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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資訊公告

申請補助者應自行確認是否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並應注意本法第14條相關限制之規定。

申請補助者如涉及本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之補助或交易行為,應於申請補助時主動向機關據實表明身分關係,並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送交機關。

違反前述規定者,依本法第18條規定處罰。

一般性補助案件公告專區

科技計畫補助案件公告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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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5-08-28
  • 發布單位:農業部(農民輔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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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9-26: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