實績或為輸美供應鏈之生產者,其中1年達新臺幣50萬元以上者。
  2. 申請擴大國內行銷活動:
    曾配合農業部花卉政策之全國性花卉產業公協會、農民團體、花卉批發市場、直轄市、縣(市)政府。

114年8月7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檢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提升花卉產業競爭力網頁),向以下各受理單位提出申請。

  1. 強化外銷冷鏈體系:受理單位為「農業部農糧署各區分署」。
  2. 加速產業加值轉型:技術診斷服務受理單位為「國立嘉義大學」;品種特性檢測受理單位為「社團法人台灣蘭花產銷發展協會」。
  3. 協助取得國外驗證:受理單位為「農業部農糧署各區分署」。
  4. 擴大國內行銷活動:受理單位為「農業部農糧署」。

  1. 通路行銷活動獎勵:申請美國市場獎勵者,最高獎勵金新臺幣300萬元, 美國以外市場,最高獎勵金新臺幣150萬元。
  2. 跨域行銷活動獎勵:最高獎勵金新臺幣500萬元。 
  3. 海外參展獎勵: 
    (1)攤位租金補助:單一參展廠商攤位租金補助以50%為上限,最高獎勵金新臺幣500萬元。 
    (2)整合多家業者籌組臺灣館參加海外國際性展會,並以整體國家形象宣傳行銷,獎勵內容及金額不受前目限制,相關計畫執行內容經農業部個案審查後核實獎勵。

  1. 獎勵對象
    (1)國內外通路業者(含農產貿易商、批發商、超市、大賣場、百貨公司等法人、團體)、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團法人、農民團體、農產品相關公協會及加工食品廠等。 
    (2)申請於美國辦理活動者,於111年至113年間曾有國產農產品輸美實績。
  2. 獎勵品項:國產花卉及種苗、毛豆、國產茶、吳郭魚、鱸魚、鬼頭刀、虱目魚、魷魚、觀賞水族,以及其他經本部公告品項。(詳見附件一 PDF)

在措施生效日起至115年4月15日,請檢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詳見附件一 PDF),向農業部委託之受理單位,提出申請。其中,倘欲申請海外參展獎勵中整合多家業者籌組臺灣館參展計畫,請上農業部農業計畫管理系統 (https://project.moa.gov.tw/plan/index)依系統格式研提計畫書,直接向農業部申請。

如欲進一步了解詳情,請撥打農業部諮詢專線 0800-528-989

農業部鼓勵拓展美國高端外銷市場,提供不同額度獎勵。

  1. 申請資格: 
    我國合法設立並具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或農業合作社(場)、加工廠、製茶廠等法人、商號、農民等;且需111年至113年間曾有國產農產品輸美實績。
  2. 獎勵品項及基準如下:
    (1)花卉及其種苗(全品項):最高40元/公斤。
    (2)毛豆:最高7元/公斤。
    (3)國產茶:最高36元/公斤。
    (4)鱸魚:最高27元/公斤。
    (5)吳郭魚:最高31元/公斤。
    (6)鬼頭刀:最高33元/公斤。
    (7)虱目魚:最高44元/公斤。
    (8)魷魚:最高33元/公斤。
    (9)觀賞水族:最高100元/公斤。
    農業部持續與產業界座談,並將視實際受衝擊情形,滾動調整獎勵品項。
  3. 如何申請:
    本部刻正加速辦理受理單位之委託行政作業,請申請人保留請領獎勵應檢附之相關文件資料,本部將於確認受理單位後另行通知。相關獎勵金請領所需檢附文件請參閱本部官網專區(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1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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