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98年施政重點-推動「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的全民農業
(三) 強化國際農漁業諮商與合作
因應WTO農業談判現況,研擬我國對WTO農業議題之立場與建議,參與農業談判與相關協定活動,並積極參與G-10集團及新入會國集團之運作,辦理WTO訓練課程,培養農業談判人才,俾提升我國與國際農業談判之合作空間與發展潛力。同時,積極參與相關國際組織活動,包括參加或主辦APEC、APO、AARDO及相關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協助在台國際農業組織辦理國際訓練課程與研習會,提升我農業人才之國際觀與國際事務密切接軌。
在國際農業合作方面,我國目前與美國、加拿大、法國、荷蘭、以色列、澳大利亞、越南、泰國、菲律賓等國家簽署農業相關合作協定或備忘錄,定期舉辦雙邊農業合作會議,就雙邊關切之貿易、投資與技術合作議題進行諮商,並配合外交部對我邦交國提供農業技術合作。另為拓展國際漁業合作,98年將持續輔導我國漁船與密克羅尼西亞等國家或地區進行漁業合作,並參加各區域性國際漁業相關組織會議,以維護我國漁業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