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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消費者服務與保護

(一)重點項目

  1. 繼續加強宣導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章,賡績推動消費者三不運動,辦理消費者法令規章講習40場次;辦理農民團體消費者宣導活動6場次。

  2. 強化國產蔬果農藥殘留之管制與管理,輔導農民安全用藥,辦理訓練講習177班次,參加農民達1.2萬餘人;並辦理蔬果農藥殘留監測。

  3. 強化觀光、休閒、遊樂園設施安全與活動品質管理,輔導40家大型休閒農場及85家簡易休閒農場准予籌設,並准予以農業用地容許使用方式設置安全防護設施。92年核發經營許可證11家。並配合吉園圃標章之核發,辦理觀光農園安全用藥教育宣導。

  4. 強化畜產品藥物殘留監控,辦理畜禽業正確使用動物用藥品,宣導教育64場,4,880人次參加,另辦理上市前畜禽藥物殘留監測10萬餘項件,合格率99.66%。

  5. 落實病死家禽家畜流向之監控及妥適處理,補助養豬協會於6輛化製原料運輸車,試裝衛星定位儀,有效追蹤防杜非法流用,強化相關管理措施。

(二)一般項目

  1. 辦理市售小包裝食米品質檢驗378件,合格率89%;辦理小包裝食米標示抽查檢驗892件,合格率95%;辦理公糧重金屬及農藥殘留含量檢驗300件,均合乎標準。

  2. 查驗飼料成分與有害物質及其標示,計查驗飼料3,116件,檢測3,005項次;監測原料玉米、黃豆中GMO(基因轉殖)其中玉米分析100件,87件含GMO;黃豆分析50件,38件含GMO。

  3. 查獲斃死豬案件7件11人次,辦理斃死妥善處理宣導教育17場次;加強辦理豬隻屠宰衛生檢查,計檢查838.6萬餘頭。

  4. 監測養殖場之環境品質及抽驗水產品品質,合計1萬餘項次;輔導養殖業者維護養殖環境衛生,建立正確用藥觀念,以提昇養殖水產品品質;不定期抽驗魚市場未上市魚貨品質衛生,計檢驗2.2萬餘次品項。辦理台灣西部海域養殖牡蠣中金屬檢驗1,516項次。

  5. 加強國人對鮮乳標章之認識,並輔導16廠商參加鮮乳標章計畫,其收購生乳占國內總生產量90%。

  6. 透過辦理研習、座談會及登載刊物等方式宣導CAS優良食品標誌制度,並編印宣傳小手冊、常用檢驗方法手冊、產品型錄等。配合消費者月、日及各式活動宣傳CAS優良食品計20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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