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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資訊公告

  申請補助者應自行確認是否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並注意本法第14條相關限制之規定。另為本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向機關據實表明身分關係,並填復「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予機關。違反前述規定者,依本法第18條規定處罰。

補助項目

補助法令

申請期間

資格條件

審查方式

個別受補助者金額上限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診斷評估補助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診斷評估補助作業要點

前年度11月1日至當年度10月31日

詳見補助作業要點

詳見補助作業要點

詳見補助作業要點

23萬4千元

補助農會辦理農業推廣教育設施或設備

農業部農業推廣教育設施補助計畫研提及補助要點 當年度1月1日至當年度12月31日

詳見補助要點

詳見補助要點

詳見補助要點

本要點補助所需經費,由本部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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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3-09-30
  • 發布單位:農業部(農民輔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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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9-2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