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階段我國輸美暫時性對等關稅稅率為15%,不疊加美國原有最惠國待遇(MFN)之關稅,冷凍鬼頭刀及冷凍鬼頭刀魚片輸美關稅為15%。
政府協助農漁產業即時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措施,農業部提出金融支持、提升產業競爭力、開拓多元市場等3大面向共6大措施,涵蓋生產、儲運及產銷到外銷各層面之資金補助與農漁機具設備補助、外銷獎勵及貸款補助等,共編列180億元,鬼頭刀是重點協助品項。
- 5項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 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輔導漁業經營貸款、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
- 加碼利息補助1年,補助年利率最高達1%。
- 在利息補助期間,全額補助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之保證手續費。
在措施生效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檢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金融支持網頁連結),向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依法承受農(漁)會信用部之銀行當地分行或全國農業金庫,提出申請。
如欲進一步了解詳情,請撥打農業部諮詢專線 0800-528-989
政府針對海洋捕撈產業,有以下支持措施:
- 強化海洋捕撈外銷冷鏈體系,加速產業加值轉型:沿近海鬼頭刀漁業與產銷鏈之設施設備及水產品鮮度提升補助措施;輔導遠洋漁船經營者辦理漁獲物凍儲補貼措施。
- 輔導取得國際認驗證制度及標章:
(1)台灣新港鬼頭刀漁業改進計畫申請海洋管理委員會(Marine Stewardship Council, MSC)認證協助措施。
(2)台灣新港鬼頭刀漁業改進計畫漁船通過歐盟衛生評鑑協助措施。
(3)辦理海洋管理委員會(Marine Stewardship Council, MSC)認證輔導措施。
(4)通過甲類外銷登錄遠洋漁船衛生評鑑獎勵措施。 - 辦理國內海洋捕撈類漁產品行銷活動。
針對沿近海鬼頭刀漁業與產銷鏈之設施設備及水產品鮮度提升、各種認證輔導措施、甲類外銷登錄遠洋漁船衛生評鑑獎勵措施、遠洋漁船漁獲物凍儲補貼、國內海洋捕撈類漁產品行銷活動等各種措施,申請資格條件、應備文件等皆不相同。請詳見專區【提升產業競爭力- 海洋捕撈漁業】網頁附件。
如欲進一步了解詳情,請撥打農業部諮詢專線 0800-528-989
在措施生效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檢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提升海洋捕撈漁業產業競爭力網頁),向漁業署提出申請。
如欲進一步了解詳情,請撥打農業部諮詢專線 0800-528-989
- 通路行銷活動獎勵:申請美國市場獎勵者,最高獎勵金新臺幣300萬元; 美國以外市場,最高獎勵金新臺幣150萬元。
- 跨域行銷活動獎勵:最高獎勵金新臺幣500萬元。
- 海外參展獎勵:
(1)攤位租金補助:單一參展廠商攤位租金補助以50%為上限,最高獎勵金新臺幣500萬元。
(2)整合多家業者籌組臺灣館參加海外國際性展會,並以整體國家形象宣傳行銷,獎勵內容及金額不受前目限制,相關計畫執行內容經農業部個案審查後核實獎勵。
- 獎勵對象
(1)國內外通路業者(含農產貿易商、批發商、超市、大賣場、百貨公司等法人、團體)、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團法人、農民團體、農產品相關公協會及加工食品廠等。
(2)申請於美國辦理活動者,應於111年至114年4月4日間,曾有國產農產品輸美實績。 - 獎勵品項:國產花卉及種苗、毛豆、吳郭魚、鱸魚、鬼頭刀、虱目魚、魷魚、觀賞水族,以及其他經農業部公告品項。(詳見附件一 PDF)
在措施生效日起至115年4月15日,請檢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詳見附件一 PDF),向農業部委託之受理單位,提出申請。其中,倘欲申請海外參展獎勵中整合多家業者籌組臺灣館參展計畫,請上農業部農業計畫管理系統 (https://project.moa.gov.tw/plan/index)依系統格式研提計畫書,直接向農業部申請。
如欲進一步了解詳情,請撥打農業部諮詢專線 0800-528-989
農業部鼓勵拓展美國高端外銷市場,提供不同額度獎勵。
- 申請資格:
我國合法設立並具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或農業合作社(場)、加工廠、製茶廠等法人、商號、農民等;且需111年至114年4月4日間曾有國產農產品輸美實績。 - 獎勵品項及基準如下:
(1) 花卉及其種苗(全品項):最高40元/公斤。
(2) 毛豆:最高7元/公斤。
(3) 鱸魚:最高27元/公斤。
(4) 吳郭魚:最高31元/公斤。
(5) 鬼頭刀:最高33元/公斤。
(6) 虱目魚:最高44元/公斤。
(7) 魷魚:最高33元/公斤。
(8) 觀賞水族:最高100元/公斤。
農業部持續與產業界座談,並將視實際受衝擊情形,滾動調整獎勵品項。 - 如何申請:
本部刻正加速辦理受理單位之委託行政作業,請申請人保留請領獎勵應檢附之相關文件資料,本部將於確認受理單位後另行通知。相關獎勵金請領所需檢附文件請參閱本部官網專區(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16431)。
- 應領有遠洋作業許可證明書外,於美國對等關稅政策生效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甲類外銷登錄遠洋漁船衛生評鑑」。
- 美國對等關稅始於114年4月2日川普總統宣布且原於4月5日實施32%稅率,爰前揭美國對等關稅政策生效日係指114年4月5日(起)。
- 考量遠洋漁業海洋管理委員會(MSC)認證含漁業捕撈評估及產銷供應鏈等兩種標準類別,爰「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海洋捕撈產業支持措施作業原則」補助對象增納加工、進出口與經銷業者;倘冷凍公司屬於前述業者,則可提出申請。
- 申請資格條件:
(1)執行三大洋遠洋鮪類、正鰹、魷魚及秋刀魚漁獲MSC認證(漁業捕撈評估(Fisheries)標準)之漁業團體。
(2)執行遠洋漁獲水產品加工、運輸及經銷MSC認證(產銷供應鏈(Chain of Custody, CoC)標準)之加工、進出口與經銷業者。 - 須向農業部漁業署提出計畫書,並依漁業署審查核定之計畫期程完成MSC認證評鑑。
魷魚、秋刀魚、鬼頭刀、黃鰭鮪或大目鮪漁獲物於農業部漁業署「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海洋捕撈產業支持措施作業原則」生效日或其後返臺,並於國內冷凍倉儲廠進行凍儲且期間至少3個月者,補貼凍儲成本每公斤新臺幣2元,依卸魚聲明書所載之前款魚種重量全額計算;各獎勵對象申請數量合計最高100公噸,最高上限為新臺幣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