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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健全農業金融體系

(一)改善農漁會信用部經營

  本會農業金融局於93年1月30日成立後已加強輔導農漁會信用部,期以輔導及監理並重方式,健全農漁會信用部業務經營。截至94年7月底止,全體農漁會信用部各項業務及財務指標均較農業金融局成立前有明顯改善,顯示農業金融一元化管理已獲得顯著之成效,在營運規模方面,存款1兆3,633億元,放款5,700億元,分別較農業金融局成立前增加774億元及80億元;在風險承擔及獲利能力方面,淨值809億元,增加47億元;94年1至7月盈餘41億元,93年度盈餘21億元,與92年度虧損0.17億元相較,已轉虧為盈;在放款品質方面,逾期放款金額731億元,逾放比率12.82%,呆帳覆蓋率26.60%,分別較農業金融局成立前減少265億元、減少4.89%及增加6.85%。

  關於90年及91年36家信用部讓與銀行承受之農漁會,其爭議資產問題,經本會積極處理及協調下,已獲得圓滿解決。對於信用部成立前取得之股票(份)、債券及不動產,不論營業或非營業,均予以無償轉回農漁會,其所需資金13.58億元,將由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修正施行後所增加財源之20%專款中支應,並由金融重建基金於94年7月29日先行撥付予各承受銀行,未來再由該專款歸墊。

  屏東縣新埤鄉農會信用部因經營不善,經金融檢查調整後淨值為負數,本會爰依據「農業金融法」命令該農會於94年3月11日起合併於南州鄉農會,並改名為屏東縣南州地區農會,原新埤鄉農會信用部自3月14日起改為南州地區農會信用部新埤分部,繼續提供農民所需之金融服務。合併基準日原新埤鄉農會信用部盈餘43千元,截至本年7月底止,該新埤分部盈餘3,586千元,達成合倂之綜效,成功完成第一樁同級農會間的水平合併。

(二)落實全國農業金庫專業經營

  全國農業金庫已於94年5月26日開始營業,象徵著國內農業金融體系邁向嶄新的紀元。開業至8月底收受信用部轉存款近507億元,並致力於輔導信用部業務發展、積極擴大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理重大農業建設貸款及穩定國內農業金融秩序等法定任務,加強農業資金運用效能、提升信用部經營效率與授信品質,並穩定農業金融秩序。

(三)執行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

  為降低農民利息負擔,自93年2月1日起,調整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利率,年息由2%至2.5%,調降為年息1.5%至2%,同時放寬貸款條件、擴大貸款對象。自93年農業金融局成立以來,積極擴大辦理專案農貸,年度貸款總額度由92年之50億元,大幅擴增為93年之384億元及94年之335億元,貸放餘額由92年底144億元增加至93年底265億元及94年(7月底)423億元。專案農貸自62年開辦至94年7月底,累計貸款數達1,524億元,累計受益戶351,310戶。

(四)培育訓練農業金融人才

  為提升農漁會信用部人員之金融專業能力,辦理信用部內部管理研究及訓練,截至94年8月底,累計受訓人數736人。另為提升農業金融資訊透明化及時效性,建置農業金融機構網際網路申報系統,自94年7月起,各農業金融機構需按月申報基本營運狀況,並委託5大共用中心完成辦理教育訓練22場次,其中包括農漁會547人、各縣市政府34人,共計581人次參加講習。

  • 發布日期:9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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