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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署

掌理事項

  1. 農糧政策與法規之規劃、研擬、執行及監督。
  2. 農糧作物生產改進、安全監測、產銷穩定措施與集團產區設置之規劃及監督。
  3. 農糧產業調查、資訊蒐集之規劃及監督。
  4. 農糧作物天然災害救助之監督及執行。
  5. 農地土壤、肥料、種苗、植物品種權與農業機械管理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監督。
  6. 農糧產品行銷與加工、果菜、花卉等農產品批發市場之輔導及監督。
  7. 糧食管理、政府存糧收撥儲運之規劃、執行及監督。
  8. 農糧產銷組織之輔導。
  9. 有機農業政策與法規之規劃、研擬、執行及監督。
  10. 其他有關農糧事項。

分設│北區分署│中區分署│南區分署│東區分署│4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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